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7688530862/2025-00026
- [ 发文字号 ] 城民发〔2025〕10号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民政局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5-03-17
-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同意重庆市城口县博爱社会服务中心注销的批复
- 日期: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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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重庆市城口县博爱社会服务中心注销的批复
城民发〔2025〕10号
重庆市城口县博爱社会服务中心 :
你镇报来的重庆市城口县博爱社会服务中心注销登记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该社会团体组织注销手续完善,程序合法,同意重庆市城口县博爱社会服务中心注销登记。
该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后,即终止一切活动,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所有印章同时废止,并及时到银行、税务等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城口县民政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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