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以城市规划区、乡镇场镇规划区、县域重要干线公路两侧规划控制区、重要河流及两侧规划控制区、重点景区周边为重点,大力推动“乱倾排”专项整治,努力实现城乡同美、美美与共。 |
整改责任单位 | 城口县 |
整改目标 | 结合“河长制”大力推动“乱倾排”专项整治工作。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在划定的重点整治范围内,利用1年的时间,大力推动“乱倾排”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范围内居民房前屋后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向河道乱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结合“河长制”实施,重点整治在河道岸线非法加工砂石,向河道内乱倒乱堆生活垃圾,乱排生活污水,乱倒建筑垃圾、废旧物资等问题。 共计整改53件“乱倾排”违法行为,逐步形成源头减量化、资源利用化、处理无害化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生态环境得到了保护,努力实现我县生态持续改善、环境整治优美、治理规范高效的目标,造就了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城口。 |
整改时间 | 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赵友朋 023-59224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