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94486Y/2022-00034 | [ 发文字号 ] | 双河府发〔2021〕5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双河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30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0 |
双河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双河乡禁渔区、禁渔期管理实施 方案》的通知
双河府发〔2021〕56号
双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双河乡禁渔区、禁渔期管理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派出所:
经乡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双河乡禁渔区、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城口县双河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双河乡禁渔区、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管护好我乡境内水生生物资源及特有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同意将城口县天然水域划定为禁渔区的函》(渝农渔函〔2020〕4号)以及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禁渔区、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府办发〔2020〕10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
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严守政治纪律,坚守生态红线,进一步增强“上游意识”,承担“上游责任”,依法在我乡中河及其支流(干坝子河、田坝河、余坪河)实施全面禁渔政策,把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把守好最后一道关口,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我乡水生态全面修复,用实际行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二、管理目标
按照属地属事管理原则,加强水上和市场监督执法,实现禁渔区、禁渔期内“河道无捕捞、水中无网具”源头管控有序和市场守法经营的管理目标,通过禁渔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促进渔业资源环境全面修复,全社会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意识全面增强。
三、禁渔范围和时间
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禁渔区、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府办发〔2020〕105号文件相关规定,我乡中河及其支流(干坝子河、田坝河、余坪河)以及乡场镇水源地均划定为天然水域禁渔区,故我乡将于2020年7月1日0时起至2029年12月31日24时止,全面实施禁渔政策,在此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在我乡境内从事河道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
四、禁渔内容
在禁渔区、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垂钓)以及
其他任何形式的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同时引导垂钓爱好者在非禁渔区进行垂钓且垂钓时钓具数量每人限一杆、一钩。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进行捕捞,或者捕捞禁止捕捞的渔业资源品种的,必须报乡人民政府备案,由乡人民政府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进行捕捞。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双河乡禁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禁渔区、禁渔期的管理,成立双河乡禁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定坤:党委书记,乡总河长
梁峰: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乡总河长
副组长:冉虎成:党委专职副书记,田坝河分河长
李智彬:党委委员、副乡长,干坝子河分河长
张义鹏: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乡长,余坪河
河长
王志红:组织委员,中河分河长
成员:张能辉:派出所所长
林波:乡应急办负责人
唐忠培: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吕见:乡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中郡:乡河长办工作人员
牟纪亚:乡项目办负责人
张兴国:乡林业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全乡辖区水域禁渔区、禁渔期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贯彻落实县禁渔管理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和有关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的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履行对本辖区禁渔工作的属地责任,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及职能科室(站所)履行属事责任;组织、监督、检查各村(社区)辖区水域禁渔区内的禁渔执行情况。各相关单位、科室(站所)要建立完善破坏渔业资源违法行为联防联控机制,畅通线索传递渠道,对非法破坏渔业资源的线索,及时向相应职责科室反馈移交,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按各自职能职责依法履行相关工作。
(二)建立非法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监管队伍
根据双河乡河长制工作体系相关要求,由各分河长牵头对河道非法捕捞实行网格化监管,以村(社区)为单位,在各村建立非法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监管队伍,由支部书记任队长,村主任、综治专干、服务专干、本土人才任成员,各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协助,每月定期开展河道集体巡查工作,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六、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值班制度,在接到群众举报、110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后及时出动人员赶赴现场,制止非法捕捞行为,并积极会同主管部门共同处置,双河乡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023-59295500。二是落实社会治理体系,采取网格化管理,要求全体网格员对非法捕捞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录入、流转交办、跟踪反馈。三是协助执法部门做好非法捕捞案件的查处。四是充分利用宣传版画、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辖区水域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组织人员张贴标语、通告。五是负责清除河道上非法作业船只及捕捞工具。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县委、县政府划定禁渔区的重大决策,目的就是要优环境、惠民生。禁渔区、禁渔期管理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全乡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单位以及科室(站所)以及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加强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禁渔区、禁渔期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相互协作。禁渔工作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各单位以及科室(站所)要健全禁渔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同时建立执法联动应急机制,及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加大宣传。各单位以及科室(站所)要充分利用宣传版画、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禁渔区、禁渔期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播放禁渔公益广告;在重点水域设置警示标志牌、张贴禁渔区通告;在各农贸市场、涉渔餐馆发放宣传单、签订承诺书等方式集中开展禁渔宣传。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消费习俗,努力营造全面禁渔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