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95163R/2020-00004 | [ 发文字号 ] | 城委办〔2019〕84 号 |
[ 主题分类 ] | 组织机构简介 | [ 体裁分类 ] | 公文;机构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鸡鸣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19-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0-08-12 |
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鸡鸣乡优化完善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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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组织机构简介 | [ 体裁分类 ] | 公文;机构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鸡鸣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19-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0-08-12 |
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鸡鸣乡优化完善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
鸡鸣乡党委、政府:
你单位《关于〈鸡鸣乡优化完善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报 告》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对《鸡鸣乡优化完善机构设置的 实施方案》予以备案。请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编办关于同意城口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实施方案备案的复函》精神和《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优化完善 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委办发〔2019〕43 号)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鸡鸣乡优化完善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
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7 月 29 日
附件
鸡鸣乡优化完善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城口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委办发〔2019〕43 号)精神,结合鸡鸣乡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 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市委打好“三大攻坚战”和 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县委打好“五大攻坚战”和实施“七项行动计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乡镇职责关系,优化综合办事机构设置,整合事业站所,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提高乡镇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和服务能力,着力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和权责一致,规范政府行为, 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办事,加强群众监督,赋予乡镇履行职 能必要的事权、财权和人权,增强乡镇服务能力;四是坚持精简、 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二、改革的重点任务
(三)加快乡镇职能转变
1. 突出乡镇履职重点。坚持乡镇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乡镇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 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2. 扩大服务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承接能力,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重点扩大企业投资、规划建设、城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生态建设、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按照“权 责对等、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要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用得好。
3.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的原则,紧密结合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厘清法律法规授权乡镇的行政执法职责和县级部门委托执法事项、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集中执法职权、整合执法力量,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提高基层法治水平。
乡镇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建立健全与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由县级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加强执法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事 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处理好乡综合行政执法与县级部门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关系,厘清执法范围,明确执法边界,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执法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管辖、案件首接负责等制度,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
(四)优化完善机构设置
结合实际,鸡鸣乡党委、政府设置综合办事机构 6 个,即:
党政办公室(挂党群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纪委、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保密、民宗侨台 以及综合协调、群团、文秘、会务、后勤保障等职责;
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 子)。主要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乡村道路管理、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等职责;
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平安建设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 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等职责;
扶贫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扶贫项目建设和管理、村级互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农村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等职责。
加强乡人大办公室建设,配备 1 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人大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乡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群工作办公室明确 1 名群团工作综合岗位承担。
2. 设置事业站所 5 个,即:
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资源环 境保护、渔政等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旅游、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等工作。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负责公共服务事项和承接县级各部门下放给乡镇的各项行政审批职责;承担就业、再就业 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退役军人的来访接待、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权益保障等服务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机制,主要负责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协助开展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机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鸡鸣乡机关行政编制 15 名,领导职数严格按城委〔2016〕58 号文件执行。综合办事机构领导职数原则按 1 名核定。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 1 名。
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鸡鸣乡所属事业单位机构共核定事业编制 20 名,其中:农业服务中心 8 名、文化服务中心 2 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2 名、退役军人服务站 2 名、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 名(原财政所核定的 2 名事业编制连人带编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原则按 1 名核定 (参照七级职员管理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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