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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关于兑现2020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副反应补偿经费的请示

日期:2021-12-28

城农文〔2020130

县人民政府: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为有效推进畜牧产业发展,有效保障动物产品安全,有效促进公共卫生安全,我县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内防外堵的防控方略,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非洲猪瘟等防控工作。

截止202011月底,全县免疫生猪16.5、家禽378.5羽、山羊11.2万只、黄牛2.5万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密度达到100%,确保了畜牧业有效发展。

动物强制性免疫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的重要保障。但由于动物个体差异,在实施免疫接种过程中有极少数动物会产生免疫反应,甚至导致死亡。2020年我县在实施重大动物强制免疫过程中,涉及全县18个乡镇(街道)42个行政村5各社区,70户农户的牲畜在免疫接种后发生副反应而死亡,其中:死亡生猪90头(90公斤以上的6头,65-89公斤的24头、30-64公斤54头、29公斤以下的6头);死亡山羊27只(6周龄以上的);死亡鸡51羽。在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强制免疫工作中发生免疫副反应抢救治疗费用6148死亡动物以同期市场价格计,价值约3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第四十一条对在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以及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疫病监测采样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的相关规定,为充分调动广大畜禽养殖业主和动物防疫人员参与动物强制免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降低强制性免疫工作压力,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及时给予养殖户补偿。鉴于重庆市尚未出台动物重大疫病强制性免疫副反应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建议参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农发〔2016287)标准,采取直补的方式给予养殖户一次性因牲畜强制性免疫副反应而死亡的补偿,2020年度动物重大疫病免疫副反应而死亡的补偿经费共需56533元,建议在2021年农业相关资金中统筹安排。

附件:城口县2020年度动物重大疫病强制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偿统计表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城口县财政局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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