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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城口县委员会十届二次会议第2.2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6-29

城口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政协城口县委员会十届二次会议

2.29号提案的复函

城商务文〔202329

彭大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再融资以供城口县大巴山森林人家升级改造的建议”提案悉,感谢您对“大巴山森林人家”行业的关心和对发展提出的建议。现就协调解决再融资答复如下。

一、已有财政、金融扶持政策

一是大巴山森林人家融资担保基金贷款。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大巴山森林人家”融资担保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城府办发〔2018118 号)、《城口县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巴山森林人家”融资担保基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城商务发〔202015号)文件要求对已建成正常经营需要改造升级或新建且规模较大的大巴山森林人家”,放款银行根据担保公司出具的《信贷担保函》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为 13 年,还可以续贷2年(11贷),最高贷款额度 100万元。贷款期限内按约定由县财政全额贴息贴保。二是商贸融资增信贷基金贷款。11贷,最高贷款200万元,但不贴息贴保。三是其他金融产品。近年来,县内各银行开发了很多助企纾困的金融产品,我委将协调他们加大宣传指导,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

二、积极服务,“一事一议”解决再融资问题

一是我委将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协调,得到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共商破解大巴山森林人家行业现阶段面临的问题的办法。二是提请相关部门和政府研究修订大巴山森林人家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大巴山森林人家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此复函已经陈良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 庞富

联系电话: 59223912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商务委员会

202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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