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 城口县人民政府 部门街镇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97592523420/2021-00105 [ 发文字号 ] 龙田府发〔2021〕7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龙田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龙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今冬明春森林防火的通知


龙田府发〔202173

龙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今冬明春森林防火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农户农业生产生活、节日庆祝、祭祀等人员野外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用火增多,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意外事故的发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入冬以来森林防火的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节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乡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委要通知乡生态护林员、天保人员加强辖区森林防火的巡查工作,作好巡查记录。            

二、加大宣教力度,提高森防意识

各村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引发火灾的严重性,特别要在旅游区和林木相对集中区主要路口设立警示标识,努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同时加大对辖区特殊人群的管控,对外来入山人员实行入山出山登记制度,预防森林火灾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巡查力度,排除火灾隐患

每年的101日至次年的530日是森林防火的警戒期,各村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积极组织力量及时清理林下可燃物,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同时对林地相对集中的树木,要安排专人负责,坚持24小时监控。

四、强化假期值守,确保通信畅通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节假日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确保信息畅通,如发生森林火灾,第一时间上报乡值班室,既要坚持有火必报,又要坚持报扑同步。

     

                 龙田乡人民政府

                                                    20211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