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7688530862/2026-00015
- [ 发文字号 ] 无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民政局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6-02-06
-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社会福利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 日期: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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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社会福利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管理服务;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和教育矫治;承担对辖区内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中无自主返乡能力的提供接、送返乡服务等工作。指导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负责对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工作进行指导;开展养老服务政策的研究、咨询等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协助开展形式多样的为老助老服务活动,推动老龄产业健康发展。负责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建设,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全县殡葬改革情况,提出建议,制订规章;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进火葬;指导乡镇(街道)殡葬管理工作,公墓管理、丧事管理工作,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协助乡镇(街道)制止和处理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丧葬服务的规范与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殡葬处理工作,制定突发事件的预案。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社会福利中心隶属县民政局管理,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实有人数 8 名。本单位无内设机构处室,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 年年初预算数213.3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3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 2025 年增加30.15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拨款增加 30.15 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 年年初预算数213.34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5.0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7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98 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62 万元。支出预算较 2025 年增加30.15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28.53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1.62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3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34 万元,比 2025 年增加30.1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72 万元,比 2025 年增加28.53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缴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增加,主要用于保障 8 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2 万元,比 2025 年增加1.62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及乡镇工作补贴。
城口县社会福利中心 2026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 经费情况说明
2026 年 “三公” 经费预算0 万元,比 2025 年减少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 2025 年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计划;公务接待费0 万元,比 2025 年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接待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比 2025 年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 2025 年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 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2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 2025 年 12 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6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 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婷婷 联系方式:023-5922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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