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7688939851/2025-00039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河鱼乡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5-12-05
- [ 发布日期 ] 2025-12-05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河鱼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鱼乡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 日期:2025-12-05
-
大
中
小
- 分享到 :
城口县河鱼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鱼乡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站办所:
经研究决定,现将《河鱼乡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城口县河鱼乡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鱼乡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有效保障群众安全饮水,促进集中供水工程长效稳定运行,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根据《城口县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乡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我乡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乡、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城口县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本乡的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因发生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供水设施发生毁损,导致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自然灾害导致群众饮水困难,如高温伏旱天气造成水源水量枯竭或水源变迁;寒冬结冰天气造成饮水管道结冰。
3.水源遭受生物、病毒、油污、畜禽粪污等污染或人为因素致使水质不达标,不能正常饮用。
4.因特殊原因影响不能正常供水。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成立河鱼乡供水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产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卫生院等有关办公室及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各单位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乡供水应急办公室,统筹开展工作。
(二)职责分工。
1.乡供水应急办公室职责
乡供水应急办公室设在河长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可喜、王曦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起草全乡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统筹推进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负责全乡供水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及时报送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协调、落实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
2.有关办公室及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职责
负责全乡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乡供水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协调事故发生地领导机构组织勘察、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水利、环保、医疗、交通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乡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三、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
(一)Ⅰ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设施发生损坏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二)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设施发生损坏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 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 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设施发生损坏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农村3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5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四、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乡供水应急办公室负责全乡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控、检查、预警工作,多渠道获取全乡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乡供水领导小组及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监测信息
1.旱情信息(县气象局)
2.水污染信息(乡经济发展办公室)
3.供水工程信息(乡经济发展办公室)
供水单位、辖区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运输、配水管网等发生损毁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向乡供水应急办公室报告。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五、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乡供水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先进行紧急处理;乡供水应急办公室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乡供水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乡党委政府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二)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乡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乡党委政府,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立即向县政府报告,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于情况紧急的,先期进行处置,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2.乡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做好前期抢险救援,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乡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立即将情况上报乡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报县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四)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向乡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乡人民政府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乡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将情况上报乡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做好抢险救援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乡人民政府有关科室报乡供水应急办公室备案。
六、其他应急处置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乡政府要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确保供水正常。
(一)因供水设施导致无法供水
1.供水管道破损:及时进行维修,更换供水管道;
2.取水口、管网堵塞:安装过滤网,定期清除;
3.供水设备出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定期检查。
(二)因水源枯竭、变迁、冰冻等导致长时间无法供水。
1.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2.分时段取水,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方便用户储水。
3.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4.由乡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边远村(社区)村民和重点单位送水。
5.寻找替代水源,修建蓄水池。
(三)因水质发生变化
水源水质发生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性事件,修建过滤池后也不能解决,乡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县水利局进行水质监测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在2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他水源。
(四)因特殊原因影响正常供水
一抓水源保护,防源头污染。重点做好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渠巡查,清除垃圾、人畜粪便或枯枝败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污染隐患,严防严控水源水质污染。二抓净化消毒,防水媒传播。规范场镇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管理,未配备消毒设施设备的集中供水工程配发AB剂、絮凝剂等消毒剂,定期投加。加强饮用水安全宣传,引导分散用水户煮沸饮用。同时,加强水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三抓人员防护,防交叉感染。要求各地水厂实行封闭管理,加强制水和维修养护等生产管理人员卫生防护。特殊时期暂停收费。机关食堂实行单份供餐、单人取餐,不设桌餐,不搞聚餐。四抓环境卫生,防次生污染。对水厂厂区、居民集中取水点等重要区域环境卫生管理与灭菌消毒工作,避免供水水质受到次生污染。
七、应急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科室、站办所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一)组织保障
乡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会商,明确人员及职责,有关科室、站办所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乡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设立值班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可以配备必要的无线通信器材,确保应急状态下乡供水应急办公室与各有关科室、站办所及现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维护应急队伍建设,培养业务精、能吃苦的专业人员,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队伍培训,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等级的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应急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四)财力保障
乡财政所负责及时核拨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确保全乡供水突发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五)抢险物资保障
乡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供水事故应急需要,配备交通工具,主要供水设备(供水管道、水泵等)、送水车、专业检修设备、管道维护抢修设备等。
(六)医疗和卫生防疫等保障
乡卫生院负责制定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保障预案,负责水源突发事件抢险过程中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护和突发事件后的防疫工作,并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及时采取监控措施。
(七)治安保障
乡应急办制定道路交通及治安保障预案。联合高观派出所组织、协调重特大水源突发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八)供电保障
供电公司负责制定供电保障预案,负责水源突发事件抢险现场的供电保障。
(九)后勤保障
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制定后勤保障预案,负责做好饮用水的调拨及紧急抢险时抢险队伍的后勤生活保障。乡规环办负责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十)宣传及培训
为确保全乡供水突发事件时,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村(社区)、站办所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地培训管网快速抢修技能,要确保水质合格并定期检测,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八、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村(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乡供水应急领导办公室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村级供水应急领导小组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九、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人民政府本级及各村(社区)。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