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葛城镇南大街32号
邮编:405900
网址:www.cqckforestry.gov.cn
公开电话:59223366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城口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代县政府起草有关的林业文件、地方性政策,负责有关文件、政策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制定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监督林业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林业行业内部审计。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止荒漠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营造林工程的规划、建设;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来资金进行造林绿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
(四)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的管理;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调查、规划、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依法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 (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办证;指导管理木材生产、林产品加工等林业产业,负责指导林产品市场规划及建设;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资源资产。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实施、协调、督促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查处;负责制定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实施、协调全县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七)组织实施林业科技、教育和人事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领导分工
局长:李海波 办公电话:59224795
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分管计划财务科、林业重点工程。
副局长:卿春 办公电话:59227318
协助局长分管森林警察大队、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林政资源科、场管科、局下属林场、苗圃、乡镇林业站、林业法制建设、退休协会。
副局长:吴斌 办公电话:59227918
协助局长分管局办公室、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科技推广中心、对外宣传、帮乡扶贫、人口与计划生育。
副局长:黄太山 办公电话:59224548
协助局长分管退耕还林工程、造林营林科(绿委办)、设计队、种苗生产及供应管理、林木种苗站、林业助农增收工程、新农村建设、党务及创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