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关于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为切实强化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县严格按照《城口县贯彻落实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整改工作。现将完成的整改事项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4日。
二、公示要求
1.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
三、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59224903。
特此公示。
附件:1.城口县市级环保督察具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2.城口县市级环保督察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附件1:
城口县市级环保督察具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
整改问题 |
整改细化措施 |
推进情况 |
整改情况 |
23 |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进展缓慢,畜禽禁养区还有202家养殖场(户)未关闭搬迁,其中东安镇禁养区内存在22家畜禽养殖。 |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摸底工作;严格执行“三区划分”,对关闭养殖场开展测量,制定关闭补偿方案;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关闭搬迁力度,按时完成整改。 |
已完成整改。经核查,确定关闭搬迁任务200家。2018年-2021年,完成全部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其中1个养殖场经识别不在禁养区于2020年完成粪污治理,完成关闭97个,搬迁35个,转产减量67个。 |
整改完成 |
附件2:
城口县市级环保督察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
整改措施 |
推进情况 |
完成情况 |
7 |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对畜禽禁养区的 202家养殖场(户)实施关闭搬迁。 |
已完成整改。经核查,确定关闭搬迁任务200家。2018年-2021年,完成全部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其中1个养殖场经识别不在禁养区于2020年完成粪污治理,完成关闭97个,搬迁35个,转产减量67个。 |
整改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