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抓紧制定负面清单。2019年1月,国家明确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但重庆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没有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将扩建化工园区和园区内化工项目排除在岸线管控要求之外。 |
整改责任单位 | 城口县 |
整改目标 | 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将已建化工项目纳入岸线管控要求。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战略决策,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思想列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好《重庆市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贯彻执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落实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化工产业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一是严格把准入关,强化污染防控;二是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三是推广电力运用,实施绿色调度。截至目前,我县均未审批禁建工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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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间 | 长期坚持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赵友朋 023-59224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