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县城区天然气价格和核定城区高层住宅天然气安装费标准的通知》
县燃气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调整我县城区天然气供气价格和核定城区高层居民住宅天然气安装费标准的请示》(渝城口气文〔2018〕10号)收悉。为了及时疏导价格矛盾,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特委托城口县明了会计咨询有限公司对你公司2015年至2017年的天然气供气成本费用和高层居民住宅天然气安装成本费用进行了核查。在此基础上,我们进行了成本监审,召开了价格听证会,并经报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我县城区天然气价格和核定城区高层居民住宅天然气安装费标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销售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气由原来的3.50元/ m³ 调整为3.85元/ m³。
2、集体用气由原来的3.90元/ m³调整为4.40元/ m³。
3、商业用气由原来的4.00元/ m³ 调整为4.50元/ m³。
4、学校学生食堂、澡堂及部队食堂用气按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执行。
二、天然气安装费标准
1、新核定城区高层居民住宅天然气安装费标准为4000元/户(含小区内庭院管网、户内管道5米、气表、用户证)。
2、城区普通居民住宅天然气安装费仍按城发改委文〔2015〕844号文件执行。
3、商业、集体用户天然气安装费仍按城发改委文〔2008〕213号文件执行。
三、执行时间
1、我县调整后的城区天然气价格从2018年8月1日的用气量(即2018年9月1日抄表气量)起执行。
2、新核定的城区高层居民住宅天然气安装费标准从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四、你公司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接受用户、社会各界的监督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你公司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广大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