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媒体视角

新闻发布会 | 城口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五周年

日期:2022-03-22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2日

发布地点:县政府新闻发布中心

发布人:

周 亮 县政府副县长、县河长办主任

张 涛 县检察院检察长

冯 跃 县水利局局长、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

张道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灵犀 县水利局副局长、县河长办副主任

主持人:李官芮 县政府新闻办工作人员




【主持人】尊敬的记者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应邀参加城口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五周年新闻发布会。今天,参加发布会的除了我们县内的媒体以外,我们还邀请了人民日报、新华网、人民网、重庆日报、上游新闻、华龙网在线上参与本次新闻发布会,欢迎你们。


水,是生命之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河长制”是党中央保护江河湖泊、保护水资源的创新举措,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县政府副县长、县河长办主任周亮先生,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涛先生,县水利局局长、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冯跃先生,县公安局副局长张道奎先生,县水利局副局长、县河长办副主任刘灵犀女士,出席今天的发布会,为大家介绍我县“河长制”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请县政府副县长、县河长办主任周亮先生为大家介绍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今天是第三十届“世界水日”,今天到28日是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借此时机,我县召开城口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五周年新闻发布会。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自此,河长制在全国全面铺开。五年来,全县上下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推动河流从“多头治理”向“统一管理”转变,促进河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主要工作和成效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推动河长制“有名”

一是“一河一长”全面覆盖。县委书记、县长以上率下、主动担当,共同担任县级总河长,乡镇(街道)全面设立“双总河长”。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要领导和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任县级河流河长。全面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分级分段设河长300余名,实现“一河一长”“一库一长”全覆盖。二是工作机构全面建立。设立县、乡镇(街道)两级河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级副总河长担任,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三是河长离任交接全面完善。印发《河长工作交接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换届期间河(库)管护工作的通知》,采取签署《离任交接清单》等方式,督促各级新旧河长在岗位、在状态,确保河流保护不脱节、有人管。


二、压实属地明确属事,推动河长制“有责”

一是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印发《城口县河长制工作规定》,建立河长巡查、河长会议等多项工作机制。印发《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明确河长履职关键环节。全面施行《重庆市河长制条例》,推动河长制实施走上法治化进程。二是明确责任强化履职。印发《关于明确河长制责任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明确河长制县级责任单位、乡镇(街道)河长主要职责,使河长制工作主体更加清楚,责任更加明确。三是细化措施强化考核。县委、县政府将河长制实施纳入乡镇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及县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压实属地和属事责任,并建立河长巡河通报制度,对河长制工作履职不到位的河长、成员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


三、创新管护共同发力,推动河长制“有能”

一是流域共治。在省市级川渝河长办成立1年前,我县与陕西紫阳、四川万源、宣汉签订《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渝、川、陕跨界河流管理保护工作,联合整治涉河问题15项。二是科技协治。县政府投资1155万元建成“智慧河长”系统,河道视频监控在AI大数据智能甄别、分析和处理下,及时预警河道水事违法信号,运行以来,累计交办并整治涉河问题38个。在2021年8.28任河一号洪水、9.19任河二号洪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齐心合治。2019年以来,县双总河长签发总河长令,推进污水“三排”、河道“三乱”、提升“三率”专项行动,累计排查易发区域309处,整治涉河问题111项。编制河道清淤及清淤砂石综合利用规划,规范河道清淤及清淤砂石的综合利用。施行流域禁渔期和禁渔区的管理,常态化执法检查和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处理违法行为8起、立案调查10起,渔业资源补偿61万元、罚款2万余元。四是全员齐治。聘请320名脱贫户为河道保洁员,在充实护河工作力量的同时帮助脱贫人口稳定增收,这一做法被市河长办在全市大会上通报表扬;聘请河长制社会监督员64名,对河流管理保护进行监督评价;实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河长+警长”工作机制,推动河道综合管理;实行河长制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相结合,科学利用“积分超市”、河长制进校园、小手牵大手等形式,引导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四、强化河库系统治理,推动河长制“有效”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控制用水总量,保持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市下达的6300万指标内。提升用水效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二是加强水域岸线管护。依法划定河库管理范围,划界岸线长1235km,设置界桩界碑及公示牌2388个,执行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制度,全县河道自然岸线保有率在80%以上。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提升县城污水日处理能力至2万m³。实施22个乡镇场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提升乡镇场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至7020m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乡镇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以上。开展常态化河(库)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参与人数达1.2万余人次,累计整治垃圾死角600余个。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投入资金6286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km²。投入资金2900余万元,实施了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羊耳坝水库等库区生态脆弱区域的生态修复任务。投入资金2.56亿元,实施14条中小河流治理,综合治理河道52km,治理大江大河堤长19km,全面提升城乡防洪能力。


各位媒体朋友们!五年来,河长制在城口全面推行、实施,做到了河流有人管、统一管、管得好,实现了“三个只增不减”和“三个保持或优于”的目标,即:全县满足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的河流长度、河道内生态基流、河流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我县3条主要河流中任河、前河出境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水质,中河出境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水质,河道砂石乱象得到治理,河库管护成效显著。修齐、明通、坪坝片区从河道砂石乱挖乱采到现在的河道自然岸线风景如画;高燕镇从原来工矿企业超标排放到现在的一河清水;现在巴山水库、蹇家湾水库的一湖碧水,岚天乡河内鱼翔浅底的景象,都在抖音平台随处刷见。这些治河成效的取得,得益于县双总河长以上率下、高位推动,得益于县级河长示范引领、亲力亲为,得益于各级河长履职担当、冲锋在前,得益于各部门齐心协力、认真履职,得益于全县人民关心支持、踊跃参与。当前,全面强化河长制、守护城口大美河川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全县各级河长以及河流管理保护者,有信心有决心有底气有能力,当好河流健康的“捍卫者”和“代言人”,当好守河护河的“领头羊”和“排头兵”,朝着建设人民满意幸福河的目标奋斗拼搏,为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城口大地,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做出更大贡献。


【主持人】好的,谢谢周亮先生,下面进入提问、答问环节。请记者朋友先举手示意,提问前先通报所在媒体。请提问。


【城口发布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天参加新闻发布会现场有县检察院的领导,刚刚周县长也谈到了“河长+检察长”机制,请问我们检察机关是怎样与县河长办深度协作,取得哪些较好的成效?

【张涛】一是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携手河流公益保护。2021年7月,县检察院与河长办建立完善“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同时挂牌设立县检察院派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建立起信息互通、线索互移、联合巡查等工作机制。我们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反馈整改、市县两级总河长令的贯彻落实作为公益诉讼监督的重点。2021年全年,检察长与县级河长开展巡河巡库3次,收到县河长办及责任单位移送的公益诉讼线索8条,成功办理案件5件。二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责,护航“河长制”工作发展。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我们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诉前建议、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多种监督方式,办理“涉河”公益保护案件89件。例如,三合水库饮用水源污染案,推动解决了影响县城10万余人饮用水安全的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责,通过批捕、起诉“涉河”刑事犯罪,对严重侵害河流管护的行为形成震慑和警示。我们拓宽河流保护协作广度,以任河、前河为重点,与四川宣汉、万源,陕西紫阳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河流保护机制,开展巡查活动50余人次。三是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共同推动河流生态治理工作。河长制实施以来,在县河长办的支持协作下,县检察院共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2处,督促恢复河滩地17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40.33亩,督促关停和整治河道禁养区内违法养殖场(户)98个,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8.7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45亩,起诉被告赔偿渔业资源损失14.8万元获法院判决支持,督促赔偿义务人缴纳渔业生态修复费用3.21万元,为全县水流域生态治理作出了积极努力。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法律监督,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推提升县域河流生态治理水平。


【城口电视台记者】据悉我县全面落实市、县总河长令,分别开展了污水“三排”、河道“三乱”及提升“三率”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请问总河长令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何?


【周亮】2019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对照市级工作部署,结合地发布实施总河长令是总河长抓责任区域内河库突出问题解决的最直接手段。2019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对照市级工作部署,结合地域实际,连续三年发布第1、2、3、4号县级总河长令,在全县开展污水“三排”、“清河一号”、河道“三乱”、提升“三率”4个专项行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明责任、添举措、促长效,市、县级总河长令贯彻有力、实施有效。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全覆盖排查。各级各部门组织专班力量,通过常态巡查与暗访督查相结合、常规手段与新技术手段同步运用、关键行业与重点领域排查同步推进等多种方式,全覆盖排查点位1000余个,发现问题200余个。二是以任务为导向,责任化整改。分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做到定责任、定时限、定任务、定措施,实行动态管理、闭环处置、定期销号。针对跨领域、跨区域等复杂问题,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形成整治合力。如:对双河乡河道内修建快速公路时遗留的河道行洪障碍物,县交通局、双河乡政府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对北屏生猪养殖场粪污漏排河道,县生态环境局铁腕执法,县农业农村委标准化指导,最终实现粪污高效利用;对高速公路建设突发性造成河道污染,县河长办联合多部门开展联合应急处置;以及多部门合力对河道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最终达到河道砂石清淤规范管理。三是以目标为导向,常态化督导。建立县、乡镇(街道)两级调度机制。县政府常务会听取全县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审议《重庆市河长制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县级河长会议专题调度涉河问题处置。县河长办建立了暗访巡查机制,定期开展河道巡查,下发工作交办单50余期,推动问题整治70余项,整改率达100%。四是建立长效监管。落实专人负责“智慧河长”系统的日常运行,对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治理,实行问题预防、研判、办理、联动、会商、共享、销号、考核八大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河道综合管理长效保护机制。


下一步,全县将持续统筹推进市、县总河长令的贯彻落实,重点整治提升“三率”问题。同时,我县还将在水美乡村、示范河流建设、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综合防治等方面下功夫,在水岸同治和人文景观打造下,将全县河流打造成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


【城口报记者】全县河长制推行以来,河道警长设置情况如何?河道警长又是如何履职?

【张道奎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强化水域治安管理,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城口县公安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经济的系列部署,建立管理、巡查、打击三位一体协调配合机制,因地制宜落实河库警长制,确保了辖区水域良好治安秩序。一是全面落实河库警长制。2018年以来,我县设立河库总警长1人,河库副总警长1人,13个辖区派出所设立乡镇(街道)河库警长13人,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原则,全力抓好工作落实。二是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活动。2018年以来,县公安局强化行刑衔接,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和周边公安机关加强联防联控,开展河库联合巡查和执法47次,县级河库警长带队巡查县级河库13次,乡镇(街道)河库警长开展巡查河库353次,向行政部门移交案件线索40余条。办理非法捕捞案件26起,移送起诉36人;办理非法采砂案件4起,移送起诉4人。三是加大河库警长制宣传力度。在全县重要河段设立河库警长警示标识牌,依托村村通广播、新媒体,重点宣传河库警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着力提升群众自觉主动保护河流的意识。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公安本职,进一步细化落实河库警长工作要求,努力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城口发布记者】据了解,市委市政府将全面提升我市防洪能力,那么我县防洪能力是如何设定?具体如何实施?

【冯跃】2021年12月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着力提升城乡防洪能力的通知》,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市城乡防洪能力要全面提升,进一步提出“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通知要求:我县城区防洪管控水位从原来的20年一遇提升至不得低于30年一遇洪水位,临河建制乡镇从原来的10年一遇提升至不得低于20年一遇洪水位;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临河集镇、集中居民点等重点地区原则上不低于20年一遇洪水位。整个防洪管控水位与“十三五”相比较总体提升一个防洪等级。提升城乡防洪能力既是落实上级要求,也是我县的实际需求,城口地处山地,为山区河流,乡镇房屋多为临河而建,防洪压力较大,2021年2次超标准洪水造成较大损失,防洪能力提升迫在眉睫。


当前,我县已启动了全县河流防洪特征水位摸底大排查,预计本月底形成防洪管控水位划定初稿;4月底前,充分征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防洪管控水位线;10月底前,完成防洪管控水位线以下房屋建筑和其他建设项目的清退方案;在“十四五”末,完成防洪风险隐患的整改工作。


下一步,待防洪管控水位确定后,我县将全面修改调整与防洪管控要求不一致的规划,严格新建房屋建筑审批。同时,强化构筑物防洪标准管控,科学谋划防洪工程项目,有序清退、处置具有防洪风险隐患的违法或碍洪建筑。到2025年,全面提升全县防洪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不懈奋斗。自然规律不可违背,防洪能力提升势在必行,在这里呼吁大家自觉清理占河行为为河让道、自觉规范防洪行为为己保安。谢谢大家!


【重庆日报记者】我们了解到,在全面推行河长制过程中,城口县创新探索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率先与四川万源、宣汉,陕西紫阳的跨省界河流联防共治,请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刘灵犀】我县与四川万源、宣汉两地地缘相邻,山水相连,共处长江上游,县内河流均位于四川上游。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构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调联动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2019年8月,我县与四川万源、宣汉在陕西紫阳召开渝、川、陕跨区域保护任河联席会议。2020年,在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成立后,我县邀请陕西紫阳、四川万源、宣汉到城口召开联防联控工作会,并签订跨区域协作机制,2021年,任河、前河、中河等重要河流出境水质常年保持或优于Ⅲ类。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城口县在开展跨区域流域治理保护中,把修复流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真抓实干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城口大地。二是工作部署到位。城口县双总河长多次主持召开总河长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审议河长制工作,督促工作落实。县河长办联合县检察院邀请四川万源、宣汉、陕西紫阳河长办和检察院共同巡河,召开流域专题会议,推进流域保护。三是落实管护到位。实行跨区域常态化巡河,城口多次与四川万源、宣汉开展跨区域流域巡查,联合处置跨区域涉河问题。实行多部门联动执法,联合水利、生态环境、规自、公安等部门开展砂石专项整治、涉河建筑专项整治、污水排放专项整治等行动。四是流域共治到位。川渝两地共同编制、联动实施重要跨界河流 “一河一策”,联合开展整治污水“三排”、河道“三乱”、提升“三率”专项行动,整治河流管理保护突出问题49个。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秉承真抓实干、诚心实意的态度,深化川渝协作,做对方所想,抓好跨区域流域治理保护,实现1+1>2的工作目标,把川渝协作做深做实做好。


【主持人】好的,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