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44号提案的复函
张云枫委员:
您提出《关于乡镇场镇集中办理红白喜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禁在场镇集中居住的群众在自己门口办红白喜事,由政府在场镇周边相对僻静的地方修建红白喜事集中办理点,按天低价租赁或免费提供给群众自行组织红白喜事集中办理的建议
由于高山移民及城市化发展,农户逐步集中居住在乡镇场镇,导致以传统居家办理红白喜事与场镇基础设施建设不匹配,存在堵塞交通、影响作息、安全隐患突出等种种问题,群众颇有怨言。
(一)关于集中办喜事。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要求,我县推进婚俗改革以来鼓励各乡镇(街道)积极倡导喜事新办、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喜事场地上,主要尊重移风易俗自主选择安全场所,自家有场地的自家办;自家确无条件办理的,在控制规模节俭的前提下,可以在场镇及周边选择相对集中的森林人家、酒店等场地办理。
(二)关于集中办白事。
目前,我县除高观镇场镇建设了1个简易殡仪服务站外,其余乡镇场镇均没有建设。根据城口县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县将以乡镇为主体,按照“绿色殡葬”“生态殡葬”“人文殡葬”和“惠民殡葬”的要求,在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乡镇场镇启动简易殡仪服务站建设,并纳入城口县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实现依法依规建设,以后逐步实现每个乡镇场镇全覆盖建设一个建议殡仪服务站,保障乡镇场镇逝者能够在简易殡仪服务站举行告别仪式。
二、关于由于乡镇财力有限,建议财政局等各部门予以资金支持,修建红白喜事集中办理点的建议
目前,中央、市、县各级财政对乡镇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专项资金投入。乡镇人民政府可通过调整场镇规划用地给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社会资本和集体经济投入为主的建设模式,进行统一定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保本微利的方式运营管理。
此复函已经巨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陈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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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民政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