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城府发〔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25〕10号)(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了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成立城口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县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今年12月底前要搭建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依法收集、报送普查资料,对于普查工作中获得的普查对象资料要依法保密,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对象要依法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创新普查模式。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使用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普查工作数字化水平。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深入推动行政记录广泛应用,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三)坚守数据质量。坚持将数据质量放在第一位,依照普查方案,精心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按照规范的流程开展普查工作。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及追责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人为干预普查数据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四)强化经费保障。按照《通知》要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县财政统一负担的原则,县财政局要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将普查经费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要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
(五)做好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会同普查机构认真做好宣传策划和组织工作。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城口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城口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城口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光明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组长:吴诗恒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坤 县统计局局长
张 骄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胡乔飞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 锡 县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成 员:曾 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许良英 县网信中心副主任
刘 佳 县公安局副局长
苏俊杰 县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事业管理
中心主任
余 君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正林 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孔令旗 县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主任
王 兵 县水利局副局长
陶晓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于 凯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朱瑞建 县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唐仙霞 县统计局副局长
石家吉 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黄座登 县林业局国有林场场长
李凯泉 武警城口中队中队长
夏彬彬 县财政局行政和社会保障科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刘坤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的,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