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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委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7-13


钟丽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大乡镇文体设施管养的建议》收悉。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文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体育健身场地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一是体育健身场地面积实现了较快增长,2022年全县新增场地面积3.5万平米,体育场地总面积达到38.8万平米,人均拥有场地面积1.97平方米;二是健身场所不断完善,先后建成了滨河公园健身步道,庙坝镇、东安镇等4个全民健身中心;建成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46个、市级社区健身点36个;建成健身步道80余条、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广场11个。三是体育场地开放率有了提升,通过实施“体校共享”项目,让部分学校的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增加了公众健身场地面积。

但是,我们在工作中,也深刻体会到:我县的体育健身设施场地维护、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集中反映在各乡镇中小型场地使用寿命较短、体育健身器材损耗严重。针对你提出的宝贵意见,2023年我委在配送健身器材的同时,将直接和村级相关单位签订“管理责任书”,同时把“乡镇全民健身场地使用管理条例”纳入发展业绩考核公共体育服务率实施细则当中。

此复函已经牟必韬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龚维汉

联系电话:18725706665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委员会

202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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