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城口县葛城镇土城路北门口2号
邮编:405900
公开电话:59222621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协助县委、政府拟定本县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意见。
(二)拟定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三)组织对本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及资源开发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四)监督实施排污申报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推行污染物集中控制;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五)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做好自然保护区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的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六)组织实施对乡镇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牵头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其定量考核工作。
(七)指导和协调有关环境纠纷的处理工作,加大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
(八)组织实施“清洁能源工程”和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主的“清新”工程,以水污染防治为主的“碧水”工程,以固体废物处置和利用为主的“固废”工程,以生态保护为主重点的“生态”工程,以增强监督管理能力为主的“能力”工程,以发展污染治理技术和成套备为主的“装备”工程。
(九)完成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局长:夏贵金 办公电话:59223773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工作。
副局长:彭疆 办公电话:59222621
分管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环境监察大队,党建、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帮乡扶贫、对外宣传工作。
副局长:印红 办公电话:59221723
分管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综合业务工作,自然保护区协助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