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 城口县人民政府 部门街镇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9660852831N/2022-00010 [ 发文字号 ] 明通府发〔2022〕1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明通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7-26 [ 发布日期 ] 2022-07-26

明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通镇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实施预案》的通知

各驻镇单位、镇属单位,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机关各科室(站、所):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定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从严从紧、从细从实的总要求,根据国家和市委、县委最新要求,经研究,在原工作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并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明通镇人民政府

                                       2022726

(此件公开发布)


明通镇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实施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启动条件

(一)全县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

(二)全县本土病例感染来源不明,存在社区传播风险,涉及面积广大,需尽快查找潜在传染源。

(三)其他不可预见的复杂情况,报请县委、县政府后建议启动实施方案。

二、处置原则

(一)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二)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三)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

(四)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五)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六)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扎实做好明通镇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经研究,成立明通镇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

长:李方元明通镇党委书记

彭浪屿  明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应威明通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明通镇副镇长   

员:刘大举  明通镇人大主席

        明通镇党委副书记

徐家海明通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杨传洪明通镇副镇长                

袁诗翠明通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邓太峰   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人

易明君党政办负责人

平安办负责人

应急办负责人

曾林刚明通中心卫生院院长

周其敏明通派出所所长

杨文波  明通中学校长

刘多勇明通爱心小学校长

徐龙祥大塘社区党支部书记

朱正海大塘村党支部书记

罗仁双白台村党支部书记

刘兴国平安村党支部书记

许启兵乐山村党支部书记

马学员金六村党支部书记

龙泉村党支部书记

镇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各科室、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等共同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等。由邓太峰同志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联系方式:18323602159)。

领导小组下设有:综合协调组、疫情排查组(流调溯源组)、医疗救治及核酸检测组、交通管控组、市场供应组、维稳宣传组、后勤保障组。

(一)综合协调组

  长:彭浪屿

副组长:张应威、王丽

成  员:党政办、卫健办、平安办、应急办、镇中心卫生院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标本的采集,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实验室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联络员:邓太峰,联系电话:18323602159

(二)疫情排查组(流调溯源组)

  长:张应威

员:各村联系领导、平安办、各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派出所。以村(社区)为排查小组,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境外返镇人员、各高(中)风险区返镇人员,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同步开展流调溯源,负责督促落实重点人员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上门宣传告知、居家隔离、到指定医院诊治、核酸检测等工作。

(联络员:叶毅,联系电话:15215010257

(三)医疗救治及核酸检测组

长:王丽

员:各村(社区)、卫生健康办公室、镇中心卫生院

负责组织实施新冠肺炎疫情的初步诊断;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为医疗救治所需药品等提供保障,加强人员调配;负责开展防控知识宣传;4小时内组织完成核酸采样点搭建,组织核酸采样和工作人员、志愿者等队伍到达指定位置;负责人员组织动员、场地安排、专业力量调配、人员采样、核酸检测及结果反馈;负责大规模人群采样各类应急准备,包括对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和采样设置、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准备、应急演练。样本采集后卫生院派专人在2小时内送至县疾控中心,同时负责人员运转隔离,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曾林刚,联系电话:17726693666

(四)交通管控组

长:施健

员:城建办

实施全域封闭或局部封闭交通管控,严防疫情内部扩散和外溢;对外发布停运、停班等交通管控通告;根据风险区域在道路合适位置设置交通封控点,实施道路交通管控;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保障疫情防控、医疗和生活物资供应人员和车辆等必要出行需求。施行全域封控时可启用疫情处置工作证和车辆通行证等保障必要出行需求;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情况,适时解除交通管制措施,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解除交通管制的信息;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王媛媛,联系电话:18323711840

(五)市场供应组

长:袁诗翠

员:城建办

工作职责:组织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加大对封控区生活物资保障力度,确保农批(贸)超市、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电商平台、团餐配送、零售药店、加油站、邮政快递、物流配送点等重点保供场所正常营业;建立应急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点对点做好医院和社会弱势群体、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联络员:王媛媛,联系电话:18323711840

(六)维稳宣传组

  长:徐家海、袁诗翠

员:应急办、城建办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协助镇中心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心理危机干预、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联络员:赵亮、张晓,联系电话:183150355351782388738

(七)后勤保障组

  长:施  

员:党政办、财政办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联络员:易明君,联系电话:18723537732

四、迅速开展处置

应急响应启动后,各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同步展开流调溯源、风险区域管控、集中隔离、区域核酸检测、集中救治、日常医疗服务、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

(三)强化工作落实

必须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不断提高防控科学化、精准化水平。一是加强个人防护宣传引导;二是落实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分类管控措施;三是盯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四是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五是抓好疫苗接种工作;六是有序管理重大活动。疫情处置要快字当头,分秒必争,出现本土疫情,要露头就打、以快制快,努力在最小范围和最短时间内,以最低成本控制住疫情。

(四)狠抓业务培训

明通中心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对病例的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医院院感以及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

)加强舆论引导

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附件:1.致全镇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2.居家隔离指引

3.明通镇返镇人员台账

          4.明通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讯录



附件 1

致全镇居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广大居民朋友们: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受变异病毒影响,全国多地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当前,人员流动频繁,疫情防控任务艰巨。在此提醒全镇居民要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记牢这些要点:

一、对疫情保持高度关注,及时了解各地风险等级。从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请主动与村(社区)干部联系。近期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区,外出人员尽量留在当地做好防护措施,非紧急情况减少外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朋友消除思想顾虑,主动有序前往医疗机构接种疫苗,共同构筑免疫长城。

三、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出门随身携带并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实行分餐公筷、不食生冷食物。

    四、积极配合镇村干部防疫工作。当前,全国上下一心抗击疫情,全社会正在共同努力,争取早日战胜疫情。干部每一句叮嘱,每一个电话,每一次劝导,都是为大家的生命健康负责。广大居民朋友们务必要积极配合支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控措施,自觉维护村社管控秩序。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主动报告健康状况、报告行程安排、积极主动接种疫苗。积极响应移风易俗要求,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切实降低聚集性风险。

五、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行居住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好医疗机构调查,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相关情况,配合执行当地防控措施。对隐瞒病情、行程行为,一旦发现或造成不良影响,必将受到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六、不轻信来源不明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禁止在个人社交网络上传播不当言论或信息。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以国家、市、县官方发布为准。对于恶意制造散布谣言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继续保持高度警觉,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防护不放松,齐心协力严防严控新冠肺炎疫情蔓延。


附件 2

居家隔离指引2022版)

本指引适用于指导和规范村(社区)居家隔离相关工作。

一、居家隔离基本条件

居家隔离人员居住场所须由村(社区)医务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一)硬件设施评估

1.居住场所配有可独立使用的厨房、卫生间。

2.厨房的排烟设施应配有止回阀或通过管道直接排向室外。

3.厨房洗涤盆等器具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紧密连接,如采用插入式连接,应做密封处理。

4.卫生间的排风管应设置止回阀或具备开窗通风条件。

5.卫生间除自带存水弯的坐便器外,其他卫生器具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地漏应设置水封装置,洗脸盆等器具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紧密连接,如采用插入式连接,应做密封处理。

6.居住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具有可独立开启的外窗。

7.通风条件不良的场所,如半地下室和地下室原则上不建议作为居家隔离场所。

8.居住场所如紧邻公共道路且无绿化带等物理隔离的,建议增设临时物理隔离设施。

(二)支持条件评估

1.无同住人员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具有完全自理能力,能独立生活。

2.有同住人员的,应满足为居家隔离人员单独安排通风良好的房间居住,有条件的可提供专用卫生间,如共用卫生间需做好日常清洁和消毒。

3.所在村(社区)具备生活支持条件。

4.居家隔离人员所在楼栋单元若有正在进行装修施工的应暂停施工,并将已暴露的管道口采取临时封闭措施。

二、居家隔离人员防控要求

(一)做到足不出户。居家隔离期间须做到足不出户,不得外出倒垃圾、收发快递等,拒绝一切探访。私自外出的,一律转为集中隔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收取物品、放垃圾、核酸采样等开门环节需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并于开门前后做好手卫生。

(二)原则单独居住。居家隔离人员原则上应单独居住,如有同住人员,隔离期间尽量减少与同住人员接触,避免共用餐具、毛巾、浴巾、床单等物品。采用分餐制,使用专用餐饮具。有条件时使用专用卫生间。在照顾老人、婴幼儿等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成员时,应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三)核酸检测居家隔离人员核酸检测标准按照我市有关要求执行。

(四)做好自我监测。每日至少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出现异常立即联系村(社区)医务人员,并按要求就诊排查。

(五)主动报告病史。居家隔离人员应主动向村(社区报告个人基础疾病和既往病史,老年人、孕产妇、幼儿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类疾病等基础疾病的人员,以及有特殊治疗需求和用药需求的人员,须将有关情况准确告知村(社区)工作人员。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联系家人或村(社区)医务人员,或直接拨打120110等求助,明确告知自身为居家隔离人员,及时就医诊治。

(六)居室通风消毒。每日至少上、下午各进行1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以上。每日至少进行1次房间湿式清扫,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每次清理垃圾时应将垃圾袋扎紧封口,并对其外表面和封口处消毒后置于房门口。具体消毒方法按相关文件执行。

(七)保持通讯畅通。居家隔离人员须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保持联系。老、幼、病、残等确需照顾的人员,须确定同住人员或紧急联系人。

(八)同住人员要求。同住人员须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执行管控措施。

(九)加强排水管理。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坐便器、淋浴排水地漏应及时补水,每天注水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50ml,或采用硅胶垫、防臭地漏芯等防臭装置封堵地漏。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

三、村(社区)工作要求

(一)开展环境评估。社区医务人员应对居家隔离人员居住内、外环境进行专业评估,不具备条件的,不得作为居家隔离场所。

(二)履行告知义务。通过书面或电子告知书等方式,向居家隔离人员明确防疫责任义务,以及不遵守防疫要求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告知其出现健康问题时可联系的村(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名称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强化技防措施。加装门磁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加装摄像头,提供便携式智能测温贴等。

(四)开展健康监测。村(社区)医务人员要记录好居家隔离人员和同住人员每日早晚体温及健康状况。发现其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立即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五)组织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按照防疫要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业机构为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组织村(社区)医务人员指导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抗原检测,并加强抗原检测相关培训。观察期满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及时解除隔离。

(六)满足就医需求。村(社区)医务人员应重点关注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化疗、透析等特殊人群情况,及时提供必要医疗卫生服务。居家隔离人员有外出就医需求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其提供就医服务。

(七)提供保障服务。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其他必要的服务,及时回应诉求,关注其身心健康,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

(八)严格垃圾处置。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应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其他有效消毒剂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

(九)加强通风消毒。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对居家隔离人员所在楼层及楼道做好开窗通风。每日对楼道、楼梯扶手、门把手和电梯按键等人员触碰较多部位进行消毒。

(十)做好个人防护。需上门开展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N95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保持1米以上距离。

四、其他

(一)在村(社区)居家隔离的人员,由属地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在单位(学校、工厂、工地、宾馆酒店等)场所居住的隔离人员参照本指引执行,并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组负责组织落实。


附件3

明通镇返乡人员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村别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排查时间

返乡时间

务工地

返乡途

径地

乘坐交通

工具

是否有

绿码

是否核酸

检测

备注










































































































附件 4

明通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讯录


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1

李方元

党委书记

13896964949


2

彭浪屿

镇长

13668486169


3

刘大举

人大主席

15923835007


4

专职副书记

18002351761


5

袁诗翠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13996605685


6

杨传洪

副镇长

13896913761


7

徐家海

武装部长、副镇长

13594783409


8

张应威

政法书记、副镇长

15084347691


9

副镇长

17783221441


10

邓太峰

卫健办负责人

18323602159


11

易明君

党政办负责人

18723537732


12

叶毅

综治办负责人

15215010257


13

赵亮

应急办负责人

18315035535


14

曾林刚

明通中心卫生院院长

17726693666


15

周其敏

明通派出所所长

17783981115


16

杨文波

明通中学校长

13594844723


17

刘多勇

明通爱心小学校长

17783221732


18

徐龙祥

大塘社区支部书记

18996670228


19

朱正海

大塘村支部书记

13896383387


20

罗仁双

白台村支部书记

13896391212


21

刘兴国

平安村支部书记

18223671388


22

许启兵

乐山村支部书记

15978944151


23

马学员

金六村支部书记

15826040188


24

徐术

龙泉村支部书记

1822366853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