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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6202XK/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坪坝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日期 ] 2022-01-17

坪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坪坝镇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坪坝府发〔20221


坪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坪坝镇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

《坪坝镇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坪坝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坪坝镇人民政府

2022117




坪坝镇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全镇城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56号)有关要求,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府办发〔20221 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近期对城镇燃气安全有关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控大事故、防大灾害”,聚焦餐饮场所,燃气工程、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等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全面规范和加强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燃气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目标

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商场、宾馆、餐饮企业等场所,100% 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并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或张贴画报),四类场所100% 公示燃气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公共场所、燃气工程、燃气具等燃气源头以及燃气管道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100% 完成整治;深入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和管道设施安全管理,燃气管道、站场设施100% 普查建档并按计划开展改造更新,已取证燃气企业100% 完成安全达标评估,企业100% 制定(修订)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100% 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100% 开展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演练。

三、组织领导

加强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坪坝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镇政府安全及燃气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镇党委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各村(社区)支部书记,镇政府平安建设办公室及文化服务中心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协调和调度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

专项整治期间,丰富宣传平台和内容,利用各村(社区)应急广播、召开院坝会、张贴海报、专题培训等渠道宣传燃气安全知识。(责任科室:文化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二)加强教育

开展全镇燃气经营企业、燃气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完善企业负责人继续教育制度,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降低风险。(责任科室:文化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三)加强排查

1. 深化企业经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辖区内燃气企业经营安全风险和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治理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责任科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文化服务中心)

2.深化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宾馆、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大巴山森林人家等场所及用户清单。对照清单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治理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使用不规范、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责任科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文化服务中心)

3. 深化住户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我镇天然气管道正在入户安装中,重点排查已安装燃气管道、调压箱(柜、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等部位风险隐患,排查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责任科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文化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4. 深化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在建工程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责任和措施、不按规定检验主要管材、未经验收合格投运等问题隐患。(责任科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文化服务中心)

(四)加强应急管理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清理燃气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队伍、应急物资情况,按规定落实到位。完善应急处置方案,督促燃气企业及使用燃气企业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分工,责任到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推动燃气企业按规定制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加大应急测试演练、跨行业演练的力度,开展专业化、针对性强的演练。(责任科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文化服务中心)

五、进度安排

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府办发〔20221 号),到2022 12 月底,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21 月底)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造势。

(二)深化排查(2022 2 月至3 月底)深化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立查立改,建立健全全镇燃气安全整治排查基础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2022 4 月至10 月底)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按“五定”原则立查立改,通过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等手段方法,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制度机制完善到位。

  1. 巩固提升(2022 11 月)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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