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
城口县人民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8日 |
整改任务概述 |
对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9个小水电项目落实“一站一策”整改措施,分类推进整治;立即关停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2个临时采砂点;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完善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常态化监管,坚决防止自然保护区内非法使用林(草)地行为。 | ||
整改情况 |
1.针对9个小水电项目落实“一站一策”整改措施,分类推进整改。对保留类按照整改方案完善相关手续;对拆除类按照整改方案进行处罚、拆除机械设备并恢复植被。2.按照整改方案,关停明中乡四合村采砂场和东安镇鲜花村砂场及搅拌站,拆除采砂机械设备并恢复植被。3.在保护区人口集中区的居民点安置各类宣教展示牌27块;对保护区之前安置的界碑、界桩、广告牌进行修复;城口县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在路口、村社公告栏广泛张贴,并通过多种形式发放通知2600余份,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3年1月9日,市级核查组对城口县境内问题点位开展整改情况实地核查,并查看了整改资料,整改成果已通过核查验收。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赵友鹏,17783981024 |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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