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疫情防控>重要政策

国内重点地区来城返城人员健康管理十条措施(5月15日更新)

日期:2022-05-16

按照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国内重点地区来城返城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 年第一版)的通知》(渝肺炎指办发〔20228 号)的要求,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国内重点地区来城返城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如下:

一、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城返城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二、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低风险区和感染者报告较多的县(市、区、旗)来城返城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以及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来城返城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在抵城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四、高风险岗位来城返城人员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证明,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抵城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五、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城返城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城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六、重庆市出现本土病例及病例轨迹涉及区县和感染者报告较多的区县来城返城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城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城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七、市外其他地区来城返城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市内其他地区来城返城人员,抵城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

八、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以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九、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一旦相关县(市、区、旗)全域调整为低风险,其仍在我县执行隔离政策的人员,核酸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

十、本县人员非必要不离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