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城口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城府办发〔2016159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精准脱贫培训转移一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精准脱贫“培训转移一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18



城口县精准脱贫培训转移一批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对精准脱贫“六个一批”培训转移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促进全县贫困人员自力更生,扭转“等、靠、要”被动脱贫局面,彻底改变贫困现状,巩固脱贫效果,提高全县贫困人员的就业创业技能,更好助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全县打赢“三大攻坚战”,实现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县脱贫攻坚任务,结合农村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开展农业实用技术、乡村旅游、互联网+精准脱贫、家政服务、巴山月嫂、焊工、种养殖、建筑工等10个以上符合市场需求的培训项目,供贫困人员自主选择,促进贫困人员转移就业,自主创业。2015—2017年,实施“贫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到2017年底每一名贫困人员“应训尽训”,实现有条件的贫困户“1户1人1技能”全覆盖,计划培训4530人。每个贫困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比例达到95%以上,有序推进贫困人员就业创业,实现增收。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实名制台账。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各乡镇(街道)。

1.在原有贫困户信息台账基础上,再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对本辖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培训需求情况和贫困高校生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做到“调查一人、登记一人、不漏一人”,精准到人头。建立建卡贫困人员实名制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附件2)于9月30日前报县人力社保局汇总。(各乡镇<街道>)

2.将贫困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台账(附件4)于9月30日前报县人力社保局汇总。(县教委)

3.将建卡贫困人员实名制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和贫困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台账录入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二)开展就业创业培训。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农委、县城乡建委、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妇联、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各乡镇(街道)。

1.加强政策宣传。针对贫困对象的需求,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宣传工作,从宣传技能培训、职业道德、素质提升等细节入手,以优质的创业就业培训宣传促进贫困群众的参与度。(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各乡镇<街道>)

2.加强课程设置。结合各地产业特色,各责任单位重点选择各地紧缺、就业前景好、培训实用的专业,注重实训实操,注重技能提升。结合农村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开展符合市场需求的培训项目,供贫困人员自主选择,促进贫困人员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开展培训时,做好培训人员的组织工作。(各乡镇<街道>)

3.加强资源整合。县脱贫攻坚办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制定建卡贫困户“1户1人1技能”培训计划表(附件1),整合各部门的培训资源和项目。各责任单位将制定的培训方案和培训结果报县人力社保局,实现信息互通;将创业培训、技能培训、新型农民培训等办到人口较密集的乡镇、村(社区),以不断满足贫困群众,尤其是偏远乡镇贫困群众的培训需求;专项培训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进行,由各责任单位统筹安排培训机构为贫困人员提供免费培训,并给予适当补贴;各责任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城口县建卡贫困户培训学员花名册(附件3)报县人力社保局汇总。

4.加强经费保障。“培训转移”培训所需资金和相关部门的培训项目所需资金,部门自行负责;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牵头培训项目中建卡贫困户的生活、误工补贴,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扶贫办安排资金(测算见附件5)。

(三)推动转移就业。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农委、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社会保险局、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各乡镇(街道)。

1.建立企业用工需求预报制度,及时发布空缺岗位信息。做好贫困人员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推介,开展现场招聘和网络招聘活动,搭建贫困人员与用人单位对接平台。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联盟和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作用,引导贫困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向县内外、市内重点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市重点信产企业劳务输出和送工。(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加大就业援助力度,为贫困人员提供过渡性就业渠道。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500个,县财政按每人每年5000元给予岗位补助。主要安置家庭劳动力技能水平较低、特别困难、按市场手段无法帮扶就业的贫困户人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从事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等。(县财政局、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各乡镇<街道>)

3.对吸纳贫困人员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8%降至7.5%;失业保险总费率从2%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从1%降至0.5%。对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委、县社会保险局、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4.实施产业发展吸纳就业。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发展农牧畜特色产业,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到我县落户发展,畅通扩大就业新渠道;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等生活性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引导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贫困村就业创业,对利用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经营的项目,享受国家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农委、县商务局、县林业局)

(四)引导自主创业。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农委、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各乡镇(街道)。

1.针对有创业意愿贫困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分类开展GYB(创业意识培训)、SYB(创办你的企业)和微企创业培训。(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重点开展“互联网+”和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着力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引导和支持贫困人员自主创业。(县商务局)

3.积极为有创业意愿但没有创业项目的贫困人员量身选取和推荐乡村旅游、农牧产品加工、畜牧养殖、农村服务业等特色创业项目。(县农委、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4.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充分发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作用,推行创业扶持“政策性贷款+商业性贷款”组合模式,对无抵押、无担保贫困人员创办的,确有市场发展前景的项目,提供反担保“绿色通道”,缓解初创期间融资难问题。(县财政局、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5.充分利用“大巴山森林人家”融资担保基金,全面推进 “乡村旅游”扶贫工作,解决“大巴山森林人家”建设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符合“大巴山森林人家”项目使用要求的,县上给予利息补贴。(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6.积极建立村级互助基金,帮助有就业创业意愿贫困人员发展脱贫项目。(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五)促进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委、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各乡镇(街道)。

1.每年定向培养一定名额的“全科教师”、“特岗教师”和“全科医生”。落实一定名额符合条件的建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招录(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县人力社保局)

2.督促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招聘一定比例的贫困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吸纳登记失业贫困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岗位补助。组织贫困毕业生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给予见习补贴。(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县就业人才服务局)

3.建立贫困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台账,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扎实开展就业创业和定制服务,确保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贫困高校毕业生都有岗位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努力实现“精准扶持、重点帮扶、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4.统筹安排支持和推动贫困家庭“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县教委)

5.开展建卡贫困户大学生勤工俭学实践活动。由乡镇(街道)、县属部门及国有企业在暑假期间安排学生勤工俭学,按照3000元/月·生的标准给予补助,另计算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费,并由用人单位提供食宿。(县教委、各乡镇<街道>)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在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精准脱贫“培训转移一批”工作。相关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具体统筹,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联动,合力推进。

(二)严格管理。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规范的专项培训台账,及时将实名信息等数据报送县人力社保局,各责任单位、乡镇(街道)要实现信息共享,各司其职,循环监督,由乡镇(街道)提供培训需求数据,各部门培训结果及时反馈给各乡镇(街道)。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对达到培训要求的贫困人员进行销号,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培训到户到人。严格落实和执行培训监管制度,确保培训真实有效。

(三)督查考核。县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对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定期督促检查,并将培训工作列入县政府对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对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督查通报,确保精准扶贫“培训转移一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 建卡贫困户“1户1人1技能”培训计划

2. 城口县建卡贫困人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

3. 城口县建卡贫困户培训学员花名册

4. 贫困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台账

附件1

建卡贫困户“111技能”培训计划

培训年度

需培训人数

培训项目

培训专业及模式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人数

2015

1390

创业培训(170人)

微型企业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县工商局、各乡镇(街道)。

30

SYB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各乡镇(街道)。

140

技能培训(1200人)

中式烹饪师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各乡镇(街道)。

100

就业适应性培训

100

农、林、药种植技术

县农委

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550

山地鸡、山羊、中蜂(养殖技术)

县农委

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450

家政服务(20)

家政服务员(初级)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20

2016

1620

创业培训(170人)

微型企业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县工商局、各乡镇(街道)。

20

SYB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县工商局、各乡镇(街道)。

100

互联网+精准脱贫

互联网+精准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商务局、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各乡镇(街道)

50

技能培训(1430人)

贫困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县教委、各乡镇(街道)。

30

中式烹饪师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各乡镇(街道)。

50

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培训

300

焊工

50

农、林、药种植技术

县农委

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500

山地鸡、山羊、中蜂(养殖技术)

县农委

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400

建筑工(钢筋工、模板工、砌筑工、架子工、抹灰工)

县城乡建委

各乡镇(街道)。

50

乡村文明旅游服务

县旅游局

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50

家政服务(20)

月嫂(初级)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20

2017

1520

创业培训(120人)

微型企业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县工商局、各乡镇(街道)。

20

SYB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县工商局、各乡镇(街道)。

50

互联网+精准脱贫

互联网+精准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商务局、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各乡镇(街道)

50

技能培训(1380人)

贫困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县教委、各乡镇(街道)。

30

中式烹饪师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各乡镇(街道)。

50

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培训

300

焊工

50

农、林、药种植技术

县农委

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450

山地鸡、山羊、中蜂(养殖技术)

县农委

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400

建筑工(钢筋工、模板工、砌筑工、架子工、抹灰工)

县城乡建委

各乡镇(街道)。

50

乡村文明旅游服务

县旅游局

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50

家政服务(20)

月嫂(初级)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20

合计

4530

说明:1.培训总人数4530=全县共计贫困人口38822-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16836-劳动年龄外15314-没有培训意愿2142人。

2.实际培训项目按贫困人员需求可作适当调整。

3.2015年已培训1390人,2016年、2017年需培训3140人。

附件2


城口县建卡贫困人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

填报单位:












序号

所属村(社)

姓 名

性别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有无培训意愿

有无创业意愿

联系电话

有(需要参加的培训项目)

无(不参加原因)

已参加何种培训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需要参加的培训项目请按下列项目填写,只填序号。







培训项目:1.创业培训;2.中式烹调师;3.贫困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4.焊工;5.家政服务;6.互联网+精准脱贫;7.乡村文明旅游服务;8.农、林、药种植技术;9.养殖技术;10.建筑工。

单位负责人: 分管领导: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城口县建卡贫困户培训学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培训机构: 培训项目: 培训专业: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培训地点

培训项目

培训起止时间

创业就业情况

享受补贴金额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单位负责人: 分管领导: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贫困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台账

填报单位:

序号

姓名

性别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码

市内\外高校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层次

户口地

联系电话

就业状况

就业单位名称

单位联系电话

建卡贫困户证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单位负责人: 分管领导: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18日印发




城口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