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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7175058X4/2025-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明中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城口县明中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预算公开

城口县明中乡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行政单位分别为:政府机关1个,政府下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1.人员情况

编制数47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26人),截止2024年12月31日在职人数35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18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初预算数107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2.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分单位预算明细表:

单位名称

总计

人员类经费
小计

公用经费类
小计

城口县明中乡人民政府(本级)

5,624,538.98

5,078,589.72

545,949.26

明中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1,061,190.31

938,790.31

122,400.21

明中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203,617.76

179,370.53

24,247.23

明中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432,143.56

383,095.32

49,048.24

明中乡便民服务中心

415,093.84

366,253.49

48,840.35

明中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815,200.46

718,059.92

97,140.54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07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13.0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6.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5.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0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89.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3.98万元

分单位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名称

总计

人员类经费
小计

公用经费类
小计

城口县明中乡人民政府(本级)

5,624,538.98

5,078,589.72

545,949.26

明中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1,061,190.31

938,790.31

122,400.21

明中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203,617.76

179,370.53

24,247.23

明中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432,143.56

383,095.32

49,048.24

明中乡便民服务中心

415,093.84

366,253.49

48,840.35

明中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815,200.46

718,059.92

97,140.54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2.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7.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压缩三公经费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4.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72.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综合执法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渠道及联系方式:明中乡人民政府 023-5950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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