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9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王代军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粮食安全的长期关注,分析撂荒地存在的原因十分客观公正。针对您提出的如何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撂荒问题的建议,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到户台账。
今年上半年,我委在全县范围内两次摸排撂荒地情况。数据截止2月底,全县共存在土地撂荒5413.3亩,主要分布在修齐、巴山、龙田等乡镇,涉及农户2278户。6月,我委再次进行全面摸排,通过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核,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了耕地撂荒到户信息台账。截至5月底,全县仍存在撂荒地3941.1亩,比2月下降27.2%。涉及16个乡镇,1748户农户。其中水田撂荒58.7亩,旱地撂荒3882.4亩;一年以下季节性撂荒586.9亩,1-2年短时间撂荒耕地831.3亩,2年以上实质性撂荒耕地2522.9亩。根据撂荒原因划分,因举家外出或家中无劳动力造成撂荒1860.6亩,占比47.2%;因设施条件差造成撂荒616.6亩,占比15.6%;因灾害损毁或生态退化造成撂荒450.5亩,占比11.5%;因高速征用、举家搬迁等其他原因造成撂荒1013.4亩,占比25.7%。
二、制定政策措施,实现复耕复种。
为统筹推进撂荒地有效利用,恢复撂荒地生产能力,确保完成3年内复耕复种所有撂荒地的目标任务,保障全县37.6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和8.7万吨产量,我委制定了《城口县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鼓励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工商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利用撂荒地进行农业生产,对盘活利用撂荒一年及以上的土地进行补助,补助标准300元/亩,同时提出了多项复耕复种措施。
(一)加快设施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
撂荒地多是丘陵山区坡地或细碎地块,设施条件较差。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宜机化改造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提升耕地地力,耕地撂荒多年就会成为荒地,肥力变差、地力等级下降。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
(二)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撂荒地规模经营
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要引导流转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解决农户后顾之忧。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加强指导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遏制耕地撂荒,加强社会化服务是有效措施。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各类相关财政补贴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加强技术指导。一些返乡农民工对开展农业生产的技术不熟悉,加强技术指导非常重要。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四)加大宣传引导,提高遏制耕地撂荒的自觉性
利用传统和新媒体,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引导将乡村治理与撂荒地利用结合起来,探索防止耕地撂荒的有效做法。总结遏制撂荒的经验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遏制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
实施方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下一步将进行整理印发。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胡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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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