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城口县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预算公开(部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城口县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城口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协机关)的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席会议的会务 工作。2、组织实施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3、组织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工作,就本县各项事业改革与 发展及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提案和其他形式向有 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4、组织委员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研究 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 作建议。5、负责与市政协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广泛团结本县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反映他们所 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6、负责县政协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收集、反映 社情民意。7、承办市政协及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县政协设置提案委员会、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教科卫体和文化文史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学习和联络委员会等六个专门委员。
县政协机关办事机构按“1+4”设置,综合办事机构 1 个,为政协城口县委员会办公室(下设事业单位城口县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中心);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 4 个,为县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县政协经济委办公室、县政协社事委办公室、县政协联络委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75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5.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208.8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增加208.8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75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324.1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4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9.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1.9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208.8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11.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2.4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5.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5.02万元,比2024年增加20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45万元,比2024年增加211.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对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及职工福利待遇进行了保障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临聘人员工资福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5.57万元,比2024年减少2.4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的政策,缩减项目开支,主要用于保障政协专门会议及专题调研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协机关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5.6万元,比2024年减少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万元,比2024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是减少公车使用,提倡公共出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1.61万元,比上年增加143.5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将临聘人员劳务费、工会福利费用等纳入运行经费保障。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5.1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毅 联系方式:18108380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