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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94857M/2023-00009 [ 发文字号 ] 咸宜府发〔2022〕6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咸宜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9-26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咸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咸宜镇关于做好2022年秋冬季暨国庆、二十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咸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咸宜镇关于做好2022年秋冬季暨国庆、二十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站所)、相关单位:

入秋以来,林下可燃物载量增多,同时国庆小长假临近,加之我镇已进入森林防火期,林区农事生产性用火以及进山旅游等人为活动将大量增多,野外火源不断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我镇秋冬季和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当前森林防火形势,现就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有关文件精神和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相关部署要求,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高度戒备火灾,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提高警惕,加强领导,全面动员,周密部署。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逐级压实责任。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森林防火紧要期和特殊敏感时段,各村(社区)书记要对森林防火工作亲自过问,抓好预防和扑火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村(社区)重点林区,确保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防范、严防野外火源发生

各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督促护林员尽职尽责,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解决。对旅游林区,要加强对进山旅游人员的管理,加强对入山口、重点户外露营点、野炊地点等要害部位监管,加大巡逻密度,有效杜绝各种火险隐患。遇有高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及时果断发布禁火令、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同时加强对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落实监护人责任。节日期间入山旅游人员增加、非生产性野外火源增多,要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工作,严格实行野外用火管制,并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从源头上管控。

三、多渠道宣传,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各村(社区)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广播、走家串户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城口县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与安全避火及防扑火知识的宣传,更要突出安全用火、火灾危害、森林防火重要性的宣传,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手段,努力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卡扣值班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在林区交通要道等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牌、警示标志,普及森林防火常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四、加强值班,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各村(社区)要按照规范火灾信息报送,确保防火信息畅通。要坚持24小时实行值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严禁将值班电话转接到其他电话或手机上。值班人员必须按程序及时妥善处理森林火灾,对因失职、渎职,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等造成森林火灾的,要严格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对瞒报、漏报、迟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森林火灾一律归口报告镇政府办公室(59500500)。在中秋国庆值班期间森林防灭火实行日报制,每日下午5时前将当天情况报镇政府办公室。

五、安全第一,高效科学的扑灭森林火灾

各村(社区)一旦发现火情,要迅速出动,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扑救森林火灾时,村委干部应靠前指挥,一旦遇有火情要迅速赶赴火场,全面掌握火情,科学组织扑救,强化底线思维和扑火安全红线意识,做到安全第一,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六、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镇人民政府将定期对各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问题和火灾隐患进行限时整改,确保实效。



咸宜镇人民政府

202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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