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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关于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2-03-09

为切实强化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县严格按照《城口县贯彻落实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整改工作。现将完成的整改事项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4日。

二、公示要求

1.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

三、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59224903。

特此公示。

附件:1.城口县市级环保督察具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2.城口县市级环保督察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附件1:

城口县市级环保督察具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整改问题

整改细化措施

推进情况

整改情况

23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进展缓慢,畜禽禁养区还有202家养殖场(户)未关闭搬迁,其中东安镇禁养区内存在22家畜禽养殖。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摸底工作;严格执行“三区划分”,对关闭养殖场开展测量,制定关闭补偿方案;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关闭搬迁力度,按时完成整改。

已完成整改。经核查,确定关闭搬迁任务200家。2018年-2021年,完成全部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其中1个养殖场经识别不在禁养区于2020年完成粪污治理,完成关闭97个,搬迁35个,转产减量67个。

整改完成








附件2:

城口县市级环保督察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整改措施

推进情况

完成情况

7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对畜禽禁养区的 202家养殖场(户)实施关闭搬迁。

已完成整改。经核查,确定关闭搬迁任务200家。2018年-2021年,完成全部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其中1个养殖场经识别不在禁养区于2020年完成粪污治理,完成关闭97个,搬迁35个,转产减量67个。

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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