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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4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5-05-21

公开                                 办理等级(A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县十届人大次会议第44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敖圣代表:

您提出《关于“家校社蓝色共育”背景下加强重点儿童关心帮扶政策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重点儿童关心帮扶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对于您的建议我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重点儿童关心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未成年人保护事关生命健康,事关千家万户平安,事关地方平安稳定,事关下一代国民素质。我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体系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妇女儿童和教育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蓝色共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以下简称“未保工作组”)。工作组设在妇儿工委办公室,由县妇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县教委统筹部门资源,指导督促学校常态化开展校内学生教育、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家庭教育指导;动态排查重点学生群体,落实“1+N”分类管护;主动配合乡镇(街道)开展校外学生关爱、重点学生监管、家庭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加强关心关爱。城口县公安局创新开展由67名女民警组成的“木兰护花”队伍,点对点关爱全县范围内特殊重点女童,现在库关爱对象共122名,对心理困境类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帮助其打开心结,引导其主动面对、积极配合。特别对监管缺失类学生强化定期走访,加大关心关爱力度,并有针对性地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三是法治干预见成效。在城口县委政法委的推动下,城口县检察院等11家单位创新开展“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法治干预”专项行动,2024年已前后完成了三轮的模拟庭审观摩。20251月针对情节较为严重的77名不良行为类未成年人,分批次组织进入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实地观摩让学生身临其境感受法律威严,保持敬畏之心。202541日已经在坪坝开展了涵盖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村社干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法治干预第四次模拟庭审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与建议

(一)加强预防违法犯罪专项教育。联合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妇联分别指导学校、家庭加强预防违法犯罪教育,针对近期未成年学生结伙斗殴、盗窃等突出问题开展防范违法犯罪专项教育,提高学生法纪意识。通过编发专题读本、录播短视频、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法治教育。

(二)强化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几乎每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建议建立完善家庭教育促进惩戒机制,对拒不履行家庭教育和家庭监护职责的监护人,施以强制手段,只有守住家庭教育底线,才能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防范未成年人犯罪。

(三)加强法治干预。联合县检察院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大力开展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在法治干预体系中引入更多心理干预措施。加强不良行为学生教育矫治,对行为不良、叛逆厌学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管理和法治教育,消除犯罪苗头。

(四)强化社会环境综合治理。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县委网信中心重点围绕涉未成年人成长的网络环境、文化产品、娱乐场所、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开展专项整治,打造环校园安全带,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此复函已经唐真兴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人:夏菊兰

联系电话:17323675322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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