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58号提案的复函
凌瑞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智能充电桩的管理和维护》收悉。县经济信息委党组高度重视,责成责任科室,迅速办理落实,现将工作办理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4月,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管理职能划转至我委,划转之前,我县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划设计。截至目前,全县共建设充电桩604个,分布在全县25个乡镇(街道),在全市率先实现乡镇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100%(其中,由县供电公司投资建设142个交流充电桩,自然人自建交流充电桩365个,电动汽车公司建设28个,互邦公司建设8个,咸宜政府建设7个,城兴公司建设7个,绿发公司建设26个,岚天乡政府建设5个,数字交通公司建设16个)。同时,按照《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我县于2024年新建超充站4座,新建快充桩21个。
虽然在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正如建议中指出,我县智能充电桩管理和维护仍存在不足。因部分运营企业维护资金投入不足,故障处理不及时,用户投诉率较高。同时,各运营平台数据尚未统一接入重庆市捷充平台,无法实现数据互联互通,难以形成统一监管。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各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企业开展自纠自查,加强我县智能充电桩的管理和维护。具体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推进智慧监管。按照市超充专班要求,督促各电动车充电桩运营企业接入市捷充平台,实时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实现故障自动预警、派单处理闭环管理。
二是强化政企协同。联合街道、社区开展充电桩使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短视频、宣传单普及正确使用方法,提升群众爱护设施意识。设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市民对破坏充电桩、违规占用车位等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全民参与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是推动行业协同发展。设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市民对破坏充电桩、违规占用车位等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全民参与管理的良好氛围。设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市民对破坏充电桩、违规占用车位等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全民参与管理的良好氛围。
在此,真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县经济信息委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意见,便于我们更好地推进工作。
此复函已经余鹏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王赟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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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