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 日期: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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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人员刘博同志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丢失,证件遗失,现声明作废,详细情况如下:
姓名:刘博,工作单位: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证件编号:22002919026。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持上述编号的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或其他公务的,可拒绝检查并举报023-59222879。
特此声明。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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