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城口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城府办发〔2025〕21号),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持续抓好《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根据《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打造民营经济发展高地若干措施》《城口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城府办发〔2024〕66号)重点内容,综合县级相关单位调研走访企业中收集反馈的相关情况,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十条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征求相关单位和公众意见并修改完善,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出台《十条措施》,旨在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这十条措施从开办企业、获取经营场所、要素保障等多个方面发力,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每条措施都突出内容务实管用、措施能落地实施、企业能受益感知,真正能够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取得成效。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任务
十条措施共计19条具体工作举措,具体包括:
第一条开办企业更便捷: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多部门协同,打造“一门、一窗、一网”集成服务,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内办结,还能享受“零成本”“无纸化”服务,企业名称申报承诺制让登记更高效。
第二条经营场所获取便利化:县住房城乡建委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字化,多部门联合简化审批流程,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多测合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落实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政策,实现一窗办理。
第三条强化要素保障:县经济信息委督促相关单位,压缩水电气网办理时间,降低成本,推动联动过户和价格优惠。县财政局则负责降低民营企业用房成本,稳定租金。
第四条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多部门共同发力,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向中小企业倾斜,加强市场监管,破除隐性壁垒,提供信用服务。
第五条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县司法局监督执法,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防止重复检查,落实处罚清单。县委政法委打击涉企犯罪,保护企业权益,优化治安环境。
第六条化解拖欠账款:县经济信息委牵头完善机制,督促机关、事业单位按时支付采购资金,优化投诉管理流程,保障企业资金周转。
第七条完善融资服务:县财政局组织政银企对接,推广信贷产品,落实贴息政策,发挥资金池作用,提高融资担保覆盖率,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第八条惠企政策快速兑现:县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在政务服务中心设政策窗口,建立“一窗申办”机制,各乡镇(街道)设咨询窗口,方便企业了解和申请政策。
第九条健全服务机制:县工商联深化领导联系企业制度,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县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提高诉求办理效率,县工商联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企业综合能力。
第十条健全评价监督体系:县工商联建立双向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县纪委监委利用多种平台,监督执纪,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组织保障
1.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统筹协调,9个工作专项小组分工牵头,各级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2.注重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迭代升级工作举措,从市场主体感知检验政策有效性,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3.做好宣传推介,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