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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12-03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要求,县财政局下发了《城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城财发〔2021633号),并于202111月组织开展了我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现对监督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评价总体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由县财政局统一领导,具体由县财政局综合科负责,抽调精干业务人员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情况开展了监督评价。

(一)监督评价对象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监督评价内容

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执行情况;机构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建设情况;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基础工作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集中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等。

(三)监督评价项目

检查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随机抽取不同采购方式的项目各一个。分别为: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重师城口附中厨房搬迁弱电系统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号20A00547,采购执行编号CKJYZX-2020C-0092.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城口县河鱼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号:20A00784,采购执行编号CKJYZX-2020C-0093.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城口县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采购项目,项目号20C00073,采购执行编号 CKJYZX-2020F-0134.询价采购项目:城口县东安镇人民政府备灾点救灾物资货物采购项目,项目号20A00953,采购执行编号 CKJYZX-2020D-0255.成功处理质疑无投诉的项目:城口县气象局业务用房信息网络及大屏系统项目,项目号20A00543,采购执行编号CKJTZX-2020A-0256.废标的项目:2020 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号20A00954,采购执行编号CKJTZX-2020D-024

二、监督评价方式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查,县财政根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形成的自查报告情况,在通过查阅网上公示情况、调阅采购项目资料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三、监督评价结果及问题

从单位自查和实地检查的整体情况看,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活动中能够较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规范的内部业务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能够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方式和法定的程序执行采购任务,无擅自改变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行为;能够依法审查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和特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对不合法、不合理的条件和要求应予以纠正和完善;能够依法科学合理地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中无指定供应商和含有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能够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采购公告和采购结果,按照规定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进行公布,接受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能够依法按照采购程序和要求依法严密组织采购活动,基本做到客观如实予以记录和反映。采购评审程序结束后,能够按规定及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进行合同鉴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供应商所提出的询问、质疑均作出了相应地解释或书面答复。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高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体系不够完善,存在岗位工作纪律要求不完整、工作岗位设置不细。

二是所检查项目均无保证金退还凭证存档。

三是部分资料缺失人员签字和签署日期。

四是对评审专家未进行考核。

根据综合考核评分,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  

四、整改意见

针对此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与被检查单位进行了沟通,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一是更新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二是做好退还保证金的相关证明资料存档;三是注重政府采购各流程的时效性和规范性,签订规范合法的采购流程资料;四是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实施细则》,加强评审专家考核管理,提升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


城口县财政局            

20211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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