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城口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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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府办发〔201665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十六届第1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城口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52020年)

目录

一、总则 .................................................................................................- 3 -

(一)编制依据.....................................................................................- 3 -

(二)指导思想.....................................................................................- 6 -

(三)基本原则.......................................................................................- 6 -

(四)实施范围.....................................................................................- 7 -

(五)工作目标.......................................................................................- 7 -

二、综合整治方案...................................................................................- 8 -

(一)深化水资源管理.........................................................................- 9 -

(二)工业废水整治方案...................................................................- 9 -

(三)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11 -

(四)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程............................................................- 12 -

(五)农村面源治理..............................................................................- 12 -

(六)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16 -

(七)开展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和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18 -

(八)排污管理企业情况及环境信息公开..........................................- 19-

(九)地方管理机制落实......................................................................- 20 -

三、目标可达性分析..............................................................................- 20 -

(一)污染负荷削减..............................................................................- 20 -

(二)目标可达性分析..........................................................................- 21 -

四、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22 -

五、保障措施..........................................................................................- 22 -

(一)组织保障......................................................................................- 22-

(二)制度保障......................................................................................- 24 -

(三)资金保障......................................................................................- 25 -

附表1 流域水质目标清单...................................................................- 26 -

附表2 主要实施方案汇总一览表.......................................................- 27-

附表3 2015年度任务分解表..............................................................- 35 -

附表4 2016年度任务分解表..............................................................- 36 -

附表5 2017年度任务分解表..............................................................- 40 -

附表6 2018年度任务分解表..............................................................- 44 -

附表7 2019年度任务分解表..............................................................- 48 -

附表8 2020年度任务分解表..............................................................- 52 -

附表9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汇总表...................................- 56 -

附表10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汇总.....................................................- 57 -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

(8)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

(9)《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1996]31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98)

(11)国家环保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89]环管字第201号)

(12)《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修订)

(13)《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1年)

(14)《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2005年11月28日)

(15)《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部门规章

(1)《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4号)

(4)《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08]126号)

(5)关于印发《三峡库区支流综合整治方案技术指南》的函(环办函[2004]94号)

(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

(7)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关于印发《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建城[2000]124号)

(8)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建城[2000]120号)

(9)《关于印发<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函[2012]861号)

(10)《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2]50号)

(11)关于印发《三峡库区支流综合整治方案技术指南》的函(环办函[2004]94号)

(1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13)《关于加快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期工作任务的函》,环办函[2015]1478号

(1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保部<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编制技术指南>的函》,渝环函[2015]631号

(15)《关于印发次级河流(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渝环发[2013]71号)

(16)《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好一批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渝委办[2013]48号)

(17)《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区的意见》

(18)《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19)《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规定》(渝府发[2007]103号)

(20)《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渝府发[2013]43号)

(21)城口县“碧水行动”实施方案

3.相关规划

(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2)《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

(3)《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环发[2012]58号)

(4)《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重庆市实施方案》(渝办发[2012]340号)

(5)《重庆市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实施方案》(2008年)

(6)《重庆市城口县总体规划》(2003~2020年)

(7)《重庆市城口县水功能区划报告》

(8)《重庆市城口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9)《城口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4.技术标准及规范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城建[2000]120号)

(2)《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3)《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

(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5)《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192-2006)

(6)《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8)《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

(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0)《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31-89)

(11)《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2001年版)

(12)《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 25173-2010)

(13)《河流富营养化评价方法及分级技术规定》(2004年8月11日)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流域规划控制,加大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力度,加强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城镇污水以及生活垃圾源污染治理,积极进行生态保护和修复,解决流域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促进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坚持环境整治与区域经济建设同步实施的方针,统筹考虑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与城镇布局建设,实现环境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工程措施与生态维护相结合。流域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工程充分考虑满足河流生态用水、环境用水的基本需求,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然维护的功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流域水环境整体改善和流域生态综合调控为重点,流域上下游协调,统筹考虑水土保持、城镇供水、地质灾害预防等多方面的工作。

(四)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包括城口县所有乡镇、任河干流、前河干流、中河干流及任河主要支流覃家河与罗江河。

(五)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流域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全面治理,有效治理支流来水污染,构建河滨生态系统、河道净化等措施,最终实现流域维持现状水域功能要求,水质目标详见表1。

1 地表水水质目标表

考核河流

考核断面

水质现状

2016~2020

前河

土堡寨

任河

水寨子

青龙峡管护站

中河

黄金口

新增


2.主要污染防治目标

主要污染防治目标详见表2

2 主要污染防治目标

序号

方案目标

目标来源

实施年限

1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5%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2020

2

任河及前河达到II类水域功能要求,中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2020

3

全县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

2017

4

全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

2020

5

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保证畜禽养殖场污染设施正常运行,达到污染治理要求

2017

6

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

2020

7

全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2020

8

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处理

2017

9

全县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

2017

10

全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

2020

11

全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2020

12

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完成达标改造

2017

13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2020

14

50%的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

2017

15

全县90%的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

2020

16

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2020

17

完成全县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2019

18

城市建成区稳定保持无黑臭水体

2016-2020

19

流域内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

城口县“碧水行动”实施方案

2017

2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镇收集处置率达到85%以上

2017


二、综合整治方案

(一)深化水资源管理

1.控制用水总量

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全县2015年用水量控制在6000万立方米以内;全县2016年用水量控制在6060万立方米以内;全县2017年用水量控制在6120万立方米以内;全县2018年用水量控制在6180万立方米以内;全县2019年用水量控制在6240万立方米以内;2020年,全县全年用水总量应控制在6300万立方米以内。

2.提高用水效率

2015年,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89m32016年,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87m32017年,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86m32018年,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84m32019年,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82m32020年,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80m3,全县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截至2016年,应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城市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二类以上标准;截至2017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截至2018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1%以内;截至2019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5%以内;截至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3.枯水期生态流量保障

截至2016年,确定闸坝联合调度河流清单;截至2017年,制定枯水期水质达标的水量调度管理方案并上报;2018-2020年,实施水量调度方案,保障枯水期水质达标。

(二)工业废水整治方案

1.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对重庆泰正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36300KVA矿热炉进行淘汰,限期2015年淘汰完成,共计淘汰产能为3万吨硅锰合金。

2016-2020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目标任务。

2.对规划入园企业进行控制

高燕组团、庙坝组团、巴山组团三大组团入园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划环评准入条件控制,考虑到保护水源、防止水污染的问题,避免建设高耗水、高污染的工业项目。

3.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2016年,启动并完成巴山组团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50%工作任务,截至2017年,巴山组团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应建设完成,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2018-2020年,保障巴山组团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2018年,启动高燕组团和庙坝组团污水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截至2020年,高燕组团和庙坝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应建设完成,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4.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为了有利于工业废水的分别处理和利用,企业内部应实施清污分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不同水质的废水分别建设专门的排水管渠系统。企业应有完善的工业废水监测系统,定期监测废水排出点的水质和水量,建立工业废水排放与治理技术档案。

5.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处理

截至2017年,城口县加油站地下油罐应完成防渗处理共计12家,计划于2016年底前完成防渗处理的加油站共计5家,其余7家在2017年底前完成,以避免加油站油品意外泄漏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加油站地下油罐应完成防渗处理计划见表3

3 加油站防渗处理完成计划表

序号

加油站名称

备注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葛城站

计划于2016年底之前完成防渗处理

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巴山站

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修齐站

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庙坝站

5

重庆中石化和光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城口大马力加油站

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销售分公司城口花坪加油站

计划于2017年底之前完成防渗处理

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销售分公司城口顺风加油站

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销售分公司城口高燕加油站

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销售分公司城口坪坝加油站

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销售分公司城口大塘口加油站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销售分公司城口城岚加油站

12

城口县咸宜加油站


6.重点行业清洁化任务改造

2016年启动并完成“重庆市城口县赵孝春野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清洁化改造任务的50%,截至2017年,完成“重庆市城口县赵孝春野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清洁化改造任务;2017年,启动并完成“重庆市城口县盛丰土产品有限公司”清洁化改造任务的50%;截至2018年,完成“重庆市城口县赵孝春野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清洁化改造任务,同时保障“重庆市城口县赵孝春野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设施设备稳定运行;2019-2020年,保证两家企业设施设备稳定运行。

7.取缔“十一小”行业

2016年全面清理“十一小”企业并完成取缔工作,2017-2020年保证辖区内无“十一小”企业。

(三)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截至2016年,编制建成区管网建设方案,累计完成管网建设及城口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任务,基本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完成扩建现有城口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达到新增处理规模5000m3/d2018-2020年,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城市污水处理率逐年上升2%以上,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

全县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截至2016年,应启动建设改造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的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启动工作有序进行;截至2017年,完成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达标改造40%建设任务;截至2018年,完成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达标改造80%建设任务;截至2019年,完成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达标改造建设任务;截至2020年,确保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稳定运行,该项目服务于城口县城区及乡镇污水处理厂。

2016-2020年,对于新建的机动车清洗业、维修厂(含4S店)、餐饮、宾馆、学校、医院、5000平方米及以上商场、综合大楼及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必须同步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并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现有上述单位(场所),应建立动态源清单,2016年起,每年推进完成10%的整治任务。

(四)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程

截至2018年,位于城口县复兴街道办事处板桥沟的城口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截至2020年,完成新建双河乡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1座,完成新建咸宜乡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1座,完成相关乡镇配备钩臂车配套的垃圾箱等25套。

(五)农村面源治理

1.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截至2017年,应完成全县16家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截至2016年,应完成7家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截至2017年,完成剩余9家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2017-2020年,7家畜禽养殖场(2016年完成污染治理)应保证污染设施正常运行,达到污染治理要求;2018-2020年,9家(2017年完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场应保证污染设施正常运行,达到污染治理要求。具体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任务见表4

4 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任务表

序号

养殖场名称

地址

整治完成时限

1

城口县天洪生猪养殖场

城口县坪坝镇议学村8

2016

2

城口县润丰良种扩繁场(育丰改名)

城口县坪坝镇光明村5

3

钦友养猪场

城口县明中乡双利村2

4

重庆市农垦集团

城口县高观镇高观村1

5

城口县未来养鸡场

城口县龙田乡长茅村1

6

城口县华兴养殖专业合作社

城口县北屏乡太坪村1

7

城口县利民养猪专业合作社

城口县左岚乡大坝村3

8

城口县家旺养猪专业合作社

城口县沿河乡红岩村3

2017

9

林属高养殖场

城口县沿河乡红岩村5

10

明园养猪场

城口县明中乡柳家村1

11

城口县明召养猪场

城口县厚坪乡白鹤村4

12

城口县赤峰养猪场

城口县厚坪乡白鹤村4

13

城口县厚坪乡阳辉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

城口县厚坪乡熊竹村3

14

龙田乡官庄子养鸡场

城口县龙田乡四湾村1

15

龙田乡杨家园养猪场

城口县龙田乡中安村1

16

城口县龙腾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城口县庙坝镇兴旺村4


2.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推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投融资模式改革,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因地制宜选取处理效果有保证、运行管理易实施的污水处理技术。截至2017年,全县建制乡镇、撤乡场镇共计应完成27个污水处理设施,同期完成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具体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见表5及表6



5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表

序号

乡污镇水处理厂名称

2016

2017

2018-2020

1

高观镇生活污水厂

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主干管和二三级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运行负荷80%以上

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乡镇污水处理率逐年上升2%以上,2020年乡镇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2

蓼子乡生活污水处理厂

3

坪坝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4

北屏乡生活污水处理厂

5

东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6

河鱼乡生活污水处理厂

7

治平乡生活污水处理厂

8

巴山镇民生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9

国丰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10

香坪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11

硝水坝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12

兴华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13

兴隆村黄安场生活污水处理站

14

兴隆村六河场生活污水处理站

15

熊竹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16

余坪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17

云燕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18

中兴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19

左岸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20

白台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21

龙田乡联丰村生化池



6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表

序号

乡污镇水处理厂名称

2017

2018

2019-2020

1

双河乡生活污水处理厂

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主干管和二三级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运行负荷80%以上

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乡镇污水处理率逐年上升2%以上,2020年乡镇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2

左岚乡生活污水处理厂

3

鸡鸣乡生活污水处理厂

4

周溪乡生活污水处理厂

5

明中乡生活污水处理厂

6

厚坪乡生活污水处理厂


3.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截至201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7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31%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24%以上;截至2016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77%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37%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27%以上;截至2017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83%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38%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0%以上;截至2018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88%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39%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3%以上;截至2019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40%,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截至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40%以上。

4.农业种植污染治理

全县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大力发展“猪沼果(粮、菜)”和“鱼菜共生”等生态循环农业,开展现代生态农业创新试点,2015年在蓼子乡梨坪村建设生态农业试点村项目,试点规模1000亩,投资58万元。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经济林种植比例。

全县2015年共育有经济林总面积124751亩,20162020年期间应每年逐步提高经济林种植比例,具体任务见表7

7 经济林种植比例现状及目标表

年份

经济林面积(亩)

2015

124751

2016

132493

2017

140234

2018

147976

2019

155708

2020

163460


2016年至2020年,全县大力扶持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并强化技术培训。积极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及杀虫灯、粘虫板、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技术。全县服务农田面积15万亩,减少杀虫剂使用量50吨,总投资100万元。

截至2016年,改种耐旱作物面积100亩以上,2017-2020年,改种耐旱作物面积保持在100亩以上。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6-2020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六)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城口县共有重庆市级考核水源地23个,市级水质目标考核见表8


8 重庆市考核饮用水水质目标表

序号

水源地名称

水质现状

2016-2020年水质目标

1

城口县羊耳坝水库自来水公司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2

城口县龙王沟巴山镇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3

城口县前河明通镇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4

城口县樱桃溪庙坝镇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5

城口县杉木河修齐镇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6

城口县金坪河北屏乡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7

城口县渔泉沟东安乡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8

城口县南沟河高楠乡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9

城口县覃家河高燕乡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10

城口县水肚溪河鱼乡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11

城口县水堰溪厚坪乡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12

城口县碗厂沟鸡鸣乡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13

城口县岚溪河岚天乡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14

城口县马堰沟蓼子乡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15

城口县向家河沟明中乡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16

城口县白水洞双河乡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17

城口县葛藤沟咸宜乡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18

城口县曹家湾沿河乡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19

城口县杉木河治平乡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20

城口县周溪河周溪乡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21

城口县牛家湾左岚乡水厂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22

城口县庙坝镇曹家坝河沟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23

城口县庙坝镇7组龙洞水源地

达到或优于Ⅲ类


截至2016年,完成城口县羊耳坝水库自来水公司水源地及城口县龙王沟巴山镇水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截至2017年,完成城口县前河明通镇水厂水源地、城口县樱桃溪庙坝镇水厂水源地及城口县杉木河修齐镇水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截至2018年,完成城口县庙坝镇曹家坝河沟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截至2019年,完成城口县庙坝镇7组龙洞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截至2018年,基本完成城市备用饮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工程选址应充分论证水资源及水质情况以及取水点位,提升饮用水监测能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2016-2020年,建立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次级河流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加大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河流水面无浮萍、水藻聚集现象。

自2018年起,为保证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城口县供水公司应每季度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地安全状况,并每季度向社会公开;2018年起,每月向社会公开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七)开展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和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为保护前河、任河、中河水质现状,应编制任河、前河良好水体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截至2020年,应确保任河、前河及中河水质达到或优于水域功能要求。

截至2017年,全县应完成14条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其中2016年,全县应完成7条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2017年,全县应完成7条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2018-2020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具体整治工程清单见表9。

9 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清单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

流域

项目建设内容

总投资
(
万元)

完成时限

1

重庆市城口县岚溪河修齐镇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

岚溪河

堤防护岸河道疏浚

1330

2017

2

重庆市城口县坪坝河坪坝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坪坝河

堤防护岸河道疏浚

1213

2017

3

重庆市城口县坪坝河庙坝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坪坝河

堤防护岸河道疏浚

1149

2017

4

重庆市城口县前河咸宜乡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堤防护岸河道疏浚

1243

2017

5

重庆市城口县正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堤防护岸河道疏浚

2086

2017

6

重庆市城口县石溪河高观镇段综合治理工程

石溪河

堤防护岸河道疏浚

1446

2017

7

重庆市城口县中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堤防护岸河道疏浚

1788

2017

8

重庆市城口县坪坝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坪坝河

堤防护岸河道疏浚

2456

2016

9

重庆市城口县前河鸡鸣乡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堤防护岸河道疏浚

1210

2016

10

重庆市城口县畔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畔河

堤防护岸河道疏浚

754

2016

11

重庆市城口县燕子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燕子河

堤防护岸河道疏浚

1081

2016

12

重庆市城口县蒙蒙溪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蒙蒙溪

堤防护岸河道疏浚

2506

2016

13

重庆市城口县石溪河岚天乡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石溪河

堤防护岸河道疏浚

1449

2016

14

城口县坪坝河坪坝镇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丰田段、新岭段)

坪坝河

堤防护岸河道疏浚

1112

2016


(八)排污管理企业情况及环境信息公开

自2016年起,建设匹配的污染治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达到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对超标、超总量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要求其实现达标排放,并按季度公开“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超总量企业还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定期向市环保局上报处理结果。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进行,城口县排污管理企业清单见表10。

10 城口县排污管理企业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城口分公司

2

重庆泰正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九)地方管理机制落实

2016-2020年,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建立重点任务管理台账,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逐月进行动态更新;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办[2014]43号),建立完善的水环境自动监测体系对水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

三、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污染负荷削减

本方案实施后,通过采取对工业废水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农村面源治理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等措施后,预测水污染负荷削减量汇总见表11。

11 全县主要流域水污染负荷削减量汇总表

削减因子

流域

COD

NH3-N

TN

TP

任河

1248.814

131.482

197.04

19.072

前河

282.558

62.034

98.392

3.324


(二)目标可达性分析

根据2014年对任河青龙峡管护站监测断面(入境断面)及水寨子监测断面(出境断面)及2015年对前河土堡寨监测断面(出境断面)监测数据可知,任河入境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要求,任河及前河出境断面除TN外,其余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要求,因此需要对任河及前河TN进行削减。

采取工业废水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农村面源治理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等措施后,任河TN预测削减量为197.04t/a,大于需要削减量为193.611t/a,可以确保TN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要求

12 县内主要流域污染负荷新增与削减对照表

指标

环境容量(t/a

预测

污染负荷(t/a

需要

削减量(t/a

预测削减量(t/a

达标性

任河

COD

16398.72

740.119

0

1248.814

+

NH3-N

629.82

11.5288

0

131.482

+

TN

-73.08

120.531

193.611

197.04

+

TP

141.15

18.103

0

19.072

+

前河

COD

5897.23

472.633

0

282.558

+

NH3-N

352.47

3.584

0

62.034

+

TN

-37.98

59.143

97.123

98.392

+

TP

49.21

12.18

0

3.324

+

注:“+”表示预测削减量超过需要削减量

四、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城口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20年)实施工程项目主要分为工业废水整治项目,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农村面源治理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和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排污企业管理及环境信息公开,深化水资源管理及地方管理机制落实,预计总投资51504.05万元,其中,工业项目投资7651.52万元;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投资6070万元;城镇生活垃圾治理项目投资400万元;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投资13465.53万元;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投资524万元;开展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和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投资20843万元;排污企业管理及环境信息公开投资50万元;深化水资源管理投资2500万元。此外,由于污水处理厂需要运行管理、河道需要日常进行清漂清理垃圾,因此估算工程年运行费用120万元,运行费用未计算在总投资内。具体投资金额估算详见附表9。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城口县政府作为本方案实施主体,应加强对全县境内水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领导,对全县境内水环境保护工作行使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推进方案按期实施。

县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前期工作,会同财政、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做好争取国家投资工作,对项目进行稽查。

县水务局牵头负责全县供水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河流监测,水源地保护,水生态涵养修复,水政监察执法,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及监管。

县经济信息委负责调整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负责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协助关停污染企业,配合企业开展环保搬迁。

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督促工业园区内入驻企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县财政局负责“城口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级、县级资金的落实,协同县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稽查。

县国土房管局负责及时办理“城口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地质灾害评估、土地征用及行政划拨手续审批。

县环保局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城口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项目的实施,建立落实工作调度、日常督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牵头组织对“城口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牵头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等工作,牵头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

县城乡建委牵头负责城镇污水、垃圾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关工作;负责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加快审批进度,加强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质量稽查,督促项目加快建设进度。负责将“城口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程项目纳入城镇发展规划,落实污水、垃圾等项目选址及污水管网规划审批,建立快速审批通道。

县市政园林局牵头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污水管网及生活垃圾、污泥处置等项目实施;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垃圾处理处置场统一监督管理;制定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合理收费机制,加大征收力度;负责生活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工作。牵头开展城市污水管网清查工作。

县农委负责任河及前河流域内畜禽养殖取缔工作;负责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年度目标任务,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建管合一、供排一体”原则,完善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推进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运营,确保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营。

(二)制度保障

1.建立目标责任制

将“城口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管委会,并将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和政府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或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制。

2.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

不定期召开调度会、专题会、现场会、协调会,定期督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和通报。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次级河流“河段长”负责制、“双目标”考核制,建立次级河流日常巡查、水质预警、污染反弹快速处置等长效机制;建立次级河流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污水、垃圾基础设施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推行污水、垃圾第三方营运;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日常巡查、监测、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4.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的市场化管理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管理,通过向社会公开招示方式确定建设和运营单位,逐步降低建设与运行成本。

5.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各级各部门应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日常巡查,建立管理台账,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拒不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单位和法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金保障

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大市、县两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自筹资金;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鼓励外资、民间资金投入;对于由社会单位为主体承担的项目,按照“谁污染、谁治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所需资金主要由社会单位自筹解决,政府以引导、激励、奖励为主,予以适当补助。

附表1 流域水质目标清单

序号

省区

地市

区县

所属

流域

所属

水系

所在水体名称

断面名称

经度

纬度

水质现状

2020年目标

超标指标(超标倍数)

超标原因

预计达标年度

2013

2014

1

重庆

/

城口

长江

汉江水系

任河

水寨子

108

25

15

32

6

59

TN超标

TN超标

II类标准

0.14

现有排水体系不完善

2020

青龙峡管护站

108

48

38

31

52

59

达标

达标

II类标准

/

/

2020

2

重庆

/

城口

长江

渠江水系

前河

土堡寨

108

31

38

31

45

38

/

TN超标

II类标准

0.14

现有排水体系不完善

2020

3

重庆

/

城口

长江

/

中河

黄金口

/

/

/

/

/

/

/

/

III类标准

/

/

2020


附表2 主要实施方案汇总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建成

期限

工程量

投资(万元)

数量

单位

工业废水整治工程

1

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

城口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城口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环保局

2020

/

/

1811.52

2

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各企业内部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县环保局

城口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0

/

/

5000

3

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处理

全县5家加油站地下油罐完成防渗处理

县环保局

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质监局

2016

/

/

300

全县7家加油站地下油罐完成防渗处理

县环保局

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质监局

2017

/

/

200

4

淘汰落后产能

淘汰重庆泰正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36300KVA矿热炉,共计淘汰产能3万吨硅锰合金

县经济信息委

县工商局、

县环保局

2015

1

100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目标任务

县经济信息委

县工商局、

县环保局

2016-2020

/

/

200

5

重点行业清洁化任务改造

完成“重庆市城口县赵孝春野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清洁化改造任务

县环保局

县经济信息委、县农委

2017

1

20

完成“重庆市城口县盛丰土产品有限公司”清洁化改造任务

县环保局

县经济信息委、县农委

2018

1

20

保证两家企业设施设备稳定运行

县环保局

县经济信息委、县农委

2020

2

/

6

取缔“十一小”企业

全面清理“十一小”企业并完成取缔工作,保证辖区内无“十一小”企业

县经济信息委

县工商局、

县环保局

2016-2020

/

/

/


合计







7651.52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1

完善管网建设

编制建成区管网建设方案,基本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同时完成扩建现有城口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新增处理规模5000m3/d

县市政园林局、重庆市水务集团

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城口县城乡建委

2016

5000

m3/d

5500

2

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

县市政园林局

重庆市水务集团、县财政局

2020

/

/

270

3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完成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达标改造建设任务,确保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稳定运行

县市政园林局

重庆市水务集团、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

2020

/

/

200

4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对于新建的机动车清洗业、维修厂(含4S店)、餐饮、宾馆、学校、医院、5000平方米及以上商场、综合大楼及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必须同步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并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现有上述单位(场所),应建立动态源清单,2016年起,每年推进完成10%的整治任务

县市政园林局


2020

/

/

100


合计







6070

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程

1

垃圾中转系统完善

双河乡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

县市政园林局

相关乡镇及街道

2020

1

150

咸宜乡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

2020

1

150

2

垃圾收集系统

相关乡镇配备钩臂车配套的垃圾箱等

2020

25

50

3

垃圾填埋场防渗

复兴街道办事处板桥沟的城口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

县市政园林局

县财政局、县复兴街道办事处

2018

1

50


合计






400

农村面源治理工程

1

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全覆盖

截至2017年,全县建制乡镇、撤乡场镇共计应完成27个污水处理设施,同期完成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至2020年,污水处理设施稳定征程运行,城市污水处理率逐年上升2%以上,2020年乡镇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县环保局

县财政局、县市政园林局、相关乡镇

2020

27

10757.53

2

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完成全县16家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保证污染设施正常运行,达到污染治理要求

县农委

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2020

16

630

3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育有经济林总面积124751

县林业局

县国土局、相关乡镇

2015

124751

800

育有经济林总面积163460

2020

163460

1000

2016年至2020年,积极推广应用

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及杀虫灯、粘虫板、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技术。全县服务农田面积15万亩,减少杀虫剂使用量50

县农委

相关乡镇

2020

50

100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

县农委

相关乡

镇政府

2020

/

/

100

在蓼子乡梨坪村建设生态农业试点村项目,试点规模1000

县农委

相关乡

镇政府

2015

1000

58

改种耐旱作物面积100亩以上

县农委

相关乡镇

2016

100

20

4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县农委

相关乡镇

2016-2020

/

/

/


合计







13465.53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1

完成城市备用饮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基本完成城市备用饮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工程选址应充分论证水资源及水质情况以及取水点位,提升饮用水监测能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

县水务局

县环保局、相关乡镇及街道

2018

/

/

174

2

水质维护工程

建立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次级河流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加大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河流水面无浮萍、水藻聚集现象

县水务局

相关乡镇

2020

/

/

50

3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

每季度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地安全状况,并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县水务局

县卫生计生委、县环保局、县广电台、城口县供水公司,相关乡镇

2020

/

/

80

每月向社会公开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县水务局

县广电台、城口县供水公司,相关乡镇

2020

/

/

20

4

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完成城口县羊耳坝水库自来水公司水源地、城口县龙王沟巴山镇水厂水源地、城口县前河明通镇水厂水源地、城口县樱桃溪庙坝镇水厂水源地、城口县杉木河修齐镇水厂水源地、城口县庙坝镇曹家坝河沟水源地、城口县庙坝镇7组龙洞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2019

7

200

5

水质目标

确保全县23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达到或优于Ⅲ类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相关乡镇

2016-2020

23

/


合计







524

开展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和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1

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截至2017年,全县应完成14条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2018-2020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2020

14

20823

2

编制任河、前河良好水体保护方案

完成编制任河、前河、中河良好水体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年度实施任务,应确保任河、前河水质达到或优于水域功能要求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县环保局

2020

2

20


合计







20843

排污企业管理及环境信息公开

1

排污企业管理及环境信息公开

建设匹配的污染治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达到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对超标、超总量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要求其实现达标排放,并按季度公开“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超总量企业还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定期向市环保局上报处理结果

县环保局

相关乡镇

2020

2

20

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进行

县环保局

县广电台

2020

/

/

30


合计







50

深化水资源管理

1

控制用水总量

2015全县年用水量为6000万立方米以内,截至2020年,全县全年用水总量应控制在6300万立方米以内

县水务局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城乡建委、县农委

2020

/

/

/

2

提高用水效率

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80m3,全县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县水务局

县农委、县财政局及相关乡镇等

2020

/

/

2000

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城市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二类以上标准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2016

/

/

200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2020

/

/

200

3

枯水期生态流量保障

实施水量调度方案,保障枯水期水质达标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及相关乡镇等

2020

/

/

100


合计







2500

黑臭水体

1

黑臭水体

城市建成区稳定保持无黑臭水体

县水务局

县环保局、县市政园林局

/

/

/

/

地方管理机制落实

1

地方管理机制落实

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建立重点任务管理台账,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逐月进行动态更新;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办[2014]43号),建立完善的水环境自动监测体系对水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


总计







51504.05

附表3 2015年度任务分解表

项目类别

项目子类

项目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工业污染防治整治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重庆泰正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36300KVA矿热炉进行淘汰,共计淘汰产能为3万吨硅锰合金

县经济信息委

县工商局、

县环保局

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完成2015年以前入驻庙坝组团、巴山组团、高燕组团内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深化水资源管理

控制用水总量

全县2015年用水量为6000万立方米以内

县水务局

/

提高用水效率

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89m3

县水务局

/

农村面源治理工程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

在蓼子乡梨坪村建设生态农业试点村项目,试点规模1000

县农委

相关乡镇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

育有经济林总面积124751

县林业局

县国土局、相关乡镇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7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31%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24%以上

县农委

相关乡镇

附表4 2016年度任务分解表

项目类别

项目子类

项目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工业污染防治整治

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

启动并完成巴山组团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50%工作任务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环保局

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完成2016年以前入驻庙坝组团、巴山组团、高燕组团内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处理

完成5家加油站完成防渗处理,详见表3

县环保局

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质监局

淘汰落后产能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目标任务

县经济信息委

县工商局、

县环保局

十一小”治理

启动并完成“十一小”企业取缔方案编制工作

县经济信息委


全面清理“十一小”企业并完成取缔工作

县经济信息委

县工商局、相关乡镇

重点行业清洁化任务改造

启动并完成“重庆市城口县赵孝春野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清洁化改造任务的50%

县环保局

县经济信息委、农委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完善污水管网

编制建成区管网建设方案,完成管网建设及城口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任务,达到新增处理规模5000m3/d,基本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

县市政园林局

相关乡镇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应启动建设改造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的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启动工作有序进行

县市政园林局

相关乡镇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对新建的机动车清洗业、维修厂(含4S店)、餐饮、宾馆、学校、医院、5000平方米及以上商场、综合大楼及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必须同步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并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现有上述单位(场所),应建立动态源清单,2016年推进完成10%的整治任务

县市政园林局

相关乡镇

农村面源治理工程

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

完成全县建制乡镇、撤乡场镇共21个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主干管和二三级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县环保局

县财政局、县市政园林局、相关乡镇

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完成全县7家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县农委

相关乡镇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育有经济林总面积达到132493

县林业局

县国土局、相关乡镇

改种耐旱作物面积100亩以上

县农委

相关乡镇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77%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37%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27%以上

县农委

相关乡镇

启动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及杀虫灯、粘虫板、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技术;全县服务农田面积3万亩,减少杀虫剂用量10

县农委

相关乡镇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45个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县环保局

相关乡镇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

完成城口县羊耳坝水库自来水公司水源地及城口县龙王沟巴山镇水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启动并完成城市备用饮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任务的30%

县水务局

相关乡镇

建立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次级河流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加大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河流水面无浮萍、水藻聚集现象

县水务局

相关乡镇

确保全县23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达到或优于Ⅲ类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相关乡镇

开展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和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开展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

启动并完成编制任河、前河、中河良好水体保护方案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全县应完成7条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详见表9

县水务局

相关乡镇

深化水资源管理

提高用水效率

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87m3

县水务局

/

应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城市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二类以上标准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枯水期生态流量保障

确定闸坝联合调度河流清单

县水务局

相关乡镇等

控制用水总量

全县2016年用水量控制在6060万立方米以内

县水务局

/

黑臭水体

/

城市建成区稳定保持无黑臭水体

县水务局

县市政园林局、县环保局

排污管理企业情况及环境信息公开

按季度公开“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建设匹配的污染治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达到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对超标、超总量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要求其实现达标排放,并按季度公开“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超总量企业还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定期向市环保局上报处理结果

县环保局

相关乡镇

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

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进行

县环保局

县广电台

地方管理机制落实

/

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建立重点任务管理台账,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逐月进行动态更新;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办[2014]43号),建立完善的水环境自动监测体系对水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

县水务局

县环保局


附表5 2017年度任务分解表

项目类别

项目子类

项目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工业污染防治整治

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

巴山组团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应建设完成,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完成2016-2017年之间入驻庙坝组团、巴山组团、高燕组团内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处理

完成全县7家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处理

县环保局

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质监局

取缔“十一小”行业

保证辖区内无“十一小”企业

县经济信息委

县工商局、

县环保局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目标任务

县经济信息委

县工商局、

县环保局

重点行业清洁化任务改造

完成“重庆市城口县赵孝春野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清洁化改造任务,启动并完成“重庆市城口县盛丰土产品有限公司”清洁化改造任务50%

县环保局

县经济信息委、农委

农村面源治理工程

农村面源治理工

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完成剩余9家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任务

县农委

相关乡镇

2016年完成污染治理的7家畜禽养殖场应保证污染设施正常运行,达到污染治理要求

县农委

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农业种植污染治理

育有经济林总面积140234

县林业局

县国土局、相关乡镇

积极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及杀虫灯、粘虫板、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技术;全县服务农田面积6万亩,减少杀虫剂使用量20

县农委

相关乡镇

改种耐旱作物面积保持在100亩以上

县农委

相关乡镇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全县建制乡镇、撤乡场镇完成剩余6个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主干管和二三级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2016年完成的21个污水处理设施应确保定正常运行,运行负荷达80以上(详见表5

县环保局

县财政局、县市政园林局、相关乡镇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83%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38%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0%以上

县农委

相关乡镇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县农委

相关乡镇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

完善污水管网

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城市污水处理率逐年上升2%以上,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

县市政园林局

县财政局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完成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达标改造40%建设任务

县市政园林局

渝东水务集团分公司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对新建的机动车清洗业、维修厂(含4S店)、餐饮、宾馆、学校、医院、5000平方米及以上商场、综合大楼及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必须同步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并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现有上述单位(场所),应建立动态源清单,2017年推进完成10%的整治任务

县市政园林局

/

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程

垃圾填埋场防渗

启动并完成复兴街道办事处板桥沟的城口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处理工作任务的50%

县市政

园林局

相关乡镇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

启动并完成城市备用饮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任务的70%

县水务局

相关乡镇

强化次级河流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加大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河流水面无浮萍、水藻聚集现象

县水务局

相关乡镇

确保全县23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达到或优于Ⅲ类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相关乡镇

完成城口县前河明通镇水厂水源地、城口县樱桃溪庙坝镇水厂水源地及城口县杉木河修齐镇水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排污管理企业情况及环境信息公开

排污管理企业情况及环境信息公开

建设匹配的污染治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达到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对超标、超总量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要求其实现达标排放,并按季度公开“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超总量企业还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定期向市环保局上报处理结果

县环保局

相关乡镇

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进行

县环保局

县广电台

深化水资源管理

提高用水效率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86m3

县水务局

/

枯水期生态流量保障

制定枯水期水质达标的水量调度管理方案并上报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控制用水总量

用水量控制在6120万立方米以内

县水务局

/

黑臭水体

/

城市建成区稳定保持无黑臭水体

县水务局

县市政园林局、县环保局

开展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和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全县应完成7条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详见表9

县水务局

相关乡镇

地方管理机制落实

/

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建立重点任务管理台账,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逐月进行动态更新;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办[2014]43号),建立完善的水环境自动监测体系对水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

县水务局

县环保局


附表6 2018年度任务分解表

项目类别

项目子类

项目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工业废水整治工程

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完成2017-2018年之间入驻庙坝组团、巴山组团、高燕组团内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

启动高燕组团和庙坝组团污水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保障巴山组团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目标任务

县经济信息委

县工商局、

县环保局

重点行业清洁化任务改造

完成“重庆市城口县赵孝春野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清洁化改造任务,同时保障“重庆市城口县赵孝春野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设施设备稳定运行

县环保局

县经济信息委、农委

取缔“十一小”行业

保证辖区内无“十一小”企业

县经济信息委

县工商局、

县环保局

农村面源治理工程

农业种植污染治理

育有经济林总面积147976

县林业局

县国土局、相关乡镇

改种耐旱作物面积保持在100亩以上

县农委

相关乡镇

积极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及杀虫灯、粘虫板、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技术;全县服务农田面积9万亩,减少杀虫剂使用量30

县农委

相关乡镇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88%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39%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3%以上

县农委

相关乡镇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全县16家完成污染治理的畜禽养殖场应保证污染设施正常运行,达到污染治理要求

县农委

相关乡镇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全县建制乡镇、撤乡场镇双河乡、左岚乡、鸡鸣乡、周溪乡、明中乡、及厚坪乡6个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运行负荷80%以上,其余21个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乡镇污水处理率逐年上升2%以上,2020年乡镇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县环保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县农委

相关乡镇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

完善污水管网

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城市污水处理率逐年上升2%以上,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

县市政园

林局

渝东水务集团分公司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对新建的机动车清洗业、维修厂(含4S店)、餐饮、宾馆、学校、医院、5000平方米及以上商场、综合大楼及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必须同步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并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现有上述单位(场所),应建立动态源清单,2018年推进完成10%的整治任务

县市政园

林局

县环保局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完成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达标改造任务的80%

县市政园

林局

渝东水务集团分公司

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程

垃圾中转系统完善

启动并完成双河乡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30%建设任务

县市政园

林局

相关乡镇

启动并完成咸宜乡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30%建设任务

垃圾收集系统

启动并完成相关乡镇30%配备钩臂车配套的垃圾箱等配备任务

垃圾填埋场防渗

完成复兴街道办事处板桥沟的城口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处理工作任务

县市政园

林局

复兴街道办事处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

完成城市备用饮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任务

县水务局

相关乡镇

确保全县23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达到或优于Ⅲ类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相关乡镇

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地安全状况,并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县水务局

县广电台、县环保局、县卫生计生委、相关乡镇

每月向社会公开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县水务局

县广电台、县卫生计生委、相关乡镇

强化次级河流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加大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河流水面无浮萍、水藻聚集现象

县水务局

相关乡镇

完成城口县庙坝镇曹家坝河沟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排污管理企业情况及环境信息公开

排污管理企业情况及环境信息公开

建设匹配的污染治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达到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对超标、超总量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要求其实现达标排放,并按季度公开“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超总量企业还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定期向市环保局上报处理结果

县环保局

相关乡镇

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进行

县环保局

县广电台

深化水资源管理

提高用水效率

启动并完成30%全县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县水务局

县农委、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84m3

县水务局

/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1%以内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控制用水总量

用水量控制在6180万立方米以内

县水务局

/

枯水期生态流量保障

实施水量调度方案,保障枯水期水质达标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卫生计生委、相关乡镇

黑臭水体

/

城市建成区稳定保持无黑臭水体

县水务局

县市政园林局、县环保局

开展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和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地方管理机制落实


/

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建立重点任务管理台账,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逐月进行动态更新;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办[2014]43号),建立完善的水环境自动监测体系对水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

县水务局

县环保局

附表7 2019年度任务分解表

项目类别

项目子类

项目内容

责任主体

参与单位

工业废水整治工程

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完成2018-2019年之间入驻庙坝组团、巴山组团、高燕组团内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目标任务

县经济信息委

县工商局、

县环保局

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

完成高燕组团和庙坝组团污水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任务的50%,保障巴山组团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重点行业清洁化任务改造

保证“重庆市城口县赵孝春野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及“重庆市城口县盛丰土产品有限公司”清洁化改造设施设备稳定运行

县环保局

县经济信息委、农委、相关乡镇

取缔“十一小”行业

保证辖区内无“十一小”企业

县经济信息委

县工商局、

县环保局

农村面源治理工程

农业种植污染治理

育有经济林总面积155708

县林业局

县国土局、相关乡镇

改种耐旱作物面积保持在100亩以上

县农委

相关乡镇

积极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及杀虫灯、粘虫板、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技术。全县服务农田面积12万亩,减少杀虫剂使用量40

县农委

相关乡镇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40%,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6%以上

县农委

相关乡镇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全县16家完成污染治理的畜禽养殖场应保证污染设施正常运行,达到污染治理要求

县农委

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全县建制乡镇、撤乡场镇27个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乡镇污水处理率逐年上升2%以上,2020年乡镇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县环保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县农委

相关乡镇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

完善污水管网

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城市污水处理率逐年上升2%以上,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

县市政园林局

渝东水务集团分公司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完成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达标改造建设任务

县市政园林局

渝东水务集团分公司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对新建的机动车清洗业、维修厂(含4S店)、餐饮、宾馆、学校、医院、5000平方米及以上商场、综合大楼及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必须同步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并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现有上述单位(场所),应建立动态源清单,2019年推进完成10%的整治任务

县市政园林局

县环保局

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程

垃圾中转系统完善

完成双河乡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70%工作任务

县市政园林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完成咸宜乡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70%工作任务

垃圾收集系统

完成相关乡镇配备钩臂车配套的垃圾箱等70%配备任务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集中式饮用水源整治

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地安全状况,并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县水务局

县广电台、县环保局、县卫生计生委、相关乡镇

每月向社会公开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县水务局

县广电台、县卫生计生委、相关乡镇

确保全县23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达到或优于Ⅲ类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相关乡镇

强化次级河流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加大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河流水面无浮萍、水藻聚集现象

县水务局

相关乡镇

完成城口县庙坝镇7组龙洞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县环保局

县财政局、县水务局、相关乡镇

排污管理企业情况及环境信息公开

排污管理企业情况及环境信息公开

建设匹配的污染治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达到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对超标、超总量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要求其实现达标排放,并按季度公开“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超总量企业还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定期向市环保局上报处理结果

县环保局

相关乡镇

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进行

县环保局

县广电台

深化水资源管理

提高用水效率

完成70%全县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82m3

县水务局

/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5%以内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控制用水总量

全县用水量控制在6240万立方米以内

县水务局

枯水期生态流量保障

实施水量调度方案,保障枯水期水质达标

县水务局

相关乡镇等

黑臭水体

/

城市建成区稳定保持无黑臭水体

县水务局

县市政园林局、县环保局

开展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和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同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地方管理机制落实


/

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建立重点任务管理台账,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逐月进行动态更新;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办[2014]43号),建立完善的水环境自动监测体系对水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

县水务局

县环保局


附表8 2020年度任务分解表

项目

类别

项目子类

项目内容

责任主体

参与单位

工业废水整治工程

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完成2019-2020年之间入驻庙坝组团、巴山组团、高燕组团内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目标任务

县经济信息委

县工商局、

县环保局

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

高燕组团和庙坝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应建设完成,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同时保障巴山组团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重点行业清洁化任务改造

保证“重庆市城口县赵孝春野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及“重庆市城口县盛丰土产品有限公司”清洁化改造设施设备稳定运行

县环保局

县经济信息委、县农委、相关乡镇

取缔“十一小”行业

保证辖区内无“十一小”企业

县经济信息委

县工商局、

县环保局

农村面源治理工程

农业种植污染治理

育有经济林总面积163460

县林业局

县国土局、相关乡镇

改种耐旱作物面积保持在100亩以上

县农委

相关乡镇

积极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及杀虫灯、粘虫板、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技术。全县服务农田面积15万亩,减少杀虫剂使用量50

县农委

相关乡镇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

县农委

相关乡镇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确保全县建制乡镇、撤乡场镇27家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乡镇污水处理率逐年上升2%以上,2020年乡镇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县环保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全县16家完成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的畜禽养殖场应保证污染设施正常运行,达到污染治理要求

县农委

相关乡镇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县农委

相关乡镇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

完善污水管网

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

县市政园林局

渝东水务集团分公司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对新建的机动车清洗业、维修厂(含4S店)、餐饮、宾馆、学校、医院、5000平方米及以上商场、综合大楼及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必须同步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并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现有上述单位(场所),应建立动态源清单,2020年推进完成10%的整治任务

县市政园林局

县环保局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确保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稳定运行

县市政园林局

渝东水务集团分公司

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程

垃圾中转系统完善

完成双河乡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工作任务

县市政园林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完成咸宜乡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工作任务

垃圾收集系统

完成相关乡镇配备钩臂车配套的垃圾箱等配备任务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集中式饮用水源整治

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地安全状况,并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县水务局

县广电台、县环保局、县卫生计生委、相关乡镇

每月向社会公开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县水务局

县广电台、县卫生计生委、相关乡镇

强化次级河流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加大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河流水面无浮萍、水藻聚集现象

县水务局

相关乡镇

确保全县23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达到或优于Ⅲ类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相关乡镇

开展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和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县水务局

相关乡镇

排污管理企业情况及环境信息公开

排污管理企业情况及环境信息公开

建设匹配的污染治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达到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对超标、超总量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要求其实现达标排放,并按季度公开“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超总量企业还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定期向市环保局上报处理结果

县环保局

相关乡镇

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进行

县环保局

县广电台

深化水资源管理

提高用水效率

完成全县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80m3

县水务局

/

控制用水总量

全县全年用水总量应控制在6300万立方米以内

县水务局

/

枯水期生态流量保障

实施水量调度方案,保障枯水期水质达标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黑臭水体

/

城市建成区稳定保持无黑臭水体

县水务局

县市政园林局、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地方管理机制落实

/

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建立重点任务管理台账,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逐月进行动态更新;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办[2014]43号),建立完善的水环境自动监测体系对水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

县水务局

县环保局


附表9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汇总表

项目类别

项目子类

考核目标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考核年限

备注

地表水水质目标

土堡寨断面

达到II类水域功能要求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相关乡镇

2016起至2020年,均要求达到II类水域功能要求

前河

水寨子断面

达到II类水域功能要求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相关乡镇

任河

青龙峡管护

站断面

达到II类水域功能要求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相关乡镇

任河

黄金口断面

达到Ⅲ类水域功能要求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相关乡镇

2016起至2020年,均要求达到Ⅲ类水域功能要求

中河

集中式饮用水源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羊耳坝水库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相关乡镇

2016起至2020年,羊耳坝水库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每年达标率均应达到100%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5%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相关乡镇

2016起至2020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每年达标率均应达到95%以上

/



附表10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汇总

序号

项目

总投资

(万元)

资金筹措

国家资金

地方配套

业主自筹

已落实

1

工业废水整治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7651.52

2011.52

40

5500

1002015年任务,已完成)

2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070

6070

--

--

--

3

城镇生活垃圾治理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00

400

--

--

--

4

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3465.53

11977.53

630

--

8582015年任务,已完成)

5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524

424

100

--

--

6

开展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和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20843

20823

20

--

--

7

排污企业管理及环境信息公开

50

--

50

--

--

8

深化水资源管理

2500

2500

--

--

--

合计

51504.05

44206.05

840

5500

958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印发





城口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