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兑现 2020 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副反应补偿经费的批复
城府〔2021〕39 号
城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兑现 2020 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副反应补偿经费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
你们《关于兑现2020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副反应补偿经费的请示》(城农文〔2020〕130号)收悉。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农发
〔2016〕287号)精神,采取直补的方式给予养殖户一次性因牲畜强制性免疫副反应而死亡的补偿,同意在2021年农业相关资金中统筹资金56533元给县农业农村委,作为2020年度动物重大疫病免疫副反应而死亡的补偿经费。
此复
城口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