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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口县2008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http://www.cqck.gov.cn   2008年3月29日

 

城口县人民政府文件

                    

 

城府发〔20087

 

城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口县2008年度汛期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2008年度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城口县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城口县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地质灾害  防治  方案 通知

抄送: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法院,

检察院,人武部。

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328日印发

城口县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7]23号)规定,结合《重庆市城口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和《2007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以及对2008年度我县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的预测分析,特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2008年全县地质灾害预测

(一)诱发因素预测

在认真总结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特殊地理环境和复杂地质条件分析,预测2008年我县地质灾害诱发因素将仍以降雨为主,其次为不正当人类工程活动影响。

1. 降雨趋势预测

2007年汛期气候降雨偏多,岩石土体内部水分较为充分,随着冬季雨雪冰冻持续时间较长,开春以来气温回升,冰雪融化,岩石土体水分处于完全饱和,在连续阴雨或大、暴雨情况下,极易引发大量的地质灾害。据气象局天气预测,2008年平均气温 13.9;年降雨量 11001300毫米,正常略偏多。主汛期6 8月降雨量520550 毫米,略偏多。盛夏期间(78月)有23次左右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有洪涝灾害,其强度接近常年。因此2008年因降雨引发地质灾害较正常偏多。

2.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结合我县城镇、交通、水电建设及国民经济发展趋势分析,城镇区域、重要交通工程沿线、重要水电工程建设区及采矿工作区域将是我县今年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主要分布区,这些区域发生地质灾害的概率相对较大。同时,随着农村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农村地区建房基本未考虑宅基周边地质环境条件,普遍存在着选址不当、缺乏完善的排水设施、对斜边坡进行不合理开挖或加载等问题,因此可以预见我县农村地区小规模的地质灾害仍有可能频繁发生

(二)重点防范期预测

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是受降雨影响,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降雨集中的汛期。每年汛期当发生持续降雨或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频频发生,这说明控制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是暴雨的频率和强度,因此汛期应作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防范期

(三)重点防范区预测

根据我县近些年来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特点,结合我县2007年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2008年降雨预测及全县各类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特点,预计我县2008年可能发生较大地质灾害需重点防范的区域如下:

1.前河流域滑坡、崩塌重点防范区

该区位于明通片区,分为大塘口—蓼子口—明中—燕麦一线、周溪—鸡鸣—咸宜一线。本区域山大坡陡,沟谷深切,主流域岸坡多为第四系残破积堆积、冲洪积层地层覆盖,此地层岩土体松散、孔隙发育是水份积藏场所,也是居民居住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活动集散地。当遇持续降雨或大暴雨时,岩土体水分极度饱和而失稳,这些地方极有可能发生规模型的滑坡及崩塌地质灾害。同时,城开主干公路蓼子—咸宜段以及明中、咸宜、周溪等乡级公路沿前河流域岸坡而建以及煤矿业开发中的矿山公路修建、矿井废渣不合理堆放,工程开挖、支挡,边坡护理不及时,都是导致汛期中滑坡、崩塌发生的潜在因素。

2.任河流域滑坡、崩塌及巴山水库塌岸重点防范区

本区位于城口县任河两岸及分支水系流域区,西起岔溪口,经巴山、黄溪、农田、葛城、修齐、高观、东至东安、厚坪境内,并含盖左岚片区、高楠片区、北屏片区、岚天片区、河鱼片区、治坪片区。全区域地层受钟巴大断裂影响,地质构造复杂,沟谷纵横切割较深,陡坎悬崖、岩石破碎,第四系地层覆盖整个任河流域岸坡,形成众多残坡积、冲洪堆积层及沟谷台地,受气候降雨影响,最易诱发土体滑坡、岩体崩塌灾害。同时,县、乡、村级公路的快速建设、新农村建设、集镇扩容建设、民房改造、巴山电站水库蓄水后库岸坍塌、矿山开采等人类工程活动不同程度破坏了原地理地貌、生态环境,发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本区重点防范城市集镇周边、公路沿线、水库库岸及矿产开发区可能诱发的各类地质灾害。

3.坪坝河及高燕、罗江、中溪分支流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范区

本区位于城口西南部位,西起岔溪口,主经坪坝,东至高燕木瓜河分支流域、罗江河分支流域,南延中溪河分支流域。坪坝—罗江河流域区及中溪分支流域区山大坡陡,沟谷深切,岸坡均为第四系地层覆盖,且岩土体松散、厚度大,若遇持续降雨或大暴雨,发生滑坡、崩塌概率较大;高燕木瓜河流域区是重要矿产开发区,且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第四系残破积地层覆盖面大,在矿山废渣无序排放和一些不合理采矿等人类工程活动及降雨的诱发下,山体滑坡、渣场崩塌、采矿工作区地面塌陷、沟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较大。本区重点防范各类建筑设施周边、矿山开采可能诱发的各类地质灾害。

在上述各重点防范区以外的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双河片区)及破坏地质环境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区同样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根据2007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县里确定了2008年全县需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点(见附件1),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防治中予以高度重视。

二、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

汛期是全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之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在县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组织、指挥、调度工作,进一步抓好辖区内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理工作。各片区国土房管所及乡镇国土工作点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组织汛期“三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协调、指导应急抢险救灾抗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监测运行体系,认真组织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扎实抓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在全面掌握我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扎扎实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今年的重点是全县117个地质灾害(险情)点的预警监测工作和当年发生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市群测群防建设标准,继续实行片区管理、行业管理工作模式,健全完善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监控网络体系,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运行规范化、群测群防监测信息数据化。

(三)有效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监测预警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工作原则。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一是对已发生又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灾威胁区并作出搬迁避让的受灾户做到搬迁及时、平安有序,并配套新农村建设、高山移民工程与土地整治有机结合,有效推进搬迁避让工作;二是对已确定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及时申报、及时启动,并做到治理有效、安全平稳;三是对全县 117个地质灾害点,严格实施监测预警工程(主以群测群防),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及时、安全防控。

(四)严格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行为,最大限度地防止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建设、交通、水利、移民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搞好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保障措施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行业管理系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我县防灾减灾的重点进行部署落实。

(二)      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实行政府管理、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做到县级、乡镇、村组(居委会、社区)层层有人抓,房屋、道路、市政、水利、工业生产、矿山开采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责任分工加大监管力度,具体责任人任务明确,工作到位,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共同抓好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抢险和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交通、水利、建设、市政移民、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管理、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及居委会要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中,以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交通局:负责公路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做好公路沿线边坡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险情(隐患)点,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限制车辆、人员通行,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保障交通工具和人员安全。

水利局:负责全县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要做好水利设施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特别是各发电站引水堰渠、蓄水池,水库库岸坍塌防范,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保障水利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委:负责组织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抢险救灾方案制定和应急抢险实施。要对已建、在建、拟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周边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作出处理决定;规范各种工程建设程序,做好工程选址论证工作,对在容易引发地质灾害地段选址的项目,一律不准批准建设。

市政园林局: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对城市周边山坡、环城公路边坡、垃圾场和各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市政设施实施巡查、排查和监测,将影响市政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市政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险情)要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限制车辆、人员通行,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及时采取整治措施,保证市政设施和人民群众的安全。

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要组织、指导好全县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直接影响房屋安全的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作好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工作;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防范处置措施,委托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单位和专业队伍及时分析、制定防灾预案。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要在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一起组织、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及时核实气象灾害情况,定期发布全县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等级预报,作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

救灾办:及时收集核实全县灾情信息,掌握抗灾救灾情况,代政府发布灾情,快速准确地向县政府报告灾情,为县领导指挥抢险提供建议意见;做好抗灾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上做好救灾资金的争取工作。

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调度救灾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民政局:负责协助县政府调查核实灾区房屋损失,灾民生活情况;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灾民临时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按规定给予重灾户粮款救济补助;向市民政局报告灾情争取资金。

公安局:负责灾区安全防范,加强灾区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重要的目标和要害部位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经委、安监局: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工业垃圾场、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组织做好工业生产场地及周边、各类矿山开采区域地质灾害隐患(险情)巡查、排查、监测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工业企业、矿山开采企业整改、治理,确保安全。

移民办:负责巴山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及库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做好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及高边坡、库岸的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保障移民安全。

卫生局: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开展对伤病人员的救治和处置,并采取措施,作好灾后疫情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切实调动村、社级防止力量,落实群测群防责任人,及时组织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核查,加强重点防范期的巡查,特别是辖区内公路沿线、重点工程建设、集镇和民房建筑物周边要纳入地灾防治重要防范区,发现险情、灾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报告后,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力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时确定灾害性质、规模、受威胁对象以及必须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情况危急时,要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动员和组织受灾害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可以采取交通管制、强行撤离、强行拆除等组织避灾疏散,确保安全。

(三)加强监测,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各乡镇、县属各有关部门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应建立监测系统和群测群防系统,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灾情报告、汛期值班等制度。同时,组织人员对重点地区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对辖区、管辖系统已有灾害危险点逐点制定和完善并落实包括监测、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防患于未然。

(四)多方筹资,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地质灾害以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多、经济损失大,且具有突发性、群发性、多发性和影响持久等特点在各种自然灾害中占据突出地位,历年来我县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筹资,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一是千方百计争取上级对争取地质灾害防治的专项资投入;二是县财政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监测和工程治理项目;三是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后的受益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治理责任和费用;四是做好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征收工作,确保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和“6.25”土地日扎实、细致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强化《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贯彻落实,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和广大群众依法维护地质环境和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并及时向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填写和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避免因地质灾害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在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成功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和集成,完善预测预报技术,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准确性和精度。积极推进本地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反馈地质灾害信息,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提供预测预警依据,有效指导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完善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深入贯彻《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继续推行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制度、地质灾害调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汛期三查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建设工程与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等制度

加强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八)强化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

对没有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视其情节,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附件: 城口县2008年度重点预防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附件:        城口县2008年度重点防治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序号

国土管辖片区

镇乡

重 点 地 质 灾 害 点 名 称

1

 

葛城

葛城镇

垃圾场边坡及挡墙、观音塘至索桥公路边坡危岩、高坪坎高切坡、半边街高切坡、包家山滑坡、县岭岗泥石流、矿山开采工区

2

高燕乡

泰山蒿子坪滑坡、大元圆坝子危岩、、罗家湾滑坡、青山天池寺滑坡、巴耳子岩崩塌、矿山开采工区

3

农田乡

中安村梁子上不稳定斜坡、城岚公路边坡、水电工程建设

4

北屏乡

, 月峰村道士山滑坡、水电工程建设

5

 

修齐

修齐镇

柏树堡滑坡、下茅坡子滑坡、旦坪村柏树坪、矿山开采工区

6

厚坪乡

红色村长滩河滑坡、庙坪村瓦厂滑坡

7

治平乡

黄莲坪危岩、双岔河滑坡、鹿子坪滑坡、

8

岚天乡

红岸村大扁滑坡

9

 

坪坝镇

坪坝寺滑坡、兴隆湾滑坡、韩家楼滑坡、瓦房大地头滑坡、坪坝小学后山滑坡

10

沿河乡

联坪干河沟斜坡、清潭口危岩、场镇泥石流、文峰村高坪滑坡、潘家屋基滑坡、迎红村李家厂头滑坡

11

庙坝镇

白水洞滑坡、黄泥湾地裂、关内村文家湾滑坡、石兴村松树梁滑坡、红岩大茅坡滑坡、罗江大窝凼滑坡

12

双河乡

石龙坝滑坡、 敬老院屋后滑坡、罗家河坝滑坡、厚朴元豆地坡滑坡、店坪罗家坡滑坡、余坪场镇斜坡、店坪蔡子溪滑坡

13

 

 

 

明通镇

大塘村王家湾滑坡、龙泉艾蒿坪滑坡、乐山枣树坪滑坡、所辖城开路段

14

蓼子乡

新开村堰塘湾滑坡、杉树咀滑坡、猴子岩滑坡、枣树坪滑坡、窝坑公路沉降、黑梁子危岩、煤矿山开采区、所辖城开路段

15

明中乡

二磴岩危岩、四合泥石流、云盘泥石流、柳家村危岩

16

鸡鸣乡

金岩村大湾滑坡、张家坪危岩、双坪大垮方、所辖城开路段

17

咸宜乡

青龙危岩、反水坪滑坡、大槽山不稳定斜坡、袁家湾滑坡、所辖城开路段

18

周溪乡

青坪村滑坡、窑孔坡滑坡

19

 

 

 

高观镇

蒲池广洞子不稳定斜坡、李家榨房滑坡、渭溪艾蒿坪滑坡、所辖城巫路段

20

河鱼乡

韩家湾滑坡

21

东安乡

罗汉坪滑坡、大杉林滑坡、任河鱼泉洞滑坡、兴田放牛坪滑坡、罗汉坪滑坡、鲜花乌龟石滑坡、水口场滑坡、所辖城巫路段

22

 

巴山镇

民生村铁炉坝滑坡、民生洞湾滑坡、黄溪村一社斜坡变形、垮石湾崩塌、立新村周家坪滑坡、元坝村韩家坪滑坡、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岸

23

高栏乡

蜈蚣寨危岩、岭南花坪滑坡、丁安石板梁滑坡、瓦厂坪崩塌

24

左岚乡

葛藤坝滑坡、蚂蟥垭滑坡、猴儿湾崩塌、矿山开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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