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76886202XK/2026-00010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坪坝镇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成文日期 ] 2026-03-06
- [ 发布日期 ] 2026-03-06
-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 有效性 ] 有效
坪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口县坪坝镇黄泥洞溶洞环境监管 应急预案》的通知
- 日期: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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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口县坪坝镇黄泥洞溶洞环境监管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科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切实守护好辖区独特的岩溶地质资源与地下水资源安全,经坪坝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城口县坪坝镇黄泥洞溶洞环境监管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坪坝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联系人:张宏军;联系电话:18996247606)
城口县坪坝镇黄泥洞溶洞环境监管
应急预案
一、总则
规范经营性溶洞周边污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快速管控污水扩散、消除溶洞生态及环境安全隐患,保障溶洞经营安全、周边生态环境及公众健康,守住溶洞生态保护底线。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现场管控组:快速封锁污染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管控溶洞出入口,防止污染扩散至溶洞核心游览区。
责任领导:唐连松
工作人员:刘刚、李骁、赵昌虎、王磊
2.污染处置组:排查污水源头、封堵渗漏点,开展污水截留、收集,配合专业机构进行污染治理,同步监测溶洞内水体、空气质量。
责任领导:张聪
工作人员:张宏军、周清、蒋明军、周成杰
3.信息报送组: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环保、应急、文旅部门,同步记录事件进展、处置措施,做好信息传递及舆情管控。
责任领导:张聪、袁诗翠
工作人员:张宏军、胡越
4.后勤保障组:提供应急物资(沙袋、封堵材料、抽水泵等)、应急人员防护用品,保障应急处置期间人员食宿、物资补给。
责任领导:陈国姗、唐连松
工作人员:何立芬、刘刚、李俊才、刘晓东
5.善后工作组:对接受影响主体,开展生态修复评估,落实整改措施,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领导:张聪
工作人员:张宏军、周清、游朗、蒋明奎
三、风险辨识与预防措施
(一)主要风险源
1. 溶洞周边餐饮、民宿等配套业态生活污水直排、管网渗漏;
2.雨季雨水冲刷周边污染物,形成污水径流污染溶洞周边环境。
(二)日常预防管控措施
1.定期排查污水管网、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每月1次全面巡检,雨季加密频次,发现破损立即维修;
2.与周边商户签订环保责任书,明确污水需经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管网,严禁直排;
3.在溶洞入口、周边管网关键节点设置水质监测点,定期监测水体指标,留存监测记录;
4. 储备沙袋、封堵胶、抽水泵、污水收集桶、防护口罩、手套等应急物资,专人管理、定期更新。
四、应急响应流程
1.发现预警:溶洞内水体浑浊、有异味,周边地面有污水渗漏、径流,立即上报;
2.初步核实:核实污染范围、污水来源,判定事件等级;
3.紧急上报:一般事件立即启动内部应急;较大事件,15分钟内上报属地环保、应急部门,同步通报溶洞经营主管单位;
4.监测评估:全程监测溶洞内水体、空气质量及周边土壤指标,实时反馈处置效果;
5.舆情管控:信息组统一发布事件处置进展,回应公众疑问,避免不实舆情扩散。
当污水源头彻底切断、污染区域清理完毕,经环保部门及专业机构检测,溶洞内及周边水体、土壤指标达标,无二次污染风险,由应急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终止指令,逐步恢复溶洞经营(需经主管部门核验同意)。
五、后期处置
1.善后评估:应急终止后3日内,组织专业机构开展生态影响评估,明确修复范围、措施及时限;
2.生态修复:按照评估方案,对受污染区域开展土壤修复、水体净化,对溶洞内受损景观开展保护性修复;
3.整改完善:针对事件暴露问题,更新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优化日常巡检制度,补充应急物资,组织全员开展应急演练。
坪坝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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