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2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李友祥代表:
您提出《关于巴山镇火山坡“人民好坐江山”红军石刻提级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火山坡红军石刻标语位于巴山镇元坝村西南方约1.7千米的山坡岩石上,石刻距地面约1米左右,石刻面积约8平方米,1934年红三十三军二九六团在此经过,战士们在石壁刻上“人民好坐江山”六个字,石刻标语呈长方形,阴刻纵行书写,高约87厘米,宽约38厘米,字距1.5厘米,字径2.5厘米。“人民好坐江山”石刻是红三十三军在城口战斗生活的重要实物佐证,于1990年11月被城口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23年10月,我委已向市文物局申报将火山坡“人民好坐江山”红军石刻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已通过市文物局评审,等待市政府正式公布。一旦被认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您提出的提级保护建议将全面实现。
2025年3月,由重庆市文物局、大足石刻研究院、城口县文化旅游委共同实施的火山坡“人民好坐江山”红军标语石刻的保护建筑、道路修缮、环境整治、安防监控等工程全面完工。目前已启动对石刻本体进行清洗、防风化处理以及数字化保护工作。
此复函已经潘雪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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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