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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33941107R/2021-00020 [ 发文字号 ] 沿河府发〔2020〕57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沿河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日期 ] 2020-03-15

城口县沿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河乡2020年就业扶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城口县 沿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沿河乡 2020 年就业扶贫专项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办公室、基层站所:

《沿河乡 2020 》经乡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城口县沿河乡人民政府

2020 3 10

沿河乡 2020 年就业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劳务收入在我乡的农民收入中占比达到 50%以上,2020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之年,抓好就 业、创业工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主要途径,是推动乡村振兴 战略的有效抓手和稳就业、促增收的有力举措,大力发展劳务经 济,有序组织全乡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或县外转移就业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助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防止非贫困人 口返贫,大力推进就业扶贫和劳务经济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劳务 经纪人,增加就业总量、提高群众收入,结合沿河乡工作实际, 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把推动全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作为核心工作,健全完善劳务经济发展组织保障和政策体系,通过推进劳动 力乡外转移就业、挖掘乡内就业岗位促进就近就业、积极培育劳 务经纪人、实施返乡创业支持工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对劳动力就业创业影响,持续巩固以劳务收入为准 家庭的脱贫攻坚成果,助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防止非贫困人口返贫,培育劳务经纪人2名,鼓励有实力的成功人士组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00人以上;全年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增长 2人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精准建立劳动力信息台账。根据县政府、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有关要求,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全面摸底排查全县劳动力、建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劳务经纪人四本信息台账,准确掌握劳动力的基本情况、技能培训需求、务工意向需求、是否有务工渠道、外出务工组织方式等情况,并引导返乡人员主动进行线上就业意 愿登记,同时每季度更新一次,做到底数清、意愿准、去向明,为有序做好劳务力就业创业做实基础。

(二)全面摸清乡内就业岗位信息。按照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有关要求,在乡内开展一轮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在建项 目用工需求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摸清用工数量、用工方向、技能要求、待遇保障等情况,建立乡内就业岗位信息台账,并与邻近乡镇(街道)对接用工情况,促进县内就近就地就业。

(三)推进劳动力县外转移就业。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招 聘网等网络平台,借帮扶资源,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就业岗位信息发布,及时收集掌握各地招聘用工信息,时时为有意愿转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大力开展网上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积极帮助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及用工地对接,实施劳动力以户为单位给予县外务工奖补,继续落实外出农民工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政 府补贴政策,帮助外出务工人员解决组织难、出行难等问题,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劳动维权等保障服务,鼓励促进劳动力县外转移 就业。

(四)开展建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扶。在落实全县劳动力转移就业帮扶政策,加大对建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帮扶指导,落实建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务工绩效奖 补,落实外出务工城际间交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落实对转移到山东对口帮扶地区一次性求职补贴和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五)加大培育劳务经纪人和人力资源公司的力度。积极引导鼓励外出务工成功人士,在有实力的情况下在县内注册组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积极引导、大力培育扶持有影响力的外出务工人员成长为劳务经纪人,并有序组织全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全年培育劳务经纪人 2 名,积极组织劳务经纪人参加培训,提高劳务经纪人素质能力。

(六)积极鼓励乡内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和在建项目吸纳就业。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帮助乡内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和在建项目复产复业,有序 推动重点项目开工复工,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援企稳岗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岗位,帮助劳动力实现乡内就近就业。

(七)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针对疫情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对未实现转移就业的特殊困难家庭、弱劳动力,继续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科学测算公 益性岗位数量,科学合理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促进特殊困难家 庭和弱劳动力家庭兜底安置就业。针对就业资金开发的公益性岗 位,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农村建档立 卡贫困户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 贴期限均按规定重新计算 1 次,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 超过 1 年。期限届满,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 经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继续加对易 地扶贫扶搬迁人员的就业安置力度,对无法离乡、无产业发展、 有劳动能力愿意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员,每户 可安排 2 个扶贫开发综合岗位。

(八)大力支持返乡创业。积极发展归雁经济,深入 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用足用活现有返乡创业扶持 政策,鼓励、引导、支持返乡人员创新创业,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积极帮助返乡创业人员协 调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困难问题,通过返乡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九)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坚持以需定训的原则,摸排企业、扶贫车间、农户等劳动力市场各方培训需求 ,按需求针对性确定培训规模、班次、主体、内容,精细化开展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强化培训后就业跟踪服务,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加强对培训对象是否实现就业、发展产业和收入等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三、奖补政策

(一)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

1.  实施农村建卡贫困人员以户为单位给予劳务收入(公益性岗位收入除外) 5%且最高不超过 2000 元的绩效奖补。

2. 建卡贫困人员在县外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的,给予每年 一次的城际间交通补贴(补贴标准和依据按相关规定执行)和一 次性求职补贴 500 元。

3. 实施农村非建卡贫困人员以户为单位给予县外务工劳务 收入的 5%且最高不超过 1000 元的绩效奖补。

4. 继续落实外出农民工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政府补贴政策。

5. 转移到山东对口帮扶地区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的建卡贫困人员一次性求职补贴 800 元和不超过 3000 元的以工代训补贴。

(二)实施劳务经纪人和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奖补政策

1.实施劳务经纪人奖补政策。坚持以奖励增量为主、存量为辅的原则,对转移沿河籍劳动力 10 人到县外务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劳务经纪人,给予 5000 元的一次性奖补,在此基础上每增加组织一名奖补 200 元,最高不超过 5 万元(含)。在310之前,组织20人以上集中外出、实现“从家门-车门-厂门”的,劳务经纪人可申请一定交通补贴。

2.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奖补政策。对在县内注册的合法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有组织的转移城口籍劳动力 50 人以上到县外 务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享 受就业职介补贴和劳务派遣人员除外),给予 2 万元的一次性奖 补,超过 50 人的每增加一人给予 100 元的奖补,最高不超过 10 万(含)。同时,对在城口县缴税且县级留存税收超过 100 万元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派遣业务税收除外),每年按缴纳税收县级留存总额 5%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

3.劳务经纪人和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奖补政策重复享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乡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社保所牵头、有关科室和基层站所密切配合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村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作为2020年重点工作开展,大力宣传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和就业岗位信息,积极引导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工充分就业;按照要求摸排外出人员务工情况,及时更新台账。各科室、各基层站所指导各村开展就业扶贫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此项工作作为 2020 年巩固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内容考核之一,严格考核奖惩。乡纪委定期督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效果不佳的村及相关人员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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