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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3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5-25


姜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对鸡鸣寺庙进行复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您提出“加强文物保护,分期对鸡鸣寺庙建筑实施排危扩建改造”建议回复。1、今年2月和5月,县委常委伍咏梅先后两次专门就鸡鸣寺排危改造事宜,召集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文化旅游委、县住建委、鸡鸣乡人民政府、县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在鸡鸣寺庙召开现场办公会,会议明确同意了鸡鸣寺庙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鸡鸣寺庙排危扩建改造请求,同时,对寺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了相应工作安排和部署;2、按照文物修缮需履行有关报批的原则,鸡鸣乡人民政府、县文化旅游委书面审核了鸡鸣寺庙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寺庙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可行性报告及一期施工图纸,并出具了有关文物修缮保护意见;3、后期我们将组织文物、文化、建筑等专家,对鸡鸣寺庙管理委员会编制完成修缮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会商评审,同时,做好分期施工前的文物现场勘查论证。

二是关于您提出“挖掘鸡鸣禅茶文化内涵”建议回复。下一步,我们将以打造禅茶文化小镇为依托,以开展国家级非遗申报工作为契机,积极挖掘鸡鸣禅茶文化内涵,并做好鸡鸣茶和禅文化的有效衔接。

此复函已经牟必韬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刘官洪

联系电话:15823732030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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