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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6202XK/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1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坪坝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发布日期 ] 2022-03-31

坪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坪坝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坪坝府发〔2022〕13号


坪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坪坝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站所)、相关单位:

现将《坪坝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坪坝镇人民政府

2022331


坪坝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灾害发生,确保当前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摸清安全隐患、找准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成立坪坝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 文 汐 党委书记

代信清 镇 长
常务副组长:周 洪 副镇长、人武部长

副组长:陈仕军 人大主席

何喜云 专职副书记

马学艳 宣传委员

黄普东 副镇长

牟广君 副镇长

滕星宇 政法委员

鄢登峰 纪委书记

陈红亭 组织委员
   
成   员:何立芬 党政办主任

吴昌松 平安办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谢 智 农服中心主任

罗广富 经发办主任

李 骁 城建办主任

李 亮 乡村振兴办主任

谭康梅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主任

王青青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桂成忠 派出所所长

但 韬 规资办主任

徐 勇 片区市场监管所所长

费义杰 应急办工作人员

包琴亚 平安办工作人员

李俊才 片区专职消防队副队长

谢延杰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张生念 社区支部书记

王德胜 新华村支部书记

王忠久 丰田村支部书记

肖安文 议学村支部书记

庞启中 光明村支部书记

游云飞 瓦房村支部书记

苟显洪 三湾村支部书记

谢延鹏 聚马村支部书记

谢发洪 前进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平安办,由吴昌松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调度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以及资料报送收集。

三、时间安排
202241日至2022531日期间。

四、行动内容

1.道路交通:加大上路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酒驾、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农村地区非法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客运车辆和站场源头管理;持续开展农村公路护栏缺失、高陡边坡、临崖临水等高危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对不满足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实施断道禁行;做好冰雪冷冻天气道路管控,督促劝导员履职尽责开展劝导工作,做好劝导日志记录,充分发挥劝导作用;加大对农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结合村民小组会、院坝会宣传平安农机知识,坚决禁止农用车上路、农用车非法载人现象发生。(牵头领导:周洪;牵头单位:镇平安办;配合单位:镇农服中心、辖区派出所、各村(社区))

2.建设施工:围绕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常态化开展“建安”行动,严厉查处建设领域安全突出违法行为;加强对辖区在建工程和已建成的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防洪坝、人饮安全工程、水电站、山坪塘等重点环节的日常检查。(牵头领导:何喜云;牵头单位:镇城建办;配合单位:镇平安办、各村(社区))

3.关闭煤矿:加强对龙洞沟关闭煤矿的日常检查,实行一对一监管,一周一检查要求;严厉查处打击非法开挖矿井、偷采盗采违法行为,严禁无关人员到井口、厂房周边逗留玩耍;联合县有关单位开展龙洞沟关闭煤矿公路沿线陈旧厂房整治行动,保障车辆行人出行安全。(牵头领导:周洪;牵头单位:镇平安办;配合单位:辖区派出所、光明村、新华村

4.危险化学品: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的日常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从事危化品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等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防泄漏、起火爆炸事件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牵头领导:周洪;牵头单位:镇平安办;配合单位:镇文化服务中心、辖区派出所、片区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5.天然气;加强对辖区液化石油气钢瓶代销点的经营场所、仓储堆码点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辖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不合格钢瓶,持续开展辖区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回收换新工作;加强对辖区昆仑石化天然气站、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等单位、项目日常监管,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牵头领导:滕星宇;牵头单位:镇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平安办、辖区派出所、各村(社区))

6.烟花爆竹:加强对辖区7家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日常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持证经营、进货渠道、储存摆放、消防器材、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销号;坚决打击辖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牵头领导:周洪;牵头单位:镇平安办;配合单位:辖区派出所、各村(社区))

7.消防安全:组织开展场镇“九小”、“三合一”场所、人群密集场所、中小学校、商场超市、物资仓库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管理措施,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开展老旧小区电器线路隐患排查整治,疏通消防通道,加大农村用火用电安全宣传,严防炭火取暖不当引发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牵头领导:周洪;牵头单位:镇平安办、专职消防队;配合单位:相关单位、各村(社区))

8.旅游安全:加强对旅游公路、文物场所、游客聚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防范涉旅安全事故发生。(牵头领导:滕星宇;牵头单位:镇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9.校园安全:着重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取暖设备、消防器材和食品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定期对师生开展用气、用电、消防、防交通事故等各类安全教育。(牵头领导:滕星宇;牵头单位:镇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平安办、镇食药安办、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村(社区))

10.森林防火:通过广播、微信群、宣传车流动播报等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及时转发预警监测信息,倡导文明祭祀,严管严控,做到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严查上坟烧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牵头领导:牟广君;牵头单位:镇经发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11.防溺水:联合所属村(社区)对河道、池塘、山坪塘等重点位置开展日常巡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销号,严防发生溺水事故,同时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督促家长落实好监护责任。(牵头领导:滕星宇;牵头单位:镇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平安办、镇农服中心、镇城建办、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村(社区))

12.食品药品:实行农村红白喜事、家宴宴席操办审批备案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申报、检查、告知、审批、备案,严禁违规操办寿宴、升学宴、乔迁宴等宴席。(牵头领导:周洪;牵头单位:镇食药安办;配合单位:片区市场监管所、镇纪委、各村(社区))

13.地质灾害:加快辖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保质保量完成;落实地灾点“四重”网格员责任,督促监测员履职尽责,开展群防群策预警,做好雨前、雨中、雨后巡查,及时发现报告,防止地质灾害和次生灾害发生;做好地质灾害转移安置群众安全管控,严防回流发生事故;开展单点演练,完善制定应急预案。(牵头领导:何喜云;牵头单位:镇城建办镇规资办、驻守地质队;配合单位:镇平安办、各村(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分管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组织开展好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构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对突出重大问题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动员引导辖区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揭发举报各安全领域非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宣传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定期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先进做法,于每周五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镇平安办,以便于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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