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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政协城口县委员会十届二次会议第5.1 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7-17


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挖掘禅茶文化内涵整合资源培育市场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文化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建议回复。前期进行鸡鸣寺院观音殿排危修缮,总投资86.0229万元,政府专项补助23万元,寺院管委会自筹63.0229万元,项目由寺院管委会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工程建设。鸡鸣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改造,我单位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同时将建议已反馈县委统战部。

二是关于融入茶文化孕育休闲氛围的建议回复。鸡鸣乡人民政府将在6-7月举办鸡鸣乡茶文化艺术节有茶艺表演、手工制茶、书法展示、文艺表演。同时加大鸡鸣茶宣传推介特别是鸡鸣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今年多次参加活动如旅游伴手礼、重庆好礼等并获奖。后期以文化品牌释放市场潜力,通过制茶工艺流程体验等活动,开展贡茶生活体验游,使“古寺名茶”成为城口旅游特色产品,实现农文旅深度融合,带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关于厚植文化内涵形成融合发展共识的建议回复。重视文化人才培育和引入,成立禅茶研究文化促进旅游发展会,鸡鸣乡政府将结合实际,积极培育茶叶基地建设与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围绕“古寺名茶”的形象定位,深入挖掘贡茶文化内涵,建设鸡鸣贡茶文化陈列馆、茶山文化休闲区、茶文化村等,向游客提供休闲、观光、茶文化交流的自然生态环境。

四是关于发挥禅茶文化价值的建议回复。积极挖掘鸡鸣茶文化价值,鸡鸣贡茶因千年古刹鸡鸣寺而得名。依托鸡鸣贡茶与千年古刹的文化内涵,充分利用场镇用地空间,同时整合打造鸡鸣禅茶生产加工与文化研究与文化创意空间,全面展示鸡鸣禅茶文化。以传统工艺和现代化科技相结合,走“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市场”的产业化经营道路,所产“鸡鸣牌”茶叶历史悠久,在明、清时期被列为贡茶。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并颁发“绿色食品”证书,重庆市名牌农产品评先认定委员会评选为重庆名牌农产品。产品曾多次荣获中国农业博览会金奖等国家级奖励;获“重庆市十大名茶”称号;“鸡鸣牌”商标被认定为“重庆市著名商标”、“重庆老字号”等,其生产工艺被认定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下一步,我们将以开展国家级非遗申报工作为契机,积极挖掘鸡鸣禅茶文化内涵。

此复函已经牟必韬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13996609417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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