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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12-22

《城口县“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时常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将更新改造2台老旧电梯,开展10年以上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纳入县级民生实事。

县政府着眼系统解决电梯安全管理问题,结合我县电梯管理中的新情况、新要求,根据市政府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工作部署,12月14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城口县“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实施新一轮的安全乘梯守护行动,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分为5个部分: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任务、保障措施、附件。

(一)明确目标步骤

2021年起到2023年,通过三年的分步实施,实现全县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运行故障明显降低、困人救援时间进一步缩短、乘客伤害事故持续减少、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安全乘梯意识显著增强,实现人民群众舒适乘梯、安心乘梯的目标。

2021年,启动城口县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试点工作,完成2台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开展10年以上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2022年,持续开展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试点工作,启动城口县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和城口县电梯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全面开展10年以上公众聚集场所和15年以上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2023年,全县“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电梯应急响应率达99%、故障困人率低于0.5%、检验(检测)合格率达95%,救援到场时间平均不超过30分钟、按时到达率达98%。

(二)压实各方职责

方案不仅明确细化了电梯相关企业主体责任,还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经济信息、人力社保、教育、应急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电梯安全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强化了属地管理、协调联络、共治共管等职责。

落实好行业管理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方案所明确的电梯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履职,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指导和督促企业科技创新、提升技能、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科学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落实好属地管理职责。县考核中心要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建立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和支持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针对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县财政可给予配套补助,组建本辖区电梯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管辖范围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电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电梯生产、建设、使用、维保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要落实好责任,保证电梯的制造和安装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在用电梯跟踪监测和技术服务,延长电梯整机和重要部件质保期;确保电梯选型配置、依附的建筑物符合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要求。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落实人员值班,做好日常检查、维保监督、应急处置。按要求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保证电梯检验检测质量。

落实好协调管理职责。发挥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作用,县特安办加强与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联络,电梯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共同推进“安全乘梯守护行动”相关工作。

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县考核中心、有关部门要将电梯安全纳入目标考核和工作督查之中,对安全责任做到时刻警醒、绝不松懈。坚持“失责必问”,强化明查暗访,定期开展“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一律按上限处罚,第一时间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强化重点举措

方案建立了电梯生产、建设和加装、使用、维保、监管、检验检测等全过程、分类安全监管机制,对夯实电梯质量安全基础、加强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改进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模式、建立智慧电梯平台等12项重点举措进行了部署。

在生产环节,电梯企业要为电梯安装、使用、改造、修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做好在用电梯跟踪监测和技术服务。积极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电梯企业服务能力和质量,延长电梯整机和重要部件质保期;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整梯质保期限不少于5年;新安装使用并由原生产企业维保的电梯,其中曳引机、门机、安全钳、限速器、控制柜等五大部件质保期须在10年以上。在守好安全底线同时,城口县电梯企业要推广科技创新,高质量服务,逐步连锁化、规模化发展。。

在建设和加装环节,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钢结构等工程及电梯依附的建筑物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保证电梯的选型配置、防水工程等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在使用环节,电梯使用单位要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班,做好日常检查、维保监督、应急处置。推广全包或大包维保方式。加强在用电梯的使用管理,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电梯使用维护费用,电梯轿厢广告收益应优先用于电梯的维护和大修改造,每年公示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收支情况;做细做实,切实保障电梯使用安全。

在维保环节,电梯维保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深化按需维保改革,推动维保方式转变。对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的维保,优先考虑由原制造企业实施。

在监管环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联动。一是持续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抽查,加大“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抽查和针对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短接安全回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级电梯企业信用清单,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三是持续用好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四是大力推进“智慧电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更多电梯轿厢内移动通信信号全覆盖。

在检验检测环节,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做好电梯检验检测;检验机构对电梯、电梯配件产品、电梯故障诊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推进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四)实现多元共治

发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探索有效保障模式,及时做好理赔服务,化解矛盾纠纷。鼓励“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模式创新和应用,积极发挥保险的事故预防和经济补偿作用。

强化电梯专业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能力培训。推广“跟师学艺”“以老带新”等多种学习培训方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鼓励电梯作业人员参加竞赛,争当“巴渝电梯工匠”。

强化基层治理。调动社区党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社区内住宅电梯、加装电梯的安全综合治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

强化科普宣传教育。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电梯安全教育,将电梯有关知识纳入科普学习范围,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媒体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曝光无故障报故障赚取维修费用、更换配件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我县电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

三、说明事项

(一)“电梯维保质量五个率”

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据市场监管总局规定,依托重庆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和市特检院等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相关数据,对“电梯维保质量五个率”进行收集,作为我县电梯企业维保质量评定的主要指标予以考核。

基础指标共5项,主要涉及电梯维保单位的应急响应及处置情况和设备检验情况,重点考核维保单位保障电梯运行安全和应急救援的水平,指标数据容易采集,有利于客观公正评价维保单位。具体包括应急响应率、按时到达率、救援到场时间、困人处置率和检验(检测)一次合格率。

1.应急响应率

该指标是指维保单位的电梯服务热线的接通及响应情况,重点考核维保单位应急值守和响应能力。

式中:

—维保单位应急响应率;

—预设时间段内维保单位的电梯服务热线在3分钟内接通并成功响应的次数;

—预设时间段内向该维保单位维保热线发起的应急呼叫总次数。

数据采集方式:所在区域建有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数据来源为平台的困人救援及故障响应数据。无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时,按照维保电梯总数的一定比例进行现场模拟抽查获得数据。

2.按时到达率

该指标是指维保单位接到困人救援信息后,在自我声明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的比率,考核维保单位应急救援到场的及时性。

式中:

—按时到达率;

—预设时间段内符合自我声明的救援到达时间的应急救援次数;

—预设时间段内实际接收到的应急救援要求的次数。

数据采集方式:所在区域建有“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数据来源为平台的困人救援数据;无“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时,可按照维保电梯总数的一定比例进行现场困人模拟抽查,因救援到场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等造成到场超时的情况除外。

3.救援到场时间

该指标是指维保单位接到困人救援信息后,抵达现场的平均时间,综合考查维保单位应急救援到场的及时性。

其中,

式中:

—平均困人救援到场时间;

—预设时间段内该维保单位维保的电梯发生的困人事件总起数;

—单台电梯发生困人时,维保人员收到报警后赶到现场所用时间;

—维保单位接到困人报警的时刻;

—维保单位到达困人现场的时刻。

数据采集方式:所在区域建有“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时,数据来源为平台的困人救援数据;无“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时,可按照维保电梯总数的一定比例进行现场困人模拟抽查,因救援到场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等造成到场超时的情况除外。

4.困人处置率

该指标是指维保单位处置的本单位电梯困人起数与所维保电梯总量的占比,此项指标重点考核维保单位维保电梯的运行质量和处置情况。

式中:

—困人处置率;

—预设时间段内该维保单位维保的电梯发生的困人事件总起数;

—预设时间段内该维保单位维保的电梯数量。

数据采集方式:所在区域建有“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时,数据来源为平台的困人救援数据;无“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时,可实行维保格式合同管理,由合同甲方提供困人情况数据记录,计算时应排除外部原因及人为原因引起的困人。

5.检验(检测)一次合格率

该指标是指一个定期检验(检测)周期内,维保单位维保的电梯在检验(检测)时,一次性检验(检测)合格的电梯数量占维保总量的比例。此项指标重点考核维保单位电梯的质量情况。

式中:

—电梯检验(检测)一次合格率;

—一个定期检验(检测)周期内,该维保单位维保的电梯在定期检验(检测)时一次性全部项目合格的电梯数量;

—一个定期检验(检测)周期内维保的电梯数量。

数据采集方式:由承担上一次定期检验(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数据。

开展按需维保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内容应包含“电梯维保质量五个率”要求;合同签订内容是否规范完整,将纳入电梯定期检验项目。违反规定的,不得评定为电梯维保星级单位。有条件的电梯维保单位可推行无纸化维保,维保相关内容和基本信息与我市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施对接,可不再留存纸质文档。

(二)重庆电梯“96333”应急处置服务平台

重庆电梯“96333”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以“96333”电话为专用号码,建立起一个号码管救援的全市电梯三级应急救援响应体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现对电梯困人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快速高效救援的有效补充和风险管控。

该平台主要具有四个方面的功能:

一是应急协调指挥功能。在接到乘客困梯电话后,指挥并监督电梯的签约维保单位,按照电梯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和时限要求实施救援;对维保单位不能及时救援的,协调就近的其他电梯维保单位实施救援;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协调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实现安全、快速、科学的救援,最大程度缩短乘客困梯时间,实现救援效果最大化。

二是咨询服务功能。接收群众有关电梯安全的咨询、投诉和举报,解答和协调解决群众使用电梯中的安全问题。

三是风险监控功能。定期统计和分析电梯困人等故障数据,开展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实施分类监控,实现电梯安全的动态监控和科学的监控。

四是社会监督功能。定期向社会公布电梯安全状况的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多部门综合监控机制建立。

(三)重庆“智慧电梯”监管平台

电梯智慧监管是指在基于电梯智慧化建设下的一种新形式监督管理手段。其主要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将设备的运行状态、人的行为、运行环境等信息予以实时记录,并给予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生产制造、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更新改造、应急处置、事故预警等信息的数据化功能,将数据进行存储、分析和应用,进而达到信息公开透明、风险隐患预警,以及全过程可追溯的目的。“智慧电梯”监管平台是指通过运用各种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电梯实施智慧化监督管理的集成平台,实现对电梯设备运行状况的动态、实时、准确掌握,并通过智能化数据分析实现风险预警。该平台明确了采集数据的数据规范和接口要求,完善了电梯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价体系。

(四)电梯物联网智慧设备

为实现全县电梯的智慧监管和按需维保,提升电梯安全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及时性,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托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建设的“智慧电梯”系统,大力推行“物联网+保险+服务”的电梯监管模式。许多电梯已经自带或加装了物联网终端、摄像头、传感器、显示屏等电梯物联网智慧设备,用于电梯运行数据的采集,以及音视频的采集与播放。电梯物联网智慧设备,一般包含硬件和软件两部分。硬件指监测终端、以及构建智慧电梯系统的硬件设施。监测终端一般包含协议转换装置、外加的传感器、采集传输装置;软件指服务于智慧电梯系统的应用程序。一般包括企业应用软件、设备运行安全监管系统、电梯应急处置系统和相关APP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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