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 城口县人民政府 部门街镇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9k345310249/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岚天府发〔2023〕5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岚天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3-16 [ 发布日期 ] 2023-03-16

城口县岚天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2023年度岚天乡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小组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站、所、中心):

为确保岚天乡地质灾害隐患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层层落实责任。险情一旦发生,指挥机构才能做到有组织、有指挥,部门才能做到相互协调配合,临阵不乱,将险区内居住的人口进行转移输送到安全地带。为此,特对岚天乡地灾区制定防治方案。

一、组建班子:

岚天乡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领导小组。

责任人兼指挥长庞雪飞(乡长)

指挥长谢勋文分管领导

成员胥斌、邹正军、李昌清、肖川、张小伟陈旭、帅毅、周伟

群测群防员:甘业和、张廷、代玉祥、张中艳。

地质灾害监测手段监测周期:监测人员在晴天或小雨每天上山监测量一次,中雨以上实行24小时监测(一天测量数次),同时要做好每次的监测记录,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报告监测情况。监测工具:用卷尺、红油漆、木桩,测量精确到毫米。监测手段:巡视、测量、记录,注意有无新的变形情况。监测部位:滑坡整体及边缘,墙裂缝1、墙裂缝2、墙裂缝3;危岩有无松动情况。

二、地质灾害情况:

1、灾害点名称:星月村1组(谭家湾滑坡点);星月村1组(田梁子滑坡点);星月村5组(田湾滑坡点);红岸村2组(大湾滑坡点);岚溪村3组(水井沟滑坡点:已搬迁)。

2、地理位置:岚天乡星月村1组、5组,岚天乡红岸村2组,岚溪村3组。

3、发生地貌:斜坡。危险方式:滑坡。

4、目前变形破坏强度:星月村1组(谭家湾)滑坡点,2008年发生险情以来现无变形迹象,威胁到24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星月村1组(田梁子)滑坡点,2014年发生险情以后,20156月又出现坡体下滑迹象,威胁到612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星月村5组(田湾)滑坡点,2007年开始以来无变形迹象,威胁到51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红岸村2组(大湾)滑坡点,2002年开始发生险情以来无明显变形迹象,威胁到11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岚溪村3组(水井沟)滑坡点,2002年开始发生险情以来无明显变形迹象,威胁到12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已搬迁

三、险情出现时群众撤离路线:

凡是现在还居住在滑坡、危岩险区内的群众,统一在指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向滑坡体两侧撤离居住地。撤离原则是先人后物,先老人、小孩,后年青力壮的人员。

四、信号发布:警报、铜锣、呼叫、电话。

责任人:甘业和、张廷、代玉祥、张中艳。

五、抢险组:

组长:谢勋文。成员:李昌清、邹正军王礼文、刘先海、罗元超、于少文、冯大坤、冉光才、赵国清等村社干部和民兵应急分队30余名。

抢险工作的原则:按照先人员后财产进行,并积极组织村民参加抢险工作。

六、联络组:

组长:严和春。

成员:王颖、谭黎雪、舒燕

工作职责:坚持24小时工作制度,并及时传达领导对抢险工作的指示,汇总抢险工作情况,并向上级报告,同时请求需要上级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七、强制执行组:

组长:袁井亮

成员:李珺、廖本朗、许刚伟、刘先海

工作职责:一是强制执行险区内不愿撤离的群众;二是强制执行不接受险区撤来的群众;三是强制执行无故不参加抢险救灾的人员。

八、后勤保障组:

组长:胥斌

成员:廖旺张小伟、谭克勤。

工作职责:保障抢险工作所需的一切物资及车辆。

九、医疗救护组:

组长:李瑞成

成员:谭海宁、王锐、凌新、唐雅璐、朱彩玥、陈旭乡卫生院全体职工。

工作职责:保障险区内的一切医疗救护工作。

本预案从即日起开始执行至险情排除后终止。


城口县岚天乡人民政府

20233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