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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1-06-17

为切实强化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城口县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各项整改工作扎实开展。截至201912月底,我局共完成整改问题3项、整改措施1项,现将完成的整改事项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617日至619日。

二、公示要求

1.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

三、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城口县水利局,受理电话:59222592

特此公示。

  

附件:1.城口县市级环保督察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2.城口县市级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完成情况公示表

  

城口县水利局  

2021617

附件1

城口县市级环保督察整改措施进度情况公示表

  

序号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整改成效

20

  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拆除不彻底的非法采砂场进行强拆,对关闭后的采砂场实施河床平整、废渣清理,复土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

先后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方案》和《南部片区打击非法采砂工作方案》,相继成立以县水利局局长为组长的打击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深入涉砂重点单位、深入涉砂重点企业、深入涉砂重点水域”的要求,精心组织水利片区管理所开展“非法采砂行为调查摸底”行动,全面理清非法采砂行为活动规律,为精准打击提供有效支撑。2018-201912月,县水利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23人次,车辆565台次,拆除砂石加工场78处,平整河床105.2公里,处罚罚金57.11万元。

为扫清非法采砂  “顽疾”,县水利局会同县公安局、县规资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从砂石源头到砂石销售市场的多个环节,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县非法采砂行为基本得到有效遏制。为严守整治成果,县水利局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拓宽举报渠道等方式,向沿河居民宣传水法等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和监督举报意识,为水行政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已完成整改

  

附件2

城口县市级环保督察整改问题进度情况公示表

序号

整改问题

整改细化措施

完成情况

整改成效

21

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问题长期存在,对流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破坏。

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强日常巡查,加大河道非法采砂查处及打击处罚力度。

建立了水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涉水案件立案率、查处率均达到100%2018年,启动了全县河库水域非法采砂采石及岸线砂石加工集中打击专项整治行动,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关停非法砂石加工场点78处。2019年开展了南部片区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共查处非法采砂及河道违法案件1起,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8万元。建立了河道采砂巡查制度。成立多支水政执法巡查队伍,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重点河流,敏感区域多次开展执法巡查活动,对违法采砂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2018-2019年底,县水利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23人次,车辆565台次,处罚罚金57.11万元。建立了砂石市场生产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联合县公安局、县规资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加强了砂石销售和使用的监管。同时针对砂石供需矛盾,按照疏堵结合原则,科学引导山石加工砂石和河道疏浚砂石进入市场,强化砂石供应,保障全县建设需求。

已完成整改。

22

未制定城口县河道保护利用相关规划。

编制完成城口县河道保护利用规划。

已编制完成任河、前河、中河、黄安河、岚溪河、龙潭河、坪坝河、石溪河、燕子河、鱼肚河、正河以及周溪河等12条重要河流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规划河流全长876.161km

已完成整改。

39

双坪砂石销售厂及过河便桥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

责令拆除过河便桥。

20194月,县水利局向双坪砂石销售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430日前完成过河便桥拆除工作。双坪砂石销售厂按照《通知书》要求,完成了过河便桥拆除工作,并对河道进行了恢复平整。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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