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城府办发〔2016〕62号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城口县2016年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有序转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2016年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有序转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4月25日
城口县2016年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有序转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区域发展战略,建立完善人口有序转移的工作机制,促进人口合理分布与产城融合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54号)和《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城府发〔2016〕1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我县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有序转移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市*区域发展战略为导向,坚持“产业跟着功能定位走、人口跟着产业走、建设用地跟着产业和人口走”的工作原则,按照“对口帮扶,市场推进;就业为先,教育跟进;以人为本,保障促进”的工作思路,遵循人口流动规律,尊重转移人口意愿,以工业化和城镇化为引领,加强政策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以产兴城,以城纳人。加快推进人口向县城及周边乡镇场镇转移落户,积极引导人口向*与*转移,特别是向*有序转移集聚,促进人口合理分布,使产业发展、城乡结构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资源利用最优化、整体功能最大化的战略目标。
二、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一)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落实并完善我县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突出户籍对人口的登记管理功能。按照全市统一要求,逐步取消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标准设置,落实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配套政策,逐步建立我县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二)实行居住证制度。落实全市居住证实施细则,强化管理创新,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精细化服务。细化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力清单;明确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的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条件;明确市外户籍随迁子女享有在本县高考的连续就学年限要求。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履行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三)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向上对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加快推进全县自然人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全县年度人口台账,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计生、税务、民族、婚姻等人口信息,推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及时掌握人口分布及相关信息。
(四)完善城镇人口承载功能。积极开展“十三五”人口规划研究,遵循自然规律,遵照市场原则,做好人口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协调。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城市建设、旅游发展三大攻坚战,统筹加强人口集聚区水、电、气、路、通信以及商业网点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学校、医院、文化设施、体育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均衡配置公共服务资源,规范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能力。完善村、社区服务管理功能,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促进社会融合。
(五)推动产业人口集聚。研究产业用工吸纳标准,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严格落实年度新增就业岗位目标,大力吸纳转移人口就业。落实工业园区用工考核办法,不断提升高素质人力资源的集聚能力。落实全市用工激励政策,对招用转移人口数量较多的大型企业,允许其在依法取得的项目用地范围内配套建设“倒班房”等生活服务设施。
(六)落实农村产权制度。落实全市地票制度和地票交易优先政策,积极稳妥推动农房交易和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复垦。
三、引导人口有序转移
(七)建立劳动力转移对口联系制度。将劳动力协同转移纳入《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巴南区对口帮扶城口县有关工作的通知》(城府办发〔2016〕41号),从对口帮扶资金中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劳动力转移等相关工作,建立巴南-城口农村劳动力对口联系机制,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对接帮扶、校企合作、职业教育等实现劳动力协同转移。
(八)完善劳动力转移管理体系。建立城口人力资源基础台帐,健全劳动力资源动态数据库和管理体系,完善实名制档案。建立农业转移人口信息数据库及人力资源需求数据库,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动态管理,每月定期与巴南区交流培训和转移需求信息。
(九)开展创业就业培训。完善转移人口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组织社会培训资源定点、定向、定专业开展转移人口技能培训。2016年培训不少于300人。
(十)搭建对口招工平台。及时收集和发布巴南区及其他*与*企业用工需求,免费为企业和转移劳动力搭建对口招工网络平台,组织巴南区企业到我县定向招工,举办1-2场专场招聘会和经常性招工。围绕汽摩产业、医药健康、电子产业等,为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对口招工。
(十一)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奖励制度。县职教中心要积极与巴南区及其他*和*企业对接,开展订单职业教育,向对口企业输送合格劳动力。落实全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奖励制度,对校企合作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通过校企合作实现与巴南区及其他*和*协同转移100人。
(十二)推动新生代劳动力转移。落实农村地区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就读职业院校扶持政策,细化我县农村地区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就读巴南区职业院校的相关补助政策。落实转移学生助学货款等激励政策。细化可享受全市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倾斜政策的范围和条件。通过职业教育对口招录新生代劳动力实现协同转移100人。
(十三)落实转移人口落户机制。转移人口在巴南区务工经商2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城口县转移人口,本人及其共同生产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巴南区常住户口。在*城区务工经商2年,在*务工经商5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当地常住户口。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务工经商年限可放宽至3年;在*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不受务工经商年限限制。扎实推进高山生态移民搬迁,引导偏远农村人口向县城及周边乡镇场镇转移落户,实现人口梯度转移。
(十四)加强引导人口有序转移的保障。落实并完善引导人口有序转移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落实人口转移与建设用地增量安排挂钩机制,体现“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跟着产业和人口走”的政策导向。落实转移人口购买首套房优惠政策,落实规模企业集体租赁保障性住房政策。明确转移人口可享受保障性住房优先配租等政策的具体条件。
四、加强组织协调
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从全县大局出发,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联动配合,形成统筹协同的“一盘棋”格局。要按照《户籍制度改革及人口有序转移工作台账目录》(见附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强化日常管理,抓好工作落实。一是要密切关注工作推进过程中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完善问题反映和解决机制。二是要拓宽宣传渠道,加强信息报送,突出正面宣传,合理引导群众预期,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三是县户籍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好综合协调、统筹推动作用,按照“年初部署、年中督促、年末总结”的方式,实行动态报送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做好督查通报工作,确保全县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有序转移各项工作有突破、见成效。
附件:1.城口县2016年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有序转移
工作任务表
2.城口县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有序转移台账目录
3.巴南区-城口县2016年度劳动力协同转移工作方案
附件1
城口县2016年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有序转移工作任务表
(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
1 |
落实并完善我县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办法。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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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逐步取消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标准设置,落实全市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配套政策,逐步建立我县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
县教委 县卫生计生委 县人力社保局 县国土房管局 县农委 县林业局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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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全市居住证实施细则。 |
县公安局 |
县政府法制办、县发展改革委 | |
4 |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加快推进全县自然人信息数据库建设,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计生、税务、民族、婚姻等人口信息,推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及时掌握人口分布及相关信息。 |
县公安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统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卫生计生委、人行城口支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 |
5 |
建立全县年度人口台账。 |
县公安局 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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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积极开展“十三五”人口规划研究,做好人口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协调。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卫生计生委、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7 |
落实工业园区用工考核办法,不断提升高素质人力资源的集聚能力。 |
城口工业园区管委会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8 |
落实全市用工激励政策。 |
县人力社保局 |
县国土房管局 | |
9 |
落实全市地票制度和地票交易优先政策,积极稳妥推动农房交易和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复垦。 |
县国土房管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二)引导人口有序转移 |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
10 |
建立劳动力转移联系制度,落实巴南区-城口县对口联系年度计划。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人力社保局 | |
11 |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信息数据库及人力资源需求数据库,定期与巴南区交流用工需求与供给信息,培训转移人口就业技能。 |
县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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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完善转移人口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 |
县人力社保局 |
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城乡建委、县农委、县农委 | |
13 |
落实定向招工招聘和培训补助政策。 |
县人力社保局 |
县经济信息委、县农委、县城乡建委、县教委 | |
14 |
搭建企业对口招工平台。 |
县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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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开展订单职业教育,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奖励制度。 |
县教委 |
县人力社保局 | |
16 |
落实农村地区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就读职业院校扶持政策,落实转移学生助学贷款等激励政策。 |
县教委 |
县人力社保局 | |
17 |
细化落实可享受全市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倾斜政策的范围和条件。 |
县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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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落实转移人口购买首套房优惠政策,落实规模企业集体租赁保障性住房政策。明确转移人口可享受保障性住房优先配租等政策的具体条件。 |
县国土房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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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落实人口转移与建设用地增量安排挂钩机制。 |
县国土房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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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落实并完善引导人口有序转移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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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落实转移人口落户机制。 |
县公安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 |
附件2
户籍制度改革及人口有序转移工作台账目录
一、配套文件制定及配套举措落实情况(包括政策项目、工作进展、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进城落户情况(包括本县落户情况、都市区落户情况以及市外落户情况)。
三、城镇新增户籍人口结构(包括年龄结构、来源结构);
四、人口转移特别是劳动力转移情况(包括本县、都市区、市外转移情况)。
五、对口区县协同转移情况(平台搭建、招工培训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协同转移及落户情况)。
六、职业教育培训情况(定向招生、订单职业教育、职业培训)。
七、支持返乡创业情况(创办实体、带动就业、落户情况)。
八、权益保障情况(公租房配租比;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退出宅基地及地票交易情况;“三权”抵押融资)。
附件3
巴南区-城口县2016年度劳动力协同转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发展战略,引导城口县劳动力向巴南区等*有序转移,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引导*和*人口向*与*有序转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200号)精神,经双方政府协商一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对口帮扶,市场推进;就业为先,教育跟进;以人为本,保障促进”的工作思路,将劳动力协同转移作为对口帮扶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引导城口县劳动力向巴南区等*与*有序转移,保障转移人员就业创业,促进人口合理分布,使产业发展、城乡结构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资源利用最优化、整体功能最大化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转移人员意愿的原则;坚持以市场为主、保障就业创业的原则;坚持政策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坚持技能提升、转移后教育培训跟进的原则;坚持互利互惠、对口帮扶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全年实现转移就业100人,培训300人以上,主要通过企业对接、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教学实习、技能培训、新生代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方式。
四、工作措施
建立巴南-城口农村劳动力对口联系机制,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对接帮扶、校企合作、职业教育等实现协同转移。
(一)加强组织领导。巴南区与城口县分别成立劳动力协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委主任任副组长,人力社保局、经信委、公安局、教委职教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发改委,负责劳动力协同转移的统筹协调与衔接联络等工作。
(二)开展就业培训。一是分别建立巴南、城口人力资源基础台帐,健全劳动力资源动态数据库和管理体系,建立实名制档案。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动态管理,每月定期交流培训和转移需求信息。二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由双方人力社保部门牵头,组织社会培训资源定点、定向、定专业开展转移人口技能培训。
(三)开展对口转移。一是由双方发改委牵头,及时收集和发布巴南区及*与*企业用工需求,免费为企业和转移劳动力搭建对口招工网络平台,组织巴南区企业到城口县定向招工,举办1-2场专场招聘会和经常性招工。二是围绕汽摩产业、医药健康、电子产业等,城口县委托巴南区为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对口招工。三是对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并缴纳1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贴。
(四)开展校企合作。一是巴南区组织辖区内或其他*与*企业与城口县职教中心对接,开展订单职业教育,向对口企业输送合格劳动力。二是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奖励制度,在经费安排上给予倾斜,对校企合作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通过校企合作实现向巴南区等*与*协同转移100人。
(五)推动新生代劳动力转移。一是巴南区各类职业学校要结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和用工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特别针对城口县开展订单职业教育,向企业定向输送合格劳动力。二是落实农村地区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就读职业院校扶持政策,对巴南区职业院校招收城口农村地区学生、贫困家庭学生等新生代劳动力就读的落实相关补助政策。三是落实吸引新生代劳动力转移落户的激励政策,对对口招录学生在校期间助学货款给予贴息或资助。通过职业教育对口招录新生代劳动力实现协同转移100人。
(六)引导城口县市外返乡农民工向大都市区转移。城口县要广泛开展农民工就业宣传和引导,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重点向市外返乡农民工宣传和推荐巴南区等*与*招工信息,引导和鼓励市外返乡农民工向大都市区转移。
(七)鼓励转移人员创业。落实巴南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系列扶持政策,给到巴南区创业的城口县转移人员同等的创业补助及系列优惠政策,扶持转移人员自主创业。
(八)落实户改政策。对在巴南区务工经商2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城口县转移人口,本人及其共同生产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巴南区常住户口。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