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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咸宜镇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咸宜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 财政决算公开

  • 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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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咸宜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

财政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咸宜镇人民政府是城口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一个行政部门。其主要职能职责有:

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2.制定镇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

3.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维护社会秩序。

4.为群众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5.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等管理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7.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退役军人相关事项。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依法建设。

9.向市、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2024年镇党委、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5个,即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下属单位5个,即咸宜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咸宜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咸宜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咸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咸宜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咸宜镇人民政府收入总计5117.44万元,支出总计5117.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3.44万元,同比减少25.41%,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属5个站所独立核算,本级预算划拨部分至下级。

2.收入情况。2024年度咸宜镇人民政府收入合计511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17.44万元,减少25.41%,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属5个站所独立核算,本级预算划拨部分至下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7.4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咸宜镇人民政府支出合计511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3.44万元,减少25.41%,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属5个站所独立核算,本级预算划拨部分至下级。其中:基本支出855.84万元,占16.72%;项目支出4261.59万元,占83.2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咸宜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5117.44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43.44万元,减少25.41%,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属5个站所独立核算,本级预算划拨部分至下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咸宜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1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各减少1743.44万元,减少25.41%。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属5个站所独立核算,本级预算划拨部分至下级。

2.支出情况。2024年度咸宜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各减少1743.44万元,减少25.41%。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属5个站所独立核算,本级预算划拨部分至下级。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咸宜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咸宜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2.35万元,占14.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5万元,减少14.44%,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属5个站所独立核算,本级预算划拨部分至下级。

2)公共安全支出50.90万元,占0.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9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项目为年中追加预算,故无年初预算数。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2.79万元,占2.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4万元,减少4.53%,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属5个站所独立核算,本级预算划拨部分至下级。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82万元,占2.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96万元,减少41.76%,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属5个站所独立核算,本级预算划拨部分至下级。

5)卫生健康支出24.94万元,占0.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41元,减少39.68%。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属5个站所独立核算,本级预算划拨部分至下级。

6)节能环保支出4.8万元,占0.09%,较年初数增加4.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预算,无年初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198.18万元,占3.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78万元,增长1804.28%,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3794.39万元,占74.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1.16万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用于咸宜镇城乡社区治理、建设。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26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6万元,增加100%

10)住房保障支出26.08万元,占0.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08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属5个站所独立核算,本级预算划拨部分至下级。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91万元,占比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预算,无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咸宜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78万元,下降19.81%公用经费15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9万元,增加15.17%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咸宜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94.13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874.29万元,减少74.8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咸宜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咸宜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99万元。较2023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一是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24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5.49万元,主要用于县内因公出行、安全生产监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万元,下降72.22%,主要原因是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我镇人均接待费41.6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咸宜镇人民政府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未单独安排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未单独安排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电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156.34万元,较上年增加156.34万元。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大楼日常维护及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主要原因是2023年决算列入单项开支,未体现在机关运行经费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度采购18.60万元。主要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无大额采购。其中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78万元。较上年减少18.49万元,减少53.95%。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办公、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咸宜镇人民政府对政府整体和78项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8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414.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完成情况优良。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咸宜镇人民政府

财政处室

预算科

自评总分(分)

98

部门

联系人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联系电话

59500500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

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4012.68

106.36

4119.04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保障了乡镇运转以及人员待遇。2.村社区日常运转保障等。3.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1.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便于群众出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2.规范政府财政项目支出行为,健全科学的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政府项目运行效益。

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管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2.精准发力,落实精准扶贫推进工作;加强项目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加强人居环境提升、各项补贴、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

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效益指标

%

数量指标

4012.68

106.36

4119.04

98

50

50

说明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城口县咸宜镇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2.18万元,执行数为77.75万元,完成预算的84.56%

一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项目

编码

50022924T000004028715

自评

总分

(分)

98.46

主管

部门

咸宜镇

财政

处室

预算科

项目

联系人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联系电话

5950500

资金

(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92.18

0

77.75

84.56%

10

8.46

其中:

县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工程

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工程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

30

0

30

100

40

20

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

定性

持续提升

0

90

100

20

20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90

0

90

90

20

20

参与工程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

95

0

95

100

10

1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咸宜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咸宜镇人民政府,023-595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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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口县人民政府网站(新版)内测的公告
城口县人民政府网站正在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内测期间,网站部分栏目还在不断调整、完善中,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新版网站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网站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进行批评指正。
联系电话:023-592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