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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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推进“四好农村公路”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府办发〔2016〕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口县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和市交委《关于印发<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方案>》(渝交委计〔2016〕86 号)的要求,为实现到2020年“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目标,确保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城口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确目标,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五个坚持五个确保”的理念,部署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为全县脱贫攻坚、城市建设、旅游发展“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小康路上绝不让任何一个地方因农村交通掉队。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

2016年底实现全县行政村水泥路或沥青路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做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

——具体任务

(一)强化规划管理,切实建设好农村公路。

1. 强化统筹规划。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使农村公路建设与城镇布局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统筹抓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城镇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布局、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交通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2. 全面加快建设。全面加快行政村和撤并村通畅工程建设进度,到2016年底完成行政村通畅工程建设任务,实现全县行政村通畅率达到100%的目标。到2020年,完成撤并村通畅511公里,全县撤并村通畅率达到80%。有序推进县乡道改造、联网公路、农村加密公路(自然村通达)和窄路面加宽改造工程建设。

3. 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新改建农村公路必须严格执行《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应符合客运车辆通行条件。四级公路宜采用双车道标准,交通量小且特殊困难路段可采用单车道,但要因地制宜加强错车道设置。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的村道局部路段,可适当降低技术指标,但要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

4. 加强平安农村公路建设。2016年至2020年,实施农村公路安防设施350公里、危桥改造80座。到2020年,现有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农村公路危桥总数逐年下降。

5.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加快推进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改革,2017年基本实现项目投资法人、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分设。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交通主管部门要强化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建设管理单位要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特别要加强对桥隧和高边坡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到2020年,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二)深化改革,完善体制,切实管理好农村公路。

1. 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机构,落实经费。认真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2〕318号)和城口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城府办发〔2013〕272号)要求,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构建“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管理体制,建立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养护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站职责、建制村村道管理和农村客运招呼站(点)议事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县级、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农村客运招呼站(点)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

2. 切实加强农村公路执法建设。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农村公路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大力推广执法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工作方式,强化农村公路路政许可及路政处罚工作的管理。不断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到2020年,农村公路管理法规贯彻到位,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镇(街道)有监管员、村社有护路员的县乡村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路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取得资格持证上岗。加大对农村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区以及平面交叉道口搭接的管理,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建筑控制区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及洗车场、加水点等和非公路标志。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破解养护资金难题,切实养护好农村公路。

1. 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贯彻国家、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要求,适时修订《城口县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村(居)民的作用,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到2020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县交委和县公路局要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县道和乡道的评定每年不少于1次,其他公路在五年规划期内不少于两次,确保到2020年,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全县农村客运招呼站(点)维护、运行状况良好。

2. 建立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招呼站(点)养护资金投入机制,继续争取好市上每年每公里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的补助资金。县级财政按照不低于市级补助资金标准配套养护资金。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以奖代补”机制,充分调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积极性。到2020年,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

3. 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引导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向市场化方向发展,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养护工程,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选定养护作业单位进行专业养护。有序推进基层养护作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方向发展,参与养护市场竞争。

4. 推广新技术新理念。以“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为原则,建立健全适应本地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体系。切实抓好废弃材料再利用、养护管理信息化、路面检测自动化等方面新技术的学习、引进、推广,提高农村公路养护预防性水平,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完善运输服务体系,切实运营好农村公路。

1. 推进城乡客运统筹发展。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形成干支公路相连,客运站场配套,以县城区为中心,乡镇(街道)为依托,农村客运站场为结点,县乡辐射、村村相连的农村客运网络。巩固农村客运“双百”目标成效,同时根据全县城市发展、旅游发展需求,优化整合城乡公共客运资源,结合城口县城乡客运发展现状,稳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试点改造,基本形成以县城为中心,辐射30公里范围内乡镇的城乡公交一体化网络。大力扶持发展农村客运,逐步形成农村客运网络,推广农村客运区域化经营模式。促进城乡道路客运有效融合和合理衔接,建立资源共享、连接城乡、相互衔接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体系。到2020年实现行政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

2. 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根据《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交运发﹝2014﹞258号)精神,按照“五个前置条件”要求,对于新增农村客运班线、拟开通农村客运线路,建立并完善交通、安监、公安、辖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等单位联合,开展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工作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段和运行限速等要求,确保农村客运班线安全运行、持续服务。

3. 加快农村客运站(含招呼站点)建设和管理。将农村客运站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之中。农村客运站(点)应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制定农村客运招呼站(点)运行管理办法,加大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和运行管理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客运站建设和管理步伐。

4. 推进县乡村物流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农村物流发展模式,推进交通运输与商务、供销、邮政等行业的资源整合。加快推进乡镇货运站建设,为农村物资运输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和支持农村物流企业加强与等级货运站和四、五级客运站联合共建站点。依托客运网络优势,积极推进客运班车发展小件快运服务。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道国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夏贵金 县交委主任

成 员:肖冬辉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国进 县财政局局长

滕久松 县城乡建委主任

王世朗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 海 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樊顺利 县安监局局长

胡兴建 县交委副主任

李贤忠 县交委副主任

田 粟 县交委副主任

张传明 县交委党委委员、县公路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四好农村路”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委,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四、工作要求

“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十三五”期间全县交通运输发展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是脱贫攻坚、生态旅游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建设好、管理好、护好和运营好全县农村公路,是贯彻落实好中央“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抓手和载体。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公路提质增效、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要加强舆论引导力度和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注重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交委、县财政局要统筹研究,建立完善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要制定根据物价增长、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制度。大力整合政府债券、各种扶贫和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交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考核。由县交委牵头,切实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技术指导、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城口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