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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城办发〔2008〕20号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外派劳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渝府发〔2007〕127号文)精神,结合我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提出的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产业的要求,促进全县外派劳务经济发展,现就加强我县外派劳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外派劳务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国际贸易日趋活跃,国际劳务市场空间巨大,前景广阔。作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形式之一,外派劳务是充分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有效途径,是实施对外开放“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市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开放型经济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务工既能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也能在返乡后对当地群众脱贫致富有很强的带动力。特别是外派劳务人员收入较高,劳务收入可以转变为当地的建设投资资金,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做好外派劳务工作对我县务工人员逐步走入国际劳务市场,缓解城乡居民就业压力、促进增收、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切实加强外派劳务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
外派劳务在我县刚刚起步,必须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劳务输出的积极性,为外派劳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商务、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劳务办等部门和县电视台要通过开辟专栏、讲座、咨询热线,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外派劳务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编印《出国劳务须知》等宣传资料,在行政审批大厅护照申办窗口、乡镇(村)和街道办事处陈放或张贴,方便劳务人员查阅,增进务工人员对外派劳务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的了解,增强其法制意识、合同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努力提高外派劳务工作服务水平
外派劳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保障我县外派劳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劳动保障、教育、扶贫办、劳务办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抓好就业培训、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开发等工作。县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尽量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间,限时办理出国手续,为外派劳务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金融部门要做好外汇业务知识宣讲,确保外派劳务人员正当收益,维护好外派劳务人员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县劳务办要将外派劳务工作放在全县劳务工作的重要位置进行研究、部署。县商务局作为外派劳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外派劳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按照“政府推动、政策支持、企业运作、本人自愿”的原则,加强国际劳务市场需求和国别政策的调研,规范和完善外派劳务培训、用工选派、签证和跟踪服务机制。县外派劳务中心要建立劳务信息收集、处理、发布网络平台,畅通外派劳务服务“绿色通道”,逐步健全国际劳务市场用工信息网络,为务工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劳务订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
四、完善外派劳务工作组织机构
为保障外派劳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重庆市外经贸委和县民政局批准,成立了我县外派劳务中心(设在商务局内,联系电话:59226607),具体承担外派劳务的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抓外派劳务工作,乡镇劳务办公室要指定一名外派劳务工作联络员,负责上下联系,并于3月底前将联络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上报到县外派劳务中心。通过县乡两级劳务机构的建立,在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共同推动我县外派劳务工作的蓬勃开展。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 劳务 外向型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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