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城口县葛城镇土城路北门口1号
邮编:405900
公开电话:59222380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业经济运行的方针、政策;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经济运行对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负责全县天燃气、液化石油气、电力、煤炭的统一调控、调度和管理。
(二)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结构调整及规划布局;负责制定新兴产业、重点产业、支柱产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制定并实施全县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及产业结构调整规划。
(三)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指导目录,管理全县各种成份企业及外资企业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的立项、评估、审批、验收及后评估;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
(四)指导开拓工业品国内外市场,推动营销手段现代化。
(五)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发展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自办的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工作。
(六)研究企业技术进步;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科技攻关和改善技术装备,组织 “科教兴县”战略在经济领域里的具体实施。
(七)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收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工业经济信息。
(八)负责委机关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干部和职工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国有工业企业的党建工作。
(九)制定全县中小企业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核准县外来投资企业的设立。
(十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十二)推动实施行业技术规范、规程和科技进步。
(十三)研究提出全县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制定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制定全县中小企业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指导和监督执行有关经济法规、规章、条例、法律;严格依法行政、受理复议申请,应诉行政案件。
(十五)负责全县电力、天燃气、液化石油气、煤炭行业行政管理,行使《电力法》、《煤炭法》的行政执法。拟定全县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推动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动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推动发展循环经济。
(十六)负责冶金、建材和黄金(含铂金)行业管理。
(十七)负责典当行业管理。
(十八)履行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贯彻实施国家煤炭产业发展政策,强化行业管理,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煤炭行业规费的提取、解缴、管理、使用的监督工作,监督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维护煤矿合法权益。
(十九)负责所属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领导分工
主任:罗建忠 办公电话:59222922。
主持经委全面工作,分管机关人事、财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主任:肖兴旺 办公电话:59225399。
协助主任分管经济运行科(中小企业发展科)和办公室工作。
副主任:邓友成 办公电话:59225328。
协助主任分管煤炭行业管理科工作。
副主任:唐仙霞 办公电话:59225896。 协助主任分管投资规划科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