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城口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城口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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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6年城口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136号)文件要求,结合城口实际,现将《2026年城口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城口县财政局
2026年1月13日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1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补贴兑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各相关单位应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抓好组织实施,规范发放程序,做到应补尽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增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升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二)补贴依据。城口县以最新土地确权耕地面积(附件1)作为依据开展补贴。鼓励各乡镇(街道)积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实际种粮农民的种植面积直接挂钩的办法与机制。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申报。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耕地,可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标准。由县农业农村委及县财政局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上年结转资金及乡镇(街道)上报的总面积测算确定补贴标准。
(四)补贴程序。
1.乡镇(街道)根据耕地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村社对补贴农户进行摸底登记并核实申报面积,汇总造册,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复核后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进行公示。
2.乡镇(街道)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委审核后,会同财政部门测算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并将资金发放明细进行公示,同时乡镇、村社等层层公示后,再一次公示资金明细。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委和县财政局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3.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乡镇(街道)、村社需进行两次公示,第一次要将所有农户的面积进行公示,第二次要将所有农户的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耕地面积核实工作。于3月30日前将附件2相关数据填报在“一卡通”管理系统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系统”中,并保证两个系统中的数据保持一致;将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请各乡镇(街道)迅速启动,组织专人严格按程序开展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公示、兑付等工作,确保补贴信息精准,减少错误信息修改频次,务必于6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将2026年耕地地力补贴金全部发放到位。相关金融机构收到资金拨付文件后要及时办理相关款项拨付业务,严禁以拨代支,在“一卡通”代发专户形成沉淀。做好“一卡通”系统与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接,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落实、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等部门加强配合,相互支持,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重大,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惠民补贴发放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具体工作,各乡镇(街道)加强与规划自然资源、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数据共享,推动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实施。
(三)强化宣传补贴政策。各乡镇(街道)要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通过张榜公示、发放明白纸等渠道,重点明确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相挂钩的任务要求,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持续加强补贴监管。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补贴面积核实审核、补贴资金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工作要求,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组织人员深入村社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报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弄虚作假或者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五)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将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督查组深入村社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补贴及时性、准确度将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六)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办理制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属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县农业农村委监督电话:59226813,县财政局监督电话:59224253。
附件:1.城口县最新土地确权耕地面积登记汇总表(参考)
2.城口县202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填报模板
3.城口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汇总表
(联系人:吴敏;地址:葛城街道北大街47号县农业农村委4楼412;电话:17783954902;邮箱:13342331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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